战。
赢了留下。
输了离开。
节目一共十期。
留到最后的五个人全部都是胜者。
按照守擂成功的次数依次派发节目奖章。
“按照你们的这个逻辑,那最后一期来的歌手肯定占便宜啊,他们只需要赢一场就可以了。”
曹振听完顿时就不乐意了。
第一期的歌手要守住十期才能获得胜利。
而第十期来的歌手只需要赢一场就可以。
这不是扯淡么?
太欺负人了。
“原则上是这样,因为我们这个节目比赛的性质小,更多的还是尽可能让大众来欣赏歌曲。”
周亚雄解释道:“各位可以将奖章理解成一个形式上的产物,并不能代表谁强谁弱。”
坐在一旁。
林皓闻言倒是能够理解对方的意图。
怎么说呢。
这档节目比的不是最后谁能捧起奖章,而是整体的一个曝光度。
不管是守擂方还是攻擂方,赢得越多,那么得到节目的宣传效果也就越大。
所以第一期登场并不是像曹振理解的吃亏,因为一旦赢够十场,那也就意味着能上十期节目。
这可比最后的什么奖章来的实在多了。
但凡下不去。
就能把这个综艺节目变成个人演唱会。
想想还有点小刺激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