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婚期定在年底,留给萧重炀准备的时间不多了。
为了快速让自己变得有钱,他思来想去,琢磨了很多种办法。
但风险小的,来钱太慢,想要快速挣钱,就必须冒险。
俗话说,撑死胆大,饿死胆小。
他就这么一遍遍在脑海中鼓励着自己,最终决定铤而走险。
他联系了曾经在旅行中认识的一个大哥。
那大哥是半路加入他们的,四十多岁的壮汉,络腮胡,眼白多,看人的时候,令人后背冒冷汗。
当时这大哥要和他们一起结伴前往戈壁。
但途中,萧重炀发现大哥的腿受了伤,似乎只经过很简单的包扎,没有处理干净伤口,伤口已经溃烂。
都这样了,还要旅行,萧重炀有点想不通。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他不问那么多,但因为自己是医生,一看那伤口就知道很麻烦,便建议那大哥去医院重新处理伤口,不然再这么下去,轻则截肢,重则丧命。
大哥见他很懂,便问他是不是大夫,他说是。
大哥问他能不能帮忙处理,他正好带着急救药,便说可以试试。
于是当晚扎营的时候,大哥把他请到帐篷里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他发现那大哥的腿伤并不是寻常伤口,小心仔细地处理之后,最终从溃烂的伤口里取出了一块弹片。
然后他也看到了那大哥藏在被褥下的一把猎枪。
两人对视两秒,萧重炀沉默低下头,继续处理伤口。
包扎完伤口,大哥问他,小兄弟,你觉得我这腿伤是怎么造成的。
萧重炀低着头,说:“摔伤。”
大哥满意地点点头,又看了眼自己的行李包,“那你觉得这是什么。”
“大哥是买给孩子玩的?”
大哥笑了:“没错,每次出来旅游,总得带点纪念品回去,空着手回去,家里娃子要伤心了。”
萧重炀点点头,说没错。
出了帐篷,萧重炀出了一身冷汗。
那大哥最终也没有去戈壁,结伴而行了一段路之后,到了一小镇上,就有他的朋友把他接走了。
来接他的,是个小伙子,小伙子给那大哥披上高档羊绒大衣,低着头,小跑着帮忙拉开车门。
大哥上车前,回头看了眼萧重炀,冲他点了点头,然后坐着那辆不知道是几十万还是几百万的车,走了。
萧重炀把兜里的金表拿出来,看了看。
那是大哥前一晚给他的,作为他帮忙治疗腿伤的答谢。
除了大金表,大哥还给他留了一串电话号码,说觉得他很可靠,希望以后还能和他结伴而行,而且队伍里有个大夫会放心很多,上次一起外出的一个兄弟,就因为手上有一处小感染,没有处理及时,最后半条胳膊坏死,只能截肢。
萧重炀明白,对方在对他提出邀请。
至于邀请他做什么,他也很清楚。
萧重炀经常旅行,加上他这一路的观察,他已经判断出来,那人是个偷猎者。
后来的后来,他也得知了那人腿伤的原因,是与巡山员对抗中,中弹受伤,然后混入了萧重炀所在的旅行队伍里。
总之当他迫切想要挣钱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个大哥。
他主动联系了那人。
先是跟随那人的队伍去偷猎,一趟下来,他已经可以给婉清买一只能送的出手的钻石戒指了。
但对他来说,这远远不够。
而且他无法向婉清解释自己的非法收入来源。
其实那大哥也面临同样问题,于是萧重炀帮那人想了个办法,同时解决了两个人金钱来路不明的问题。
利用高价艺术品交易的不透明性,他让那大哥先以十万到三十万不等的价格买下萧重炀的摄影作品,然后通过一系列跨境操作和炒作,把买来的这些作品送去拍卖,再让不同的手下人以天价买下这些作品。
就这样一来一回,脏钱通过拍卖的方式,变干净了,回到了自己的手里。
萧重炀在这个过程中,也卖出了作品,名利双收,几乎没有风险。
短短两个月,他就已经不需要再上班了。
他的暴富骗过了所有人,包括聪明的婉清。
婉清再聪明也想不到,他认识了什么人,又做了什么事。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喜欢他,欣赏他,所以并没有过多怀疑。
婉清以为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名摄影师,为他感到开心。
他用全款在一高档社区买了房子,作为他们今后的婚房,他不希望别人说他是吃软饭的,所以不管婉清有多少钱,他都希望用自己赚来的钱娶她,给她好的生活。
他做到了。
一切的一切,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