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是怎么看出这个血迹是他们伪造的?”谢尔盖依然有些不解。 “你来看,血迹的位置在这里,而他们的脚印在这里。说明这个血迹不是他们身上滴落下来的。 因为如果这个血迹是从他们身上滴落下来的,不会离开脚步这么远。如果伤口是在身上或者是腿上,那么行动的时候,血液会顺着身体滴下来。 也就是说血液会在脚印旁边,甚至和脚印混在一起。 那血液距离脚步这么远,除非就是一种原因,他们一边走一边伸开了手,让手上的血液滴落在石头上。 所有脑子正常的人在受伤之后,都会设法捂住伤口,避免流血过多。而不会伸出手臂,任由血液滴落。除非那是刻意为之。”林锐低声道。 刀疤脸走过去,对着脚印和血迹比划了一下,点点头,“还是老大观察的仔细。这血液应该是故意留下来的,那么他们故意留下血迹,肯定是为了误导我们。” 林锐点了点头,“对方非常狡猾,但是在细节上还是犯了一点错误。他们真正前进的方向应该是这边,而不是那边。” “那里可一点血迹都没有,为什么会是那个方向?”香肠问道。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林锐解释道,“那里虽然没有血迹,但是有几根枯草倒伏了下来。这明显是受压过的痕迹。所以我断定,他们应该是往这边去的。” “好吧,我们要到前面去。你们设法顺着痕迹追。”谢尔盖点点头。 用兵们分成两路,一路跟着谢尔盖和香肠等人绕到前面去堵截,一路跟着林锐,尾随着叛逆连队成员留下的痕迹向前追。 正在追击的时候,陡然传来了一阵枪响。 “1的枪声!在那个位置!”一个佣兵大声道。 “等等!”林锐伸手阻止道,“我们没有人受伤,子弹也不是朝这个位置来的。他们只有三个人,不会胡乱开火暴露位置。 他们是想把我们引过去。先两边散开,从侧翼绕过去。” 林锐再一次猜对了。前面是一个小山坡,其中一个叛逆连队的中士朝天开火,想把他们吸引到山坡的边上。 而丹尼琼斯和另外一个叛逆连队的队员则埋伏在一侧。准备在林瑞等人追击过去的时候实施偷袭。 他们自知只有三个人,无法和林瑞等人正面对抗,所以他们想用这种方式游击消耗这些雇佣兵。 一旦他们偷袭得手,埋伏在高处的叛逆连队中士这样会在高处给他们掩护,以火力压制佣兵。给他们提供继续撤离的机会。 不过他们忘记了一点,林锐本身也是这种小组战斗的行家里手。他一听到枪响的位置,立刻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林锐带着队员们从一侧绕行过去,而不是直接冲向枪声响起的位置。 的埋伏在高处的那个叛逆连队中是察觉不好的时候,林锐的人已经绕到了他的侧翼。 “哒哒哒……”一阵枪响,子弹迅速向着那个中士扫了过去。 这个叛逆连队的中士也不是泛泛之辈,他发现前面没有动静,而侧翼却有树影晃动,立刻就地一个翻滚,扑倒在一块岩石后面。 子弹打的石屑纷飞,而那个中士喘了一口气之后,立刻跳出来反击。不过这次他的运气并没有那么好,林锐已经预估到了这个中士的行进路线。 他手中的ak47一个短点射,子弹精确的命中了叛逆连队中士的肩膀和胸口。 现代步枪射击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射击方式,一般还是采用单发较多,短点射来做辅助,长点射则是例外。 因为连发时的步枪很难控制,因为枪口容易跑偏,射击的精准度也比较低,所以一般会采用短点射。 使用机枪也是这样,为了保持射击速度和精准度,会采用点射的方法射击。其实ak47自动射击的话,还是比较适合短距离的交战,若是距离过长,因为过大的后坐力,自动射击时子弹就会乱飞。 若是采用短点射,那么突击步枪的精准度就一定要有保障。所以林锐才比较习惯使用三发点射的k47进行三发点射。 叛逆连队的中士中弹之后,身体踉跄了一下,但很快连滚带爬地扑到了石头后面。 另外几个佣兵刚想追过去,林锐却伸手摆了摆,“别管他,我们要找的是丹尼琼斯。” 他非常清楚,刚才那个敌人已经至少中了两枪,其中一枪还是在胸口的位置。 就算不追上去,他也很难活下来了。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要找到丹尼琼斯。 所以他没有管那个叛逆连队的中士,而是带着队员们继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