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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未婚妻(1 / 2)

汉代以前,结婚仪式并不热闹,礼记曰“婚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婚礼不贺,人之序也。”

人们固守周礼,不奏乐、不庆贺,直到汉初仍是如此。然而婚姻终究是“大吉也,非常之吉也”的喜事,随着大汉承平百年,世间风气大变,人们安于享乐,“婚礼不庆”不仅名存实亡,更加发展出了与周礼完全相反的极端情况

“今嫁娶之初,男女无别,反以为荣。”

“今嫁娶之会,锤杖以督之戏谑。”

泰山太守应劭所作风俗通就记载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汝南张妙参加杜士的婚礼,“酒后相戏,缚杜士,捶二十,又悬足指,士遂至死。”新郎婚礼当日惨死,红事变成白事,喜事变成悲剧。

桓家三子桓纂与临湘大族王氏女郎,便在这种充满热烈、喜气、吉祥,甚至是略显嬉闹的气氛下完成了婚礼。

午后,刘景、刘蟠从桓家府邸出来,后者休沐了六,明日便要回曹治事,索性不再还家,刘景唯有独自乘车返回龙丘。

黑前顺利到家,刘景下车后,发现自家大槐树下坐着两个面孔陌生的人,二人见到他,起身长长一揖,其中为首的中年男子开口道“人郑当,拜见刘郎君。近两载未见,不知刘郎君还记不记得人”

郑当一边躬身行礼,一边暗暗打量刘景,相比于两年前,刘景五官总体变化不大,只是更成熟了一些,但气质却发生了翻地覆的变化。

如今他已彻底褪去少年饶轻浮之气,背脊挺直,目光明澈,从容自信,风仪气度之佳,即使放眼冠盖如云、才俊辈出的南阳郡,也少有人及。

刘景仔细辨认一番,道“你是你是邓家的郑监”

“正是人,郎君真是好记性。”郑当又道“人此番前来,一是代我家主人奔君兄之丧,二是替我家女郎送一封信给刘郎君。”

刘景心跳霎时快了几拍,邓氏女郎名叫邓瑗,字少君,是刘景的未婚之妻,两人乃是指腹为婚。

指腹婚最早始于光武帝刘秀,当年其麾下大将贾复以作战勇猛着称,一次重伤垂死,刘秀为安其心,当众宣称“闻其妇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这便是指腹婚的由来。

刘景幼时聪明可爱,恰逢邓攸妻子有孕,邓攸便和刘景之父刘尚开玩笑“若生女,当嫁作刘家妇。”

不想邓攸竟一语成箴,随着邓瑗的降生,两家就此订下婚约。

刘景七岁父亲去世,离京还乡,记忆已然模糊,只隐约记得邓瑗是一个沉静聪慧的女童。

两人再次见面,已经是八年之后,前身负笈游学襄阳,而襄阳距离新野不过二百里,前身自然要登门拜访。

邓瑗比前身两岁,其时年芳十三,秀发覆额,体质修长,娟好如同玉人。

邓瑗非但容貌美丽,且才气逼人,两人谈起五经要义、史集典故,前身发觉自己的学问居然还不如面前的丫头,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打击,心中既惭愧又羞恼,偏偏还要故作镇定,更闻邓氏子弟背后奚落嘲讽,悲愤之下,负气而走。

最后一次见面,则是在今年年初,前身只敢在淯水河畔远远望邓瑗一眼。

彼时刚刚及笄的邓瑗已是南阳远近闻名的女郎,有绝世之姿,其临河而立,耳聆淙淙、目眺波澜,衣袂迎风拂扬,轩轩然若霞举,宛若神女。

前身内心不禁自惭形秽,认为自己没有一点配得上她,连上前相见的勇气都失去了。

“足下请随我来。”刘景平复心情,邀郑当去室中叙话。

二人落座后,刘景并没有立刻看信,将信暂时放到一边,询问郑当是何时到达的长沙。

“日落前才至贵邸。”郑当答道。刘景不看信,而是先与他寒暄的举动,令他心情舒畅,对刘景印象更好了。

“足下可曾用过餐饭”

“多谢郎君记挂,已经食过晚饭了。”

刘景颔首,继而感慨道“不知不觉已经两年了邓君的身体一向还好么”

郑当回道“主人今已年过五旬,身体虽然大不如前,倒也没生过什么大病。只是前些时候突然听闻刘郎君兄长刘伯明病故的消息,常常为此感到伤怀,君父壮年而逝,已经叫人无比痛惜,没想到君兄年纪轻轻亦遭厄难。”

刘景叹息道“兄丧这等大事,本应由我亲自登门告知邓君。当时乍闻兄长噩耗,心中失了方寸足下请代我向邓君致歉。”

“诺。”

随着二人交流的深入,刘景言谈举止,令郑当心中不禁生出如沐春风之福再联想之前听到的种种传闻,郑当隐隐意识到,主人攸的目的,怕是要落空了。

至少,郑当现在心中的平已经开始慢慢向刘景一侧倾斜。

不过最终做决定的是主人攸,他要做的是返回南阳后,尽可能将自己听到的、看到的如实禀报邓攸,相信以主饶智慧,绝对会慎重考虑。

其实刘景并没有刻意讨好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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