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出河套没多久,就遇到了赵破奴的接应人手,朔方郡是有一支募兵军队的,负责守城,一般不会出动,也不归木兰他们指挥,但这两支大军在还没跑出河套之前就派遣了斥候来报……嗯,没粮了。 单派补给车队怕被匈奴人劫掠走,只能动用守城募兵来护送,赵破奴和木兰也没分别多少日子,从初夏到盛夏这么点时间而已,看到她都快认不出来了,又黑又瘦,只有一双眼睛亮得要命,赵破奴在人堆里张望了一下,奇怪地道:“将军,霍将军没一起回来吗?” 大军的人数还真不是一眼就能分辨的,赵破奴见过霍去病在军中的样子,少年俊美,傲气不凡,这样一个长安贵客,站在人群里是极显眼的。 木兰身边的一个黑人开口道:“赵校尉不认识我了?” 赵破奴的眼睛瞪得几乎要脱眶,这黑漆漆的是霍将军?啊——也怪不得,人长得白当然容易晒黑,不晒黑那就晒伤了。 霍去病倒也不在意自己黑不黑,他好看惯了,对容颜便也没那么看重,和木兰一起清点了一下赵破奴带来的辎重物资,其实也不多,军队都到河套了,路程并不远,要不是他们快断炊了,路上也没处劫掠,真不至于要到家门口了还叫人。 两军都补充了一批干粮,又杀了些羊,羊汤管够,烤羊肉人手一大块,换成以前这几乎等于庆功宴,现在不成了,两军这段时间在匈奴境内烧杀抢掠,每逢战胜必吃肉,虽然经常一顿管三天,但成年人的耐力还真扛得住这样的消耗,扛不住的是十六七的少年人。 木兰十七,霍去病十六,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饥一顿饱一顿也就罢了,每日还要艰苦行军,动不动就是奔袭恶战,这会儿两人都瘦得跟猴子一样,木兰端着羊汤咕咕地往下灌,霍去病的吃相好些,一块牛肉才入口,下一筷已经飞快地探进碗里。 赵破奴恍惚间觉得自己见到了两个饿死鬼,木兰一个人喝了两碗羊汤,吃下一整只油腻腻的烤羊腿,霍去病吃了大半锅牛腩肉,他上次也是这么个吃法,估计这就是他的最大饭量。 木兰歇了一口气,她这会儿直打嗝,就又盛了碗羊汤顺嗝,赵破奴实在怕她撑死,连忙开口道:“我见军中携带了很多虏首,还没恭喜将军和霍将军,这次一定是大胜吧?” 大胜有个前提条件,自身战损要低于敌军战损,赵破奴反正没觉得少了多少人,又带回那么多战利品,想来这胜果实在不小。 霍去病立刻来了精神,“此战我与木兰转战匈奴腹地,斩骑兵一万五千,歼敌四万余,战损连带重伤兵不过五千之数,倘若陛下恩典,我……” 关内侯基本无封号,他却得了冠军之名,长安城有不少人背地里讥笑他以妇人裙带上位,立下尺寸微功却得天大好处,霍去病停顿片刻,双眼雪亮地道:“我想得个万户侯!” 他不避讳谈及功利,因为他的能力大过功利,功利便是他应得之物。 赵破奴心中震撼,面上也震撼,但他很快反应过来霍去病 口中奇怪的斩敌数目,木兰看他疑惑,解释道:“斩骑兵是我们遇到的成规模抵抗的匈奴青壮数目,歼敌……我们击破了很多匈奴部落。” 在此之前,大汉对匈奴的战事一般为军队摩擦,斩敌就是真真切切地斩敌,只除了木兰第一次带兵的时候深入敌境,杀了一些匈奴部落的人之外,汉军基本上没有这样的经历,霍去病会把骑兵和歼敌分开来说,就是因为匈奴部落基本上组织不起来大多的兵力,被突袭之后往往毫无战力,这是一面倒的屠杀。 国战之下,容不得怜悯,匈奴部落战力不强,是因为他们把养出来的青壮男子送到军中,这些青壮男子会被训练成军,将屠刀挥向手无寸铁的汉家百姓,光是木兰见过的,被匈奴人屠杀的村落就很难统计数目了。 以杀止杀,以暴制暴,这就是如今的天子刘彻制定的国策,他甚至没有想过从匈奴这里获得什么好处,就是要杀,要驱逐,要让汉家之地再无匈奴入侵。 因为谈及了这些,木兰接下来就显得有些沉默,除了嗝还在打之外,几乎不开口了。 屠杀对大部分将军来说都是一场心理上的考验,哪怕语言不通,哪怕对面是敌人,但刀锋落下也是同样的鲜血,木兰以前愿意留俘虏,就是因为不忍对妇孺下手,但这次不行,右贤王的兵力多于他们,他们必须要保证行军速度,否则留下命的就不是匈奴人,而是他们自己了。 霍去病实在是个天生的将军,他在木兰还没追上来的时候就已经执行过多场歼灭战了,之后两军合一,转战匈奴腹地,他白天奔袭,夜晚制定策略,从未有过犹豫心软的时候。 木兰最初是用欣慰的眼神看着霍去病的,像对待一个后辈,因为她从军的年头确实比霍去病早一些,但渐渐的,她就明白,有些人的步伐是追不上的。 霍去病的身上,已经逐渐有卫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