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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风风雨雨(2 / 3)

「好好,以前我还没想着一定要去港岛,现在还真想着去了。」

不苟言笑的周秉义说道。

「姐夫,你们在港岛是不是很忙啊」周秉昆问。

陆天点点头,「十月份,小宁和玥玥有六场演唱会,还要录制专辑,挺忙的。」

「姐夫,我终于见到港岛的影视公司了,想想都激动。」周秉昆呵呵一笑。

「秉昆,你现在也是内地知名评书表演艺术家,他们应该崇拜你才是。」周蓉抿嘴一笑。

「真的」周秉昆将信将疑。

「真的」周蓉肯定地说。

港岛,半山别墅。

因为周秉昆和陶俊书来港岛,在郑娟半山别墅的花园,烧烤晚宴迎接他们的到来。

周家住的白俄别墅是吉春最高档的房子了,不过,比起半山别墅的奢华,白俄别墅差的太多。

陶俊书是沪市大家庭长大的孩子,看到这样的别墅,也是啧啧称赞。

庄园的烧烤晚宴,更是令周秉昆和陶俊书开了眼。

他们想不到,人世间还有这样的生活。

几瓶啤酒下肚,周秉昆来了状态。

走上小舞台,打开麦克风。

挺了挺腰板。

「我姐、我姐夫,还有娟姐、玥玥、小宁,今天来到港岛,才知道人世间还有如此般繁华。为了表示谢意,我讲一段童林传。」

周秉昆来了状态,下面当然有掌声。

掌声停止,周秉昆开讲。

童林传是周秉昆取多家精华,写的评书,上了京城电视台向全国播出,现场表演更是全情投入。

二十分钟讲下来,每个人都竖起拇指,赞赏周秉昆的表演。

烧烤晚宴,因为周秉昆得表演推上了高潮。

高潮散去,周秉昆和陶俊书住进周玥孙小宁的大房子。

来港岛第一天,陆天一定是陪郑娟的。

沐浴之后,陆天迫不及待将郑娟抱上大床。

一番温柔,郑娟感受到陆天的爱。

十三年前,在太平胡同破房子里,陆天和郑娟融为一体。

只羡鸳鸯不羡仙

十三年后,以前的穷家女现在已经是港岛首富。

当年的小姑娘,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

即便这样,两个人也就像初恋爱人一般,彼此充满着期待。

一次两次三次,彼此间,两人得到了最大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郑娟窝在陆天的怀里,指尖在周秉昆胸口不停划着。

「陆天,你每次来,我总想着,你还要走,心里总不是滋味。」

陆天紧了紧抱着郑娟的手臂,「娟儿,再有一年,就常住港岛了。以后,这里才是家。」

郑娟裹了裹嘴唇,「陆天,我想好了,你过来之后,我跟蓉儿和你也把婚结了,那样才像一家人。」

听郑娟这么说,陆天心头一动,「娟儿,你不怕人说闲话了」

郑娟侧过身,「现在振邦的实力,已经不在意别人说闲话了。你是我男人,至于你有几个女人,我愿意,谁能说什么。」

听郑娟这么说,陆天心潮涌动,「娟儿,来世的话,我只和你一人。」

郑娟笑了笑,「你这话跟蓉儿、玥玥和小宁都说过吧」

陆天抓了抓头发,「好像好像是说过」

「你啊我这一辈子被你吃定了。跟我山盟海誓,马上抱着别的姑娘睡。谁完了,我还要想着怎么帮你圆场。陆天,我觉得你现在女人够多了,别再找了。」郑娟柔声柔语说。

「我我听你的」陆天用力点点头。

「其实,玥玥小宁美到四十岁没问题。那个时候,你都五十了。再找,小宁和玥玥也都受不了了。」郑娟手臂搭在陆天身上。

「娟儿,我懂。」陆天紧了紧抱着郑娟的手臂。

郑娟往陆天身上靠靠,「陆天,今天9月29日,三天后就是孙小宁三十场红馆演唱会第25场,之后的一个月,还要再开五场。一个星期一场,总比暑假时候,三天一场轻松不少。振邦现在产业太多,平时多跟我去公司各部门转转,你要帮帮我。」

「娟儿,我当然要多去公司了。明年,我就要来振邦做总经理了,公司业务接触越多越好。我倒是觉得,经过这么多年积累,我们要做减法,不挣钱的产业尽可能剥离出去。反正我有信心,再过二十年,振邦的资产,将超过一千亿美金。」

「再过四十年,我都七十了没必要想那么远。陆天,你在我身边,我才觉得特别安全。你不在我都心慌。你在我身边,真好。」郑娟抬起头,忽闪着一双大眼睛。

「娟儿我也是。」说完,周秉昆一个翻身,将郑娟压在了身下。

港岛,振邦集团总部。

与夏季时候,陆天大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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