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安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行,云姐,你还真是菩萨心肠,既然你让我去问,那我就再去问一遍,反正我们家是要跟你一起搬走的。” 他说的也都是实话,李村长向来不迂腐。而且李平安对夏朝云还存了不一样的情愫,他不但是救命恩人,更是他从傻子变成正常人之后,第一个见到的女人。这意义非比寻常。 再按照原来的设想,她觉得有些疲惫,还要回家再跟母亲仔细收拾一番,走到家门口 饭菜的香味不断飘出来,充斥在鼻间,夏朝云吸了下鼻子,感受着周边的烟火气息,终于有种活过来的感觉。 她刚站到,门就被人从里面打开,夏母慈祥的笑脸出现在眼前,他还是穿着半新不旧的布褂子,看到愣在门口的夏朝云,她眼里满是柔和的笑意。 她伸手将夏朝云拉进去,顺手拿过夏朝云手里的东西放到一边,“就猜着你们快回来了,我熬了汤,你洗完手就可以吃了。” 夏朝云眼睛一亮,“您又做排骨汤了?” 上次喝过母亲做的排骨汤,夏朝云一直念念不忘。 他从小就在石门长大,对于这样的亲情很少沾染过去。原主在宋家也全是不好的记忆,所以他对这样的关心格外珍惜。 夏母笑着应了一声,“就猜着你想喝,现在熬得刚刚好,等下就盛给你尝尝。” “谢谢娘。” 闻言,夏母笑着摸了摸夏朝云的头。 夏朝云乖乖的跟着母亲去洗手,坐到桌上,喝了一口排骨汤,只觉得整个身心都是舒畅的,唇齿间残留着汤汁的香味,整个味蕾都被激活。 她又低头喝了好几口,整个胃都是暖烘烘的,喝汤的间隙,夏朝云抬起头,看到母亲正满眼笑意的坐在她的对面,眼睛还落在她拿着的汤碗上。 夏朝云微怔,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碗,抽出手帕擦去嘴角的汤渍。 “娘,我先前说的咱们一家要搬走,您想的怎么样了?” “你这丫头,这有啥可想的,当然是你去哪娘跟你弟就去哪,你就是我们的主心骨,你弟的病全亏了你。离开了你,我们不知道会怎么样。” 夏母拿过夏朝云的碗,又从汤锅里盛了一碗汤递过去,咱们家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更没有什么金银细软,要收拾,只有这两间破屋走了也好,人挪死树挪活,到哪都能生存下去,更何况我家朝云有本事。 就在此时,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是陆锦安前来告别。 对于这位芝兰玉树的柿子爷,村里人总是会有些顾忌。 夏母脸上透出一丝拘谨,搓着手站了起来。 “贵人,您来了,要不要我去厨房也给您盛碗汤?” 夏朝云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一旁的陆锦安。 “娘,你不用对她这么客气,她是我朋友,现在马上就要回京城去,这次是特意来跟我告别的。” 夏母一直以为陆锦安和夏朝云是一对,没想到现在人家竟然要走,毕竟是高门大户,他们又不好高攀,他只能讪讪的笑了笑,点了点头。 “哎,好好,那你们先说话,我进去看看你弟怎么睡午觉,到现在还不起来?” 眼看着夏某离开,陆建安伸出手把夏朝云的脸扭了过来。 虽只是轻轻一下,但等他松开手,小姑娘的脸上还是透出些红痕。 右脸颊突然被人捏住,夏朝云转过头,一脸控诉的看着罪魁祸首,结果陆锦安就像是没事人一样,撑着下巴,看着她笑的一脸宠溺。 两人的告别自然是情谊缱绻。陆锦安离开之后,夏昭云紧锣密鼓地安排着村里愿意跟他走的人转移。 收拾了两天,总算初见成效。 原本约定好三天之后,大家在村口会合动身,只有几户人家愿意跟着夏朝云一起离开,这所谓的风水宝地。 他们大概走了两天的时间,只是路过镇上,就听得里村长开口道。 “前面不远处就是莲花村,我有个远房的亲戚住在那,听说他们家刚生了孩子,抱了金孙,我先前也正打算前去道贺,这巧了,正好咱们一道去。” 无非都是赶路,夏朝云并没有拒绝,他知道让这些人背井离乡已经是到了极限,如果还阻止他们走亲访友,那说不定没有人愿意再跟他迁徙。 就这样,他们直接去了莲花村,一路上李村长都在数落这里平安。 “你看看李叔的儿子比你还要小七八岁,人家的儿子都要过满月酒了,你到现在连媳妇的手都没有摸到,也不知道我和你娘闭眼那天,能不能看到你把媳妇娶进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