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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小鲜肉(求追读)(1 / 2)

高明程将信将疑的把匕首给了高壮,还不忘叮嘱了句:“很锋利的,你小心点。”

“哎,好咧!”高壮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朵了,忙不迭的接过匕首,开始找个好下手的地方。

脖子处有伤口,他干脆顺着那里开始动手,手中的匕首的确锋利,才轻轻一割,就将皮肉割断了。

哪个男人不爱兵器呢?尤其是他最近还看了那么多的武侠小说!

高壮玩匕首玩的不亦乐乎,倒是令细奶奶颇为担心,时不时的说一句:“你慢点,别急!”

高壮嫌她吵,不乐意的嘟囔着:“奶奶,你别吵到我了!你去烧一锅水,等下还要洗猪肚猪肠呢!”

被孙子嫌弃了,细奶奶也不生气。

独孙就是她的宝,说啥都好。她笑着去了厨房,准备烧一锅热水出来。

猪肚猪肠比较脏,用热水洗,洗得干净些。

高明程坐在小矮凳上,一边风卷残云般的吃着饭,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高壮做事。

他剥皮的动作不够标准利索,但好在匕首锋利,这么一会儿,也剥掉一些皮了。

野猪的脂肪比家猪少,剥了皮后,只有一层薄薄的白色肥肉,剩下的大多是瘦肉。

几分钟后,高明程就吃完满满一大碗的饭菜了,他把碗筷一放,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

他把菜刀递给高壮,说道:“你用这个。”

高壮还没有玩过瘾呢,满脸的不开心,但也只能把匕首还给高明程,顺手接过了菜刀。

菜刀今天才磨过,其实也挺锋利的,但是呢,给人的感觉就不同了。

手握造型冷酷的匕首,有种江湖侠客的豪迈感,手握菜刀……它再锋利,也还是一把菜刀啊!

匕首到了高明程的手里,就变得异常的灵活起来,他动作流畅的一划,便将一大片的皮肉分离,一刀接着一刀,丝毫没有受阻的问题。

灯泡照亮了这一处小院,高明程和高壮在灯光下忙碌着,地上则倒影着两道影子,影子忽左忽右的动着,忙碌又灵动。

很快,猪皮就被剥的差不多了,高明程划过最后一刀,将黏连在一起的皮肉分离。

“高壮,你抬那边,我们一起把野猪弄到门板上去。”高明程说道。

高壮应了声好,双手紧紧地扣住野猪的前半边,在两人合力下,剥了皮的野猪就被放在门板上了。

野猪的大部分皮,都已经被剥掉了,但是猪头和四個猪脚,就没有被剥掉,因为不好剥。

高明程拿过一把斧头,将猪头和猪脚都斩断。

“这猪头猪脚带皮才好吃,等下我拿火把上面的毛烧掉,再洗干净就好了。”高壮看着那些带毛的东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高明程嗯了声,又说道:“我们留一个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另外三个猪脚,我要送人,伱就别弄了。”

“哎,好!”高壮也乐得省事,他拿着猪头和一个猪前脚,就往厨房走去,现在灶膛里还有火,正好拿来烧猪毛。

去了头和四脚后,高明程就准备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给掏出来了,细奶奶早给他准备了一个盆子,内脏掏出来后,直接放进盆子里。

细奶奶蹲在一边帮忙,把干净些的猪心、猪肺、猪腰子、猪肝又拿到另外一个干净的盆子里,又把黏连在内脏上的那些水油给弄了出来。

高明程用斧头把野猪肉分成两半,然后又用菜刀切了一些肉下来。

脖子那一块的肉,比较肥,吃起来口感不太好,但可以熬油,另外他还把板油也弄了下来,但是呢,野猪的板油很薄,脂肪并不多。

直到这时,一头猪就被处理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好肉。

高明程思索片刻,手起刀落,在前腿那儿切了一块两斤左右的好肉出来。

“细奶奶,别管那小肠,把猪肚和猪大肠弄干净就行。”高明程看到细奶奶准备动手弄这些了,连忙开口说了句。

他喜欢吃猪肚和猪大肠,但是不喜欢吃猪小肠,觉得猪小肠的口感不好,有些粉和苦涩,不如大肠脆爽好吃。

当然了,丢是不可能丢的。他打算将之送给他爸妈。

自从上回新房子开伙后,他就没回过家,家里人也没有来找过他,只和小妹见过几面,问了几句家里的情况。

他拿一个盆子,把猪小肠单独装着,又提着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一副猪肺、猪板油、猪水油、带毛猪脚、外加两斤好肉。

满满当当,竟是格外的丰盛。

但是呢,这些都是高明程自身不太需要的,拿这些去孝敬爸妈,改善家人的生活,倒也不错。

至于细奶奶家,他之前买过两副板油,熬了满满一大罐的猪油,吃到现在,还剩下不少呢。

“我给我爸妈他们送去。”高明程说了一句,拿着东西出门去了。

细奶奶望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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