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快,把我三个首领全部叫来。 …… 但是,半天也没人回应他,侍女们人全跑了。 “他妈的!人全死了吗?来人啊。” “我在、在呢!”。 一个美貌的女奴,刚刚从床下爬出来,她看不见外面的情况。 她的衣服上沾满了鲜血。 死去的别的暴徒的血,顺着地面流淌到床下。 “可是,现在……他们、他们都在外面率领孩子们征战,没有一个在城里啊。” “什么?……我的那些残暴的孩子们啊,这以别人的血建造的城镇,就要毁于一旦,我要大祸临头了!” “老爹”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这红衣人的古怪要求,几乎是不可能的。让他找一个从没见过的东西,怎么找? 别说30天,就是给他3年也无从找起啊。 还有,他虽然不知道脑后的东西是什么,但是他知道,那东西会要了他的命! 不管那是什么玩意,不管他会不会死,他都要做两手准备。 也许,30天内做个小手术什么的,就能拿掉脑后的东西。那也总比30天内,去找到那未知的东西要更实际些。 冷静了以后,老爹在心里盘算着。 与其把活的希望,寄托于找到那个虚无缥缈的,什么“雕像”,不如跟他拼了! 把他踩在脚下,要踩得肚破肠流! 唯有这样,才能一解心头之恨。 哼!他当真刀枪不入?他难道能挡住数万福特的电击,还有那超高温的烈焰吗?我看未必。 想到这里,老爹嘴角咧开,满脸肥肉得脸上微微颤抖了一下。 是的,他要做两手准备。 没错,决战! 他要部署军队,等红衣人再次找到他时,就算他死了,也要让那红衣人陪他一起下地狱。 左右是个死!这个恶魔! 我要他在这里不停的磕头,磕到一直头上起了个大包为止。他要走在我前面死,匍匐在我脚边死!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