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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抗辩事由 她被一个凡人吓破胆了……(2 / 6)

但兰青青异常淡定。

当了这么长时间的律师,没有谁比她更清楚,一个群体里不可能全是好人。

甚至一个“好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变成“坏人”。

永远对人性充满希望,永远不要对人性产生依赖。

这是兰青青的座右铭。

把“人”换成“妖”,也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那些妖怪的恶意

从小拥有充足被绑架经验的兰青青表示习惯了。

身为兰雅茹女士的女儿,她已经习惯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恶意,多一些来自妖怪的,也问题不大。

这些妖怪和兰雅茹女士的那些仇家相比,唯一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一些神奇的法术。

除此之外,无论是对她的仇恨程度,还是绑架她时的执着和创意,都远远不及前者。

要相信凡人的智慧

尤其是在违法犯罪这一途的智慧。

因此兰青青根本没在怕的。

她只是想着,回去之后,要针对这些妖术,做一些反妖术特训。

不过,眼前需要解决的,是朱三娘的案子。

嫌疑人拒绝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坚称自己无罪。

兰青青之前也遇到过类似嘴硬的嫌疑人。

这种嫌疑人,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对自己的行为真的心里没数。

明明干着杀人放火的事儿,但心里觉得自己是在拯救天下苍生。

另一种,是明知自己在作恶,但觉得警察和法官都没自己聪明,自己能够通过强词夺理的狡辩,逃脱法律的制裁。

兰青青觉得,朱三娘应该是属于后一种。

她明知道自己卖的那些东西会引人走上邪路,但却振振有词我只是给他们了工具、了条件,作恶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而且,她居然还知道用自己曾经给白素素辩护时说过的话,来反驳自己。

看来朱三娘也明白那个道理想要反驳一个人的观点,最有力的论据,是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

就像她用阎王曾经的判决来反驳阎王一样。

这让兰青青觉得有些惊喜。

她不喜欢和笨蛋辩论,因为辩赢了也没什么成就感。

朱三娘掌握了辩论的精髓,是个值得期待的对手。

兰青青笑眯眯地“你说,因为我认为白素素在齐氏一案中无罪,所以,你也应当无罪,对吧”

朱三娘点了点头“没错。”

“这可都是兰律师你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你不会要反悔了吧”

“我当然不会反悔。”

兰青青说“反悔是无能的表现。我想要说的是,你的情况,和白素素的情况,有根本上的不同。”

朱三娘轻笑“我和白氏,有哪里不同呢若无白氏之举,齐母并不会死,若没有我卖出去的商品,我的顾客不会有害人的能力。但我们却都不是作恶之人,因此无罪。”

兰青青问“你知道什么是抗辩事由吗”

朱三娘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什么”

兰青青向她解释“就是当有人指责你应当对某项损害负责时,你用来为自己辩护,使自己脱罪的理由。”

哦,原来如此。

朱三娘点头“我明白了。”

“白素素的抗辩事由是第三人过错。”

兰青青说“因为齐母是被齐子的小气和不孝气死的,这是第三人齐子的过错,因此可以减轻甚至免除白素素的过错。”

“试想,假如齐母并没有生过这位孝子,她一个人生活,养了两只鸡,某天,鸡被狐狸偷走了她会气死吗”

朱三娘想了想,诚实地摇摇头“应该不会。”

她很想反驳这个凡人,但她还是说不出“齐母当然会被气死”这句话。

毕竟,生活在乡下村庄里的人,谁还没遭遇过点偷鸡摸狗的事儿呢

要是被偷个鸡都会气死,早死八百回了。

“所以你看,白素素因此无罪。那么,我们再来谈一谈,你和白素素的不同。”

“你向某个人用力挥拳,打中了他的脸,他受伤了。只要你挥拳打人,就一定会有人受伤。所以,我们要惩治挥拳打人的行为。”

“你伸了个懒腰,无意间打中了某个人的脸,他受伤了。但不是你每次抻懒腰,都会有个倒霉蛋无意间路过挨打的,所以我们不惩治抻懒腰的人。”

“带入到你们二人的行为里你卖给顾客害人的药水,他一定会去害人,一定会有人受害,所以我们要惩治卖害人药水的行为。白素素偷鸡,但不是每偷一次鸡,都会有一位大孝子气死母亲,所以,我们只惩罚她偷窃的行为,而不会把齐母之死也归结在她的头上。”

“这就是你和白素素的不同强因果,弱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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