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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我去找楚留香比轻功(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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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炼去找楚留香比轻功。

嗯!

确实是去比轻功!

抓贼难道不需要比轻功么?

贼跑了肯定是需要追逐的啊!

……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

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短笺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

信上没有具名,却带着淡雅的郁金香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楚留香。

江湖中最有名的——贼!

盗贼中的大元帅!

流氓中的佳公子!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任何一种行当到了绝巅,只要不是特别缺德的行当,大多会扭转口碑。

偷盗就是其中之一。

小偷原本被江湖人看不起,但如果技艺精湛,轻功高明,就会成为江湖人仰望的盗圣、独行盗、偷王之王。

楚留香就是站在顶点的那个人。

不是偷盗技巧的顶点,而是轻功身法的顶点,即便是陆小凤、白展堂、司空摘星等高手,也只能去争第二。

第二有什么好争的?

古往今来,只听说过争第一,有谁去争夺第二么?

就连岳老三那个脑子不灵醒的,也想着收个好徒弟,在传人方面压过段延庆一筹,二代四大恶人以他为首。

昔年独孤求败剑试天下,江湖中再无剑客排名,因为根本就不必争。

让剑客们去争夺第二,就是在逼迫他们去死,修为顶尖的剑客,宁愿死在天下第一剑之下,也绝不争第二。

没胆子亮剑,何必去练剑?

楚留香是轻功方面的独孤求败。

他的轻功登峰造极。

那不是轻功,那是神通。

独属于楚留香的神通。

如果有朝一日,楚留香有儿子,或者有了弟子,全心全意教导,他的门人弟子,终归也是会比他稍弱一筹。

靠着绝世无双的轻功身法,潇洒俊逸的姿容仪态,楚留香的江湖名号,早已从小毛贼,变成盗帅、楚香帅。

不知多少人想目睹他的风采。

不知多少人想破去他的神话。

金伴花属于后一种。

英万里也属于后一种。

金伴花是开封府的富豪,也是万福万寿园金家的子嗣,虽然不是嫡系,但靠着家族势力,过得颇为潇洒。

万没想到,被楚留香盯上了。

开封府的江湖二代中,有个非常特殊的排行榜,那就是“收藏榜”!

榜单仅限江湖势力、富家二代收藏的奇珍异宝,有四件最珍贵,白玉美人排在第一,九龙吐珠杯排第二。

三天前,楚留香凭一张短笺,拿走了九龙吐珠杯,如今这张短笺摆在金伴花的桌案上,很显然要来盗宝。

唉!

白玉美人怕是保不住了。

英万里是开封府的神捕,耳朵非常的厉害,甚至能够与花满楼比肩。

英万里不仅听得远,而且准。

被他听到过的脚步声,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能以耳力追捕各路盗贼。

他还能从诸多噪音中,分辨出自己记忆中的话音,哪怕在他耳边疯狂的敲锣打鼓,或者用爪子挠玻璃,发出让人牙酸的噪声,也能找出特定声音。

换而言之,要对付英万里,只能用初见杀,相同手段不能使用两次。

楚留香也不行!

只有英万里是不够的。

英万里或许能找到楚留香,但他打不过楚留香、追不到楚留香,就算记住楚留香的声音,也没有任何意义。

好在,沈炼在这里。

金伴花看了看吃蜜饯的沈炼,稍稍安定几分,心说希望在你身上了。

这特么都是什么事啊!

以后再也不炫耀家里的宝贝了!

沈炼笑道:“都说财不露白,但我觉得把宝贝全都藏起来、锁起来,就好似锦衣夜行,到底是在手里,还是在盒子里?这两者岂不是相同?”

“露白会招来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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