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徐越,你喝了多少?” 徐越丝毫不在乎道:‘一斤罢了。’ “一斤?” 一听此话,书吏丝毫不信,要知徐越饮酒的名声,在河州这一代,可谓是无人超越,他见过一次,徐越从清晨饮至晚间,也未曾醉。 徐越对此回道:“那酒,是我平生第一次饮,烈的很。” 徐越言烈的很,书吏不由略有好奇,宋人喜酒,他也是如此。 不过公务在身,书吏知晓此时,并非是好奇的时候,“徐越,皆是酒么。” 徐越颔首,“皆是酒。” 闻言,书吏点了点头,便将刘然所写的文书,将印盖了上去。 而后,将另一份交给刘然。 刘然接过文书,看了一眼,上面印章有着河州的字样,显然这份文书,从此刻开始,便有了河州律法的管辖,也是一份宋代的契约。 只要之后出了事,那便能以这份文书找到他,又或是他在河州的货物,出现了问题,也可以这份文书,索要赔偿,或是其他的庇佑。 这也是河州为了榷场贸易,而制的制度。 这事,在宋代各地,屡见不鲜,宋代商业颇为繁荣,因此有关于商人之间的制度,非常之多,其中的契约文书,最常见的便是田宅,而刘然昔日便见过田亩的契约。 将文书收好,刘然对着二人一拜。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