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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损友(2 / 3)

到白头,我......】

手机铃声响起,接下就听见:“安哥你到哪里了?”

声音偏柔,有点尖细,但是不聒噪,不过听起来给人一种受受的感觉。

“马上就到。”周安看了眼前方和导航回答道,“最多十来分钟。”

“行吧,到了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那尖细声音顺着电话传了过来说道。

“好!我正在开车,见面再聊。”

说完就直接挂掉电话,向着目的地驶去。

车子左拐右拐,最终停在一栋洋房面前。

魔都的老洋房是最经典的住宅,每一幢都承载着一个当年传奇故事。

在寸土寸金的魔都上,独栋洋房稀少且珍贵。

庄严与浪漫的气质,挑高的门厅和气派的大门,建筑的中与西结合得如此和谐,不但富有审美的愉悦,而且尽显雍容华贵。

坐落在魔都市中心,开门即是闹市,关门即是深山,满足任何人的期待与幻想。

但天文数字的房价,让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望而生畏,退避三舍。

就周安眼前这栋洋房,在魔都算不上赫赫有名,但绝对不是普通有钱人能够买得起的,起码上亿。

“安哥,我等你好久了。”门外一个男子走近他身前说道。

映入周安眼前的是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

一米七五的个子,不算太高,皮肤白净,身材瘦弱,浑身上下扬着玩世不恭的气质。

周安面带轻松微笑,拍了拍他肩膀说:“好久不见,渣男。”

“到我家了,就别叫小号,不礼貌。”坏笑男子愁闷说着话,“再说了,以前你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两人寒暄一会儿,就向洋房中走去。

身旁这坏笑男子是周安大学同学,室友,好哥们,邓恒涛。

在大学之中,周安玩得极其疯狂,奢侈,远远超乎普通人想象,全寝室没有任何人能和他玩到一块,除了邓恒涛。

他是富一代,而邓恒涛是富二代,两人背景相似,兜里有闲钱,自然而然成为了好朋友。

但他俩并不是酒肉朋友,而是情同手足的挚友,一同上课,一同玩游戏,一同嗨,可见关系之亲密。

这也是他大学四年生涯交到的唯一一个好朋友。

大学毕业之后,周安在魔都生活,邓恒涛本来就是魔都土著,朋友关系更是不减当年。

在他独自一个人生活在魔都的时候,两人经常相聚,为孤独生活带来一丝喧闹。

黑色大理石铺成的地板,明亮如镜子的瓷砖,华丽的水晶垂钻吊灯,玻璃的纯黑箱木板,进口的名牌垫靠椅,处处显示主人的财力。

只见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人,浓眉大眼,鼻梁很高,蓄着一头短发,T恤运动裤,穿着极其随意,但不容置疑的气质时不时散发出来,让人拒绝不了。

这是邓恒涛爸爸,邓高,一位成功的企业家。

家里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前几年是大赚特赚,虽然这几年房地产行业逐渐没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旧过着富裕生活。

而且他眼光很独到,投资了很多行业,逐步从房地产公司转为风投公司,非常有能力。

“邓叔叔晚上好。”周安立即走上去打招呼道,“您身体还是那么硬朗。”

邓高看到他,笑了出来,显示心中很高兴,放下手中的书:“小安,好久不见。来你邓叔叔家,干嘛还带礼物。你有心来我这里吃顿饭,就是最好的礼物。”

由于邓恒涛家在魔都,周安自然就认识了邓高,时不时来他家里面,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邓高也很欣赏周安这个小伙子,小小年纪就不同凡响,财富上不止和他相媲美,甚至更多。

而且为人低调,谦虚和煦,这是让他最看重的一点。

低调做人,低调做事,拥有大智慧,才是上上策。

自己儿子交了那么多朋友,只有周安能够进入他的法眼。

“我听说您最近在找1787年滴金酒庄贵腐甜红酒,正好我家里还有一支,顺便给您带过来了。”将手中木盒子递了过去说道。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这一瓶酒太贵了,受不得。”

“您就收下吧,我戒酒了,放在家里就是吃灰,还不如送到您手中,发挥最大价值。”

实在拗不过周安,邓高就收下了。

邓高帮助过他很多,简简单单的买房经过邓高操作,让他少付上百万。

再说了这瓶红酒,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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