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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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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便被傅梦觉如今的成熟气息惊到。

眼前的他高大,健壮,眉宇间依旧带着玩世不恭的神情,而更多的是厚重的成熟。

累积岁月的沉淀,再不复当年的青涩模样。好似摇摇晃晃的小奶猫变成孟加拉虎,他更加从容不迫,慢条斯理,俨然成长为一个有力量的男人。

他说:“醒了?”

黎思念点点头。

他弯腰捞起床边的手表,套在自己的手腕上,结实的手臂肌肉随着他的动作起伏。

她感觉心被搔了一下,猛烈地颤动起来。

不是不怀念。

她记得,少年的他在进球后肆意的笑,水润润的眼睛,在观众席捕捉她的样子,他在四下无人时拉着她的手,一遍遍问她看到了吗的样子。

她点头后,他会跳起来欢呼,奖杯塞进她手里,又重又高调,放在书包里,又装不下。

她不要,可他总是固执地送。

她的小床下面全是他送的东西。奖杯,小发卡,项链,手环,玩偶,一盒一盒的信,有时候是路边捡到奇怪的石头,旅游时在海边捡的小海螺。

而自她离开香城,那些东西便永远地尘封在原地。

傅梦觉背着阳光,他摸索了半天也没带上手表。

黎思念坐起身,拉着他的手,手指灵巧,替他扣上表带,抽手时,一双大手却钳住她的胳膊,令她动弹不得。

耳边传来愈渐沉重的呼吸,黎思念惊觉她此刻没有穿衣服,只套了件蓝白色的胸罩,没有系扣。

欲盖弥彰的勾引。

两人在阳光下四目相对,还是尴尬的。

傅梦觉好像没有认出她。

诚然,她的变化很大。

死板的短发,变成现在的波浪齐肩长发。以前总是穿妈妈的旧牛仔裤,老土的T恤,现在每一套裙子,都是奢侈品店最新款。长期的护理保养,让她的皮肤比年轻时更加白皙紧致。

或许,她应该直截了当地说,你好,我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又唯恐他把她忘了。

傅梦觉拉了拉她的胳膊,把她拉进怀里,大手顺着腰向上。

黎思念说:“放心,我知道你是谁,我不会纠缠你的。”

“我不怕你纠缠我呢。”

黎思念勾起嘴角,“没有联系方式要怎么纠缠。”

傅梦觉从黎思念身上滚下来,枕着胳膊望着她,片刻儿,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记忆中第一次存他的号码,两个人还是学生。

那时移动电话很贵,她家负担不起,一天夜里,她睡下了,窗户传来沙沙声的拍窗声。

她知道是他,披上衣服到单元楼下的楼道,他塞给她一个红色的诺基亚,坠着只嘴上画着叉的卡通猫头,里面唯一一个号码就是他。

他教她怎么发短信,怎样打电话,说他再也没办法忍受她一放学就消失,求她收下,可她怎么都不肯接受,硬把东西塞回他口袋,就跑掉了。

对黎思念而言,青春的记忆已经模糊,可那条只有一盏白灯的楼道,陈旧的扫把味,怎么也忘不掉。

她的青春是躁动和自卑,是永远做不对的物理大题,洗的泛黄的旧校服,不合尺寸的薄内衣,是父母为生活费的争吵。

而他家世棒,个子高,人聪明,会唱歌,抱着吉他坐在舞台上,闪闪发光,好像身披圣光的神明,接受所以人顶礼膜拜。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他们根本不会认识。

而她搞砸了一切。

现在的她也很难想象,当时连火车票都不懂得买,行李箱都没有的小女孩,怎么就有勇气,毅然决然从香城离开,身无分文地来到这个辽阔又无情的城市。

一走就是十几年,从此萧郎是路人。

现在她总算摆脱了当初的穷困和自卑,在这座城市站稳脚跟,虽然和傅梦觉的优越比相差甚远,但黎思念满足了。

她不后悔当初的离开。

可如今时过境迁,年少的情谊却没有减淡,只是埋葬在日复一日的操劳中,内化,固定,最后变成附着在血管的吸血鬼,总是在午夜,月光撒向地面,一片凉,又偏偏独行的时候,猝不及防跳出来,惊得她泪眼婆娑。

她把手机还给傅梦觉,被自己的手机铃声吓了一跳。

傅梦觉靠过来,脸放在她□□的肩膀上,弄得她的侧脸痒痒的。

“记得打给我。”

“嗯。”

“唔,香城,好巧,我在这念过初中和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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