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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2 / 3)

r> 前面的戏迷都疯了,一场戏,毁誉参半。

有人说:“沈老板好角儿,不墨守成规,这是创新啊。”

也有人说:“现在的角儿在台上不规矩,尽奔着撒狗血去,京戏迟早要完!”

前台喊着沈老板返场,沈林轩在后台背对着戏班子而立,摆了摆手,拒绝了。

也不急着换戏服,静默站了良久,才兀自回到木椅旁,将汗珠和油彩一并擦去。

跟包替他捏了一把汗,跑过来笑着说:“爷刚刚可吓死我了,得亏您这汗没在台上流,不然洇湿了扮相,那茶壶、果核非得掀上来不可。”

沈林轩不说话,方才二小姐哭那一幕,一个劲儿在他脑海中徘徊。

京戏向来有感染力,让人看一场,病一阵。

要么角儿疯魔了,以为自己就是虞姬;要么戏迷疯魔了,没法嫁给角儿,就跟角儿照片成亲。

冉冉是为他戏中人哭,他却有几分不信。

不是他没那份自信,能勾着戏迷听完这场,明儿还想来。

而是她在戏窝子长大,这点免疫力应该有。就像整日左拥右抱的人,在勾栏院听见花魁唱曲,也不为所动了。

那她为何这般动情?

是因为有家回不得,还是在嫂子那受了委屈无处诉?

沈林轩想不通,倒是激起了他的保护欲。

他是孤舟,在海底漂泊了太久。

不知是到了年纪,也开始渴望有自己的家。还是蒲小姐的泪眼太朦胧,让他掉进去就沉溺其中,出不来。

她明明站在那,跟他说说笑笑,可总有破碎感。

他们太像了,都贪恋萤火虫那一点微光。

原来跟他最像的,不是蒲修臻。

沈林轩已换回了自己衣裳,没穿那身剪裁得体的西装,而是像许多四九城爷们那样,穿上了长衫,更衬得身形颀长、长身玉立。

戏园子东家“哎呀呀”走过来,见他便不停作揖:“沈老板,您今日无论如何,得挽回这个颜面。您不返场,前头戏迷不走啊。把这条街都堵了。”

“我今儿心情不佳,再唱准砸锅。”沈林轩接过跟包的温毛巾,擦干净掌心。

语气不容商量:“我不唱,他们早晚会走。我唱,他们会把你这戏园子点了。”

东家也知晓,戏迷就这样。

按理说,这位老板不成,换一个就是了。

但他们不,非逼着这位老板唱。

早年还有小角儿被逼死的,后面从沈林轩开始,角儿就不怎么惯着戏迷了。

“今儿她们往台上扔的金银首饰,我分文不取,算作对东家的赔偿。”沈林轩抱拳还礼。

“不不不,沈老板您说哪里的话。钱重要人重要?您初来乍到,人吃马嚼的,家大业大,就算再有钱,也经不起这么造啊。”东家没再催促他返场,而是亲自给他倒了杯茶,捧着说:

“您在北平暂时落脚,只要以后常往我这贴两场戏,我就烧高香了。”

沈林轩自然懂。

现在不光角儿之间,暗自较劲。戏园子之间,也在打擂台。

哪怕他不贴戏,只要别去其他戏园子唱,给别人送钱、送名,就算帮了东家了。

“东家,您太客气了,我们老板不是不给面子,他不喝外面的东西。”跟包没等沈林轩开口,就先将那杯茶推了。

随后递了碗水过去。

东家从不为了虚无缥缈的自尊心,跟财神爷过不去,连连点头附和:“是是是,沈老板谨慎点好,是我一时高兴,忘了规矩了。喝白水好,免费茶水齁了嗓子,再没这仙音。”

东家将包银送上,沈林轩也没就那点金银首饰——仨瓜俩枣的,跟东家客气,过分谦逊,倒显得有几分小家子气。

戏班的人整理好戏箱,跟包凑过来,殷勤禀报道:“爷,咱已经找到在北平的落脚之地了。是城郊的一座大宅子,肃静、冷清,地方偏僻,不容易找到。租金不贵,干脆直接买了。您这就能从蒲老板那搬出来,往后即便不留在北平,过来跑码头,也能有个落脚地。”

省得去住客栈,总归不比自己家里。

住别人家,不自在,更不是长远之计。

跟包还在为自己思虑周全,而沾沾自喜。哪知没等到沈老板夸奖,就见他一脸怅然若失地,看着自己——这个显眼包。

这么快就没理由继续赖在蒲家了。

戏散了后,沈林轩坐上小汽车,往蒲宅去了一趟。有些东西在那,也得跟蒲修臻表达下感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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