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约翰。 并不是外国佬,而是一位货真价实龙的传人,没错,我姓约,名翰。 大专毕业,因为不想读书,去当了兵。 两年的行伍生涯给我带来了矫健的体魄和坚毅的意志,退伍后,我回到学校完成学业,期间遇上了一位成熟知性的学姐,旁人都说她不漂亮,很胖,还是个烂货。 我不这么觉得,我觉得她很美,尤其是那双穿了黑丝的美腿,直接俘获了我的少男心。 这里稍微提一句,我喜欢她不仅仅是因为她喜欢穿嗨丝,更是因为她善良,从不给人指反路。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不是么? 普通人的生活通常没有什么起伏,经过三年的恋爱长跑,我们结婚了。 您猜怎么着? 结婚后,她给我生了一个大黑小子。 最开始的那一段时间,我很痛苦,毕竟给别人养孩子这件事,非常人能及。 所幸,并不是婚内出轨。 凭啥她不让别人养孩子,非得给我养?她心里还是有我的。 这样看来,她也不是那么不可救药。 我原谅了她。 噩耗出现在婚后的第二年。 我发现自己经常无故发烧,体力和精力也不打从前,要命的是身上还出了很多红疹。 去医院一查才知道,患上了艾滋。 我必须承认,相由心生这句话,还是有点说头的。 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我是个孤儿,国家将我养大,自知时日无多的我,决心做些什么。 欺负妇孺不是男人行为,班长教育过我,男人的拳头是拿来保家卫国的! 那死胖子是个烂货,但孩子是无辜的,我没有杀她们,而仅仅只是将她们扫地出门。 “我发誓他真的戴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当时喝的迷迷瞪瞪的,他们人太多,我也是受害者……” 胖女人的哀嚎听得我心烦。 她像死皮膏药一样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你怎么才肯放过我?”我问道。 “至少也要把孩子的爹找到。”她说。 看着那黑不溜秋的孩子,我心软了。 龟男也好,沸羊羊也罢,我是人,我有底线,不能做畜生事。 费了一番功夫,我找到了孩子的爹们。 那是一个昏暗的吧台,几个赤裸着上身的家伙正往小姑娘的杯子里放东西,我揭穿了它们,可换来的是小姑娘们的口诛笔伐。 我不是很明白,明明我救了她们,她们为何不领情? 为首的黑光头嚣张跋扈的用手指着我的胸口,让我滚蛋。 我笑了,这里明明是我们的地盘,该滚的是它们。 “我不是来闹事的,你要是个男人,至少该为你的孩子负责!”我压着怒意。 “这里的女人都怀了我的孩子。”它们大笑着,像黑色的怪物:“我们都是龙的传人!你这个低劣的东西赶紧滚蛋,不要耽误老子造人!” 我拧断了它的脖子。 戴帽子我可以忍,但侮辱国家不行。 我虽然身患重病,可曾经的行伍生涯给我积累了不错的底子,这些浑身死肌肉的畜生,根本不是我的对手。 我杀穿了它们,像个战神。 不知道是哪个臭娘们拿酒瓶爆了我的头,我踉跄倒下,回头看到了那个惊慌失措的胖女人。 真是肮脏啊! 再次醒来时,我来到了一个村子,村子里的人穿着和都市截然不同的衣服,说着完全不同的语言。 我用五天时间确定了一个事实,爷穿越了。 在这里,我身体健全,没有患病,甚至因为天资异禀获得了强大的力量。 让我困惑的是,这里的人都信仰着诸神,据说那是力量的源泉。 有个叫艾尔西纳的老奶奶问我的信仰是什么? 我不信神。 若真有信仰的话,就是我的国家。 不知为何,艾尔西纳让我不要随便说出自己的信仰,好像这里信仰不同会引来麻烦。 我最讨厌麻烦,因此我一直守口如瓶。 有个叫做丽莎的铁匠似乎对我有意思,还给我打造了一柄趁手的巨斧。 不得不说,有了这玩意后,村外的沼泽兽简直不堪一击。 只是那些该死的白色雾障,时常让我感到不安和心悸,在野外呆久了,总感觉自己都不是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