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就在楚夕等着盛凌云的八卦时。 盛凌云叹了口气:“还记得从地窖里挖出来的尸骨吗?” 楚夕点点头:“记得,你不是把消息散发出去,若是有人知道尸骨的消息,让来衙门报案。” 只是这都过去两个月了,还没有人来认领。 盛凌云仰望天空,幽幽的叹了口气:“她们今天来的目的,其一便是认领尸骸。” 楚夕一下子从软塌上惊跳起来:“你说什么?地窖的尸骨……” 盛凌云重重的叹口气:“人生前有很多伤疤,能在尸骨中体现,我记得这是你说的,所以在那个尸骨中,找到一些特点。” 楚夕再次点头,骨头很相似,可人的成长并不同,就算是人死了很久,尸骨都成白色,只要能通过尸骨上的痕迹,也能查到死者是谁。 在古代,方法很难,有蒸骨,煮骨等手段用来辨认尸骨。 地窖里的那具尸骨挖出来之后,楚夕也采用了各种方法,让尸骨显露特征。 比方说脊骨有被鞭笞的痕迹,小时候摔断骨头又长好的痕迹,还有一些行为习惯,会让右手的某个手指比其他手指长一点。 根据这些特点,盛凌云寻找尸骸的主人,盛家来人了。 他们家的失踪人口就是盛凌云的叔叔,失踪了八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如今他们说的一切特点都相似,可最终要确定的,便是盛凌云的血。 亲叔侄,血型相同,一旦验证成功,便说明地窖里的尸骸就是盛凌云的叔叔的。 这位从未谋面的亲人,没想到,再见面,竟然是永别。 盛凌云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在楚夕的震惊中,盛夫人进来了。 “楚夕,听说尸骨是你辨认的,你能带我去看看吗?” 楚夕进展的咽了口吐沫,看向盛凌云。 盛夫人拉着楚夕的手,眼泪流了下来:“实不相瞒,从前我是你公爹的丫鬟,七八岁被卖到盛家,伺候你公公,也跟他叔父相熟。”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了解他叔父,除了他祖母便是我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