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折杪眼里,卜茁就是个傻子。 从来庸庸碌碌,没什么志向地活着。 又或者说,她能平平安安活到二十来岁本身就已经是上天有好生之德了,哪里敢谈什么大志向呢? 这样的人本该很圆滑,但她偏偏脑子轴得完全不懂变通。哪怕对面是堵墙认定了也要往上撞,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正常人身上稍微有点倔强叫做韧劲,卜茁这种已经是蠢了。 哪有聪明人像她这样的呀?完全让人看不下去。 卜茁在大学伊始就一战成名的事件,算起来还要属军训。 虽说军训的时候教官多少有点不近人情,可面对来例假的女生时,常年待在军营里的子弟兵们还是会有些不好意思,因此当有女生以“身体不适”为由,假装支支吾吾跟教官耳语几句,就能够坐到树荫底下休息。 她们一边吹着手持小电扇,一边偷偷刷着手机,在别人艳羡的目光下装模作样地发几条“军训好累呀”的动态。 而真正身体不舒服的卜茁,反倒是一声不吭,以一种挑战自我极限的态度站着军姿,强打着精神站在烈日下,还要按照教官所说的条令,将背挺得笔直。 只是她身体确实没有自己的意志更坚强,当折杪听说有人中暑到晕倒时,才知道是卜茁被人慌慌张张抬到医务室了。 下了训后的折杪去看卜茁时,险些没哭出来—— 只见卜茁裸露在外的脸颊和脖颈被紫外线晒得通红,反倒衬得嘴唇毫无血色。 她躺在医务室的病床上,看上去精神相当萎靡,中暑和生理期同时将卜茁折磨得有些气若游丝了,偏偏还能对折杪露出个笑来。 她安抚折杪似的自嘲道:“这比晕车还难受啊。” 折杪听得眼圈都红了,想像平常一样捏着她的脸教训卜茁一顿,可看她现在这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手举起来了又放下,恨铁不成钢地举着小风扇给卜茁扇凉,心疼地说教她。 “傻不傻啊,有什么不好请假的啊,面子重要还是身体重要?”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不示弱才是理所当然呢? 再后来,军训时一根筋成名的卜茁身上更明显的标签,是“喜欢周余”,喜欢到寸步不离、难以自拔的舔狗。 不得不说,周余的外貌赋予了他太多优势,很容易就能吸引异性的好感。 他皮肤白,本来该是男生敌视的外形,偏偏打篮球又是种子选手,两边都吃得开的性格让周余很迅速成为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表白墙上少不了“大一的周余同学”的身影。 为此,在外人看来,一直跟在周余身边的卜茁少不了流言蜚语的困扰,而周余也从来不会为她解围半分。 那些闲言本就绞剐人心,何况是在几番添油加醋的情况下?卜茁泥足深陷,诸多人都对她误解颇多。 但她似乎从未有过一言,来替自己辩解。 她好像生来就丧失了为自己辩解的能力。 只能对所有苦厄来者不拒,忍着过去,甚至不求命运赏赐一寸慈悲。 这样的清醒,折杪光是旁观都要忍不下去了。她性格比卜茁急太多,可又没办法代替卜茁去做决定,只能恨铁不成钢地捏一把卜茁软乎乎的脸蛋,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将她掐醒。 “他们都说你喜欢周余,可你是真的喜欢他吗?” “这重要吗?”卜茁被她掐着脸,说话的声音显得软乎乎的,像只毛茸茸的小生物,看起来有些无奈。 但就算是这样,卜茁也本能地垂下了手,没有去反抗折杪的动作。 看着这样习惯了逆来顺受的卜茁,折杪心里的火又叠了一层:“这还不重要?!你总不可能以后都指着周余一个人活了吧,名声问题还不重要,那在你眼里到底什么更重要一点啊,是他周大少爷的心情吗?” 折杪是真的有些动怒了,她看得出来,就算卜茁什么也不懂,可喜欢也不是她那样的。 就算是再怎么不了解什么是喜欢的人,也不会像卜茁一样,蒙着头就在周余身边扎根,连自己长成什么样也不管不顾。 都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但在折杪看来,卜茁根本就没想过周余能对她的付出有任何回应,这还能叫舔狗? 而卜茁对此只是报之一笑,亲切地挽起折杪的手臂,轻声说:“走吧,到饭点啦,我快饿死了。” 和略动肝火的折杪比起来,卜茁的神情几乎像是一樽没什么情感的雕塑,一张看上去仍旧古井无波得到脸上不辨悲喜,似乎是发自内心的不介意。 她好像活得太迷糊,前半生总在大多数人眼中明晃晃的不怀好意中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