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去过白秘书的家。
在我高中时在自家书房里,那次对白秘书的春心萌动之后,我就陷入了艰难的情义两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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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我哥。
一边,是我哥的秘书。
选谁就很明显了吧?
我当机立断蠢蠢欲动准备去要白秘书的联系方式,梦想还没开始,就被我的家庭律师第三者插足了。
律师:“林小姐,虽然我知道你很能想,但你不能。”
我:“为什么?”
律师:“这里是绿色文学城,成年前只能暗恋。”
我:“?”
我:“我他妈,不是,它他妈……”
很显然这不能说服我,于是当时我的家庭律师还给我举了一个我身边的例子:一个我小时候在一起玩的alpha女性,在英勇搞了自己的家庭教师之后,被父母愤怒打发,扔去国外上了全alpha寄宿学校。
律师:“您看,这说明了什么?”
我:“原来她去国外是因为这个啊!牛逼。”
律师:“?”
我:“这都不跟我炫耀,她人还怪好的。”
律师:“?”
律师:“重点在于——您能接受去上一个身边只有alpha的高中吗?”
我:“……”
很显然不能。我又不是a同,去什么a同天堂。
于是我的春心就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最终不了了之了。
虽然初恋很好,但初恋之所以叫初恋,就是因为之后还会有二三四五六恋。
男人嘛,多的是。
我接受地非常完美,从此以后放弃初恋这棵树,投入了森林的怀抱。
……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在于,当我今天终于第一次踏足白秘书的家的时候,我竟然有了一种朝圣的错觉。
“——这双拖鞋可以吗?”
进了高级公寓的门,青年弯下腰,为我从鞋柜里拿出来一双绒软的白色拖鞋,见我点头,放在了我的脚边。
“包和工作牌也给我吧。”
他又接过了我手里的东西,微微一笑,“林小姐,你想喝点什么?”
“林小姐……你怎么蹲下了?”
“……”我在热泪盈眶。
初恋的家,啊!单恋人的耶路撒冷!
要不是会被以为是变态我甚至想以头抢地捡两块砖带走。
咳嗽了两声,我把拖鞋穿上了,当做若无其事地往他家里走,
“喝什么都行,你有什么?”
“果汁,伯爵茶,还有酒……当然,林小姐,你喝不了酒。”
“我喝不了酒——是我哥告诉你的吗?我好像没跟你一起喝过。”
我穿上了拖鞋,新奇地走进公寓。
我没想到的是,白秘书的家,干
净,整洁,明亮……但比我想象中的,要冷清得多。
能够俯瞰城市的高层高级公寓,有着宽阔的布局,挑高的两层。虽然哥哥和我也有类似的房产,但公寓里或多或少有我们个人喜好的东西。
但这里,几乎没有人气。
“林小姐,你忘了吗?”
白秘书说,“你以前喝多了,基本是林先生和我一起接的你。”
我:“……”
草。
我跟南禾第一次接吻还被他跟我哥看到了。
难道还有别的……
我刚想说点什么狡辩一下,脚踝突然传来一阵湿意。
“!?”
我惊地往后跳了一步,才发现是只毛绒绒的小狗。
“狗——”
“林小姐不是想要看狗么?”
巴掌大的小狗,过了一个月也没长大多少。
被白秘书抱在了怀里,青年的西装因为动作而扯出了几丝褶皱。
小狗奶呼呼,细毛顺皮的,吐出来一点嫩红的舌尖,打个哈欠,可爱至极。
他有些宠溺地顺了顺小狗的毛,小狗依偎过去,依赖地舔了舔他的脖子。
“好了,好了,乖一点……有人在……别舔这么厉害……”
白秘书摸它的动作也很温柔。
似乎是注意到了几乎贴进墙里的我,白秘书莞尔:“你要抱抱吗?”
我头皮发麻。
说实话,我对无论是人类幼崽,还是这种小动物,都十分苦手。
我不能理解它们,它们也不能理解我,我们之间有生殖隔离。
但人在初恋面前不能怂。
而且,我痛定思痛——都说学校酷哥淋雨救猫是超苏的言情人设,我怎么能输在这里!
我咳嗽了一声,准备酷一把,僵硬地把手伸出去,“那个……真可爱啊……哈哈……”
“小狗……那个……姐姐抱抱……哈哈……好软……”
摸到小狗的那一刻,我泪了。
再见,酷哥。我不行。
就算小狗疯狂舔我手也不可以,我不行。
而白秘书在一旁,注视着我破防抱小狗,莞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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