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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八十六章 为了让埃及伟大(1 / 2)

这五个小城邦,正是圣经之中亚伯兰出埃及时所路过的地方。
它们并不属于美索不达米亚,他们远离美索不达米亚的文明圈,同时也不属于埃及的文明圈,但是较为靠近,他们的位置在红海北部的那个小三角洲东部。
于是它们就这样夹在两大文明中间,在这个年代刚刚有了城的概念,是因为有埃及的人逃难到这里来,告诉他们要建设城来保护自己。
于是,这五个部落建起来泥砖城,但依旧没有脱离蛮荒的习俗。
阿图姆指着下面的五座城:“这里的人依旧是蛮族,他们喜欢玩弄男性的孩子,对于外来的女性也呈现出完全欢迎的态度,当然,这种欢迎,我的意思是...东方的王,你懂得。”
强行开化的部落就是这样,明明还处在蛮荒时代,强行进入文明时代的结果就是这样,有了文明时代的城,但依旧遵从蛮荒的规矩,在这五个城的人看来,其实外面的人才是奇怪的。
女性正应该和许多的男性进行多人运动,这样才能增加自己的人口,何必知道父亲是谁,只需要生下孩子就可以,至于男孩子虽然不可以和男人生孩子,但是可以带来舒适与快感。
传说中,亚伯兰的侄子,也就是给妘载的畜牧场工作的罗得,就差点被所多玛城的壮汉们给哲学了,幸亏耶和华派来的两个天使把他抢救了出去,不然菊花就要爆了。
杀人流血或者庙里**、**这类事情,或者出去打仗掳掠是这五个城的常态,据说他们五城加起来,都找不出十个拥有恩义的人。
“没有必要强行把自己的道德观加在别人的头上,虽然他们确实是很野蛮,但是每个文明开始的源头,都是这样一步步过来的,他们被埃及的文明所影响,学会了享乐与奴役,但却没有学习到礼仪....嗯....”
妘载刚想说点什么,但是卡文了。
阿图姆也沉默了,没有说啥。
埃及本身也是奴隶制帝国,文明的成果都是贵族们的,而贵族们当然不可能和这些野蛮人打交道,所以...四舍五入等于埃及没有礼仪和道德。
对于民间的情况,好像也确实是说不出什么特别值得夸赞的道德事件。
“但是我还是有一点要强调,至少我们会把羽毛和灵魂放在天平上,善良的灵魂比羽毛更轻,罪恶的灵魂比羽毛更重,这会影响到死后的判决。”
“所以,做好事的人还是比做坏事的人多....做坏事的人么,也都不敢公开的做。”
阿图姆说的是大实话,埃及人还是很敬畏奥西里斯的,不管这位大神到底存不存在,但他们坚信是存在的。
埃及人的亡灵观在古文明中算是独树一帜了,在第一中间期最动荡的那段时间,无数的贵族和军阀,一边做着坏事,一边还要假惺惺的去收拢那些流民,哪怕是让他们做奴隶,也要在泥板和莎草纸上写下对奥西里斯的辩词,表示“你看啊,我并没有害死他们,我给了他们活下去的机会”。
妘载和阿图姆,对这五座城虽然展现出厌恶的态度,但是看得较为客观和理性。
不过芬尼斯盯着这越来越远的五座城,她的心中涌起一股怒火,并且暗暗的许下誓言。
这肮脏的五城,如果自己成为了法老,必然要征讨它们,使它们彻底灭绝。
这比起奴隶制,还要让人愤怒和绝望。
妘载看出她的情况,告诫道:“如果成为王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可怒而兴师,而且要师出有名。”
芬尼斯:“老师,我觉得我是有名的,如果埃及稳定,势必要向其他的文明寻求贸易,以交流发展,壮大自己,这五座城的位置,阻拦了各个文明的人前来,正好挡在埃及的东边,这时候我想起来了,当初迪尔蒙商人把我当做奴隶带走的时候,也刻意避开了这里。”
“连迪尔蒙文明的商人和旅行者,都不敢经过这里,而是要穿越漫长的沙漠,最后才能抵达美索不达米亚,只要这五座城还存在于埃及的东方,埃及就决不可能与外界正常的交流沟通。”
“我征战它们,是为了让埃及伟大,而绝非为了杀戮,至于自己的怒火,当然是有的,我绝不会否认。”
为了保住来往女子的性命,也是为了保住来往男子的菊花。
她认为毁掉这五城,是绝对必要的。
妘载对此表示无所谓,你自己看着办就行了,马上要当上王的人,必须要自己做出决断,并且为所做出的决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这后果带来的主要责任。
大约又过了一会,大地在高速的飞掠于身后,前方出现了一座新城。
“我们降落吧,这五城的西边,现在已经到了埃及的边缘之城了!”
阿图姆示意妘载可以降落了,诸神一定在监视这片土地,很可能,在边缘之城的附近,就已经有神灵等待在此,如果看到芬尼斯大摇大摆的进去,一定会发起攻击。
阿图姆:“埃及的城邦其实数量不多,总计也就四十二个,和美索不达米亚不能相比,毕竟,我记得那位拉格什之王,古地亚,他所统治的小城邦就有十几个。”
“整个美索不达米亚的城邦,大城邦大概七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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