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经纪公司和爱豆之间的合约一度被称之为卖身契,早年圈内众所皆知想出道就得卖身,这其实也是艺人的地位在南韩一直起不来的主要原因,谁会跟‘长工’讲地位,哪怕长工能赚钱还不是给主人家赚的么。
随着南韩天团神话的合约纠纷以及另一个天团东方神起的分裂,官司打的上了国家新闻,合同有多坑也就变成了圈外众所周知的‘秘密’。随后,舆论压力过大,在2010年韩国公证交易委员会介入,监督各家公司修改合约。其中作为三大社中的龙头,也是整件事的起因,S|M直接被当成靶子阻击。
不过认真算起来,三大社还是做了人的,反倒是小型公司签的合约更不规范。因为小公司输不起,投入必须要有回报,一子落错就是满盘皆输。不像大企划社好歹有试错的资本,就算一个新人团没火,也有其他基本盘兜底。
2010年后的艺人经纪合约被限制在七年以内,也就是最长七年,但这条规则是可以通过各种附加合约去延长的,毕竟只要有规则就有漏洞可以钻。因此2010年后的艺人经纪约一部分限定在七年内,但也有一部分不按照这个来,多少有点民不举官不究的意思。
毕竟签署合约之时大家都抱着友好相处的想法,没人恋爱都谈就先想着分手要怎么把送出去的礼物要回来。
事实上七年已经算是长约了,还是非常长的长。请注意,没出道是不算在合约期内,练习生的合约跟出道艺人的合约不是一回事。爱豆的合约都是从出道日期算,出道前练习生会拿到新的艺人约。
不管怎么说,二十年都不太可能不可能,一告一个准。
但闵宝儿的那句话是对的,什么都讲法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糟糕了。
虽然但是......二十年也太夸张了!据传S|M最凶残的时候也不过是搞了个十三年的合约啊,这还多出七年?!
朴音离依旧不是很信,不是说忙内骗她而是忙内不太靠谱,她是能打听到各种小道消息没错,可...二十年啊......
二十年实在是一个过于夸张的数字,夸张到朴音离给李先稿打电话说这个合约时常的时候,李先稿斩钉截铁的告诉她不可能。
自己
做男团自己签艺人的社长告诉小朋友,再怎么用附加条款去延长时间也不是这么延长的。再说只要安泰骏稍微有点智商,也不会干出把二十年长约落在纸上,让闵宝儿握着把柄,随时能找司法机关介入当证据的操作。
李先稿极其肯定的跟朴音离说这里面一定有误会,倒也没说是闵宝儿瞎讲啥的,而是想要让艺人走不掉方法不止是签长约这一个,还有更多不着痕迹的方式。他怀疑的是闵宝儿可能隐瞒了更复杂的内情,只说了结果。
而朴音离怀疑的是,忙内很可能没搞明白内情,只看到了结果。如同她父亲的那件事,细节都是道听途说,只知道结局。
两人的想法谁更正确不清楚,当事人没办法解释啊,当事人搞不好自己还没搞清楚呢。
但整件事不止有一个当事人,另一个当事人呼叫了朴音离
3月4日,女团选秀播出了第七期闵宝儿所在的三人分组PK小分队内,她拿到了第一,节目上她在喜极而泣,哭的又可爱又可怜,节目下她跟朴音离吐槽,她最近进入了眼药水贫穷。哭太多眼睛太干,一瓶一个礼拜就用完了。朴音离让她忍忍,很快就过去了,快了!
同天,朴音离新学期报道,忙完学校回公司,社长召唤。
安泰骏找她一共三件事,第一是《一念之间》定档,暑期档,电影上了她就算正式以电影演员的身份出道,公司会跟着电影给一波宣传。
这个其实不重要,早前就说过的,提前知道消息的朴海真还问过朴音离,要不要趁着电影定档,内部试映会开过了,她也算入圈进门,要不要赶在电影没上线之前把演员约从‘宇宙之心’挪出来,签一家真正能帮上忙的演员企划社。
关于这个提议朴海真早就说过,朴音离还是那个回答,再考虑看看。她不是出于什么道德原因要跟公司共存亡什么的,她对安泰骏没有什么道德包袱,他们就是合作者啊有道德包袱干什么。她想的是,归根到底她还是想站在舞台,做演员是曲线救国,专注做演员就走歪了。
如果朴海真问的再详细一点就会从他以为是不好意思跟公司开口的小妹妹那里,听到很实际的答案。在‘宇宙之心’朴音
离电影演员的身份是她的加分项,公司能给的帮助确实不多,相对应的公司也不能对她提出更多的要求。要是进了专业的演员经纪公司,公司给资源她就需要出成绩,那不是她要的。
第一件事不是很重要,说出来是为了给第二件事做铺垫,要出道了,练习生合约就要变成艺人约。合约要重新签,年限、分成比例这些都需要再谈,以及,她的演员约要不要换公司。
这些当初都谈过,当初谈的时候针对的是以爱豆身份出道谈的,如今身份不一样了,自然就需要重新谈。
安泰骏并不介意朴音离的演员约签到另一个公司去,他考虑的也很实际,公司小,他更熟悉歌谣界,电视圈的人脉都少,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