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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 灌篮高手(1 / 2)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

林渊在看到部落这段大张旗鼓的宣传之时,脑袋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

我什么时候说要出篮球竞技类动画了?

他会产生这个想法的原因自然也简单至极:林渊一直认为自己是体育竞技类漫画第一人来着。

凭什么?

就凭《网王》啊!

这可是林渊以影子之名出道的处女作,而且是一画成名那种!

那部落推出的这位竞技漫画第一人是谁?

“原来是何大俊啊!”

旁边的金木已经点进了宣传标题,而后发出了类似于感慨的说明,倒是恰好解开了林渊的疑惑——

虽然林渊仍然不知道何大俊是谁。

“何大俊是《篮球之火》的作者,这部作品你肯定知道吧,当时还被秦洲引进,所以我们很多秦人都看过,它也许不是蓝星第一部运动竞技类漫画,但却绝对是蓝星有史以来最火的运动竞技类漫画,也因此何大俊被称为运动竞技类漫画的天花板,而创作这部漫画时的何大俊才二十岁!”

金木认真的做着介绍,然后画锋一转:

“直到《网王》发布!”

两部漫画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作品,关于《篮球之火》这部作品的具体记忆要追溯到很多年前,今年的何大俊已经四十五岁了。

在影子出道前,《篮球之火》是最火的竞技漫画。

影子出道之后,《网王》则以更优异的表现,打破了何大俊的成绩。

这里要说一下。

虽然运动竞技在题材中属于彻头彻尾的冷门,但在漫画行当里,运动竞技类题材还是颇有市场的,这点大概和漫画可以直观勾勒出无需想象的画面感有关。

总的来说还是冷门,但起码没有在里那么冷。

尤其是《网王》火了之后,运动竞技类漫画就更有生机了,部落漫画那边甚至有运动竞技类作品进入热度前十的迹象。

对此现象贡献最多的是影子而非何大俊。

讽刺的是,做出这个贡献的影子已经和部落分道扬镳。

而经过金木的解释,林渊算是听明白了。

何大俊那部作品的成绩,大概可以对标岛国早期的一些经典竞技漫画?

同样的经典,但同样又被后来更加火爆的运动竞技类漫画超越,毕竟岛国有那么两代漫画人着实妖孽。

“他们玩的很大。”

继续宣传新闻中的内容,金木道:

“何大俊的新作品叫《篮球之心》,是他上部作品的姊妹篇,不过这部作品他打磨了很多年,部落那边也非常重视,决定动画漫画一起出,漫画先更新一点内容,大概是为了让部落漫画掌握先行的流量,合作公司确实是顶级,声优好像也打算找顶级的那批,不过他们这个漫画第一人的说法倒是引发了很多争议,你看看评论区……”

林渊凑过去一看:

“竞技漫画第一人什么的,确定不是影神吗?”

“影神和部落漫画解约之后,部落漫画竟然把竞技漫画第一人安在何大俊头上,真是脸都不要了。”

“影神:???”

“建议你们把《网王》再看一遍,然后大声告诉我,谁才是运动竞技漫画第一人。”

“用词能严谨点么,我承认何大俊是篮球漫画第一人,但要说运动竞技第一人,这个称号属于我们影神!”

“或者说,何大俊是早期的运动竞技第一人,毕竟后来的影子已经超越他了。”

“……”

林渊乐了。

虽然这些读者都用部落,但他们都是好同志,迟早会变成联盟的形状!

当然。

评论也有一些支持何大俊的声音。

“先大声吼一句:劳资的青春回来了!大俊的《篮球之火》堪称一代人的记忆,小年轻没看过不理解正常!”

“大俊开拓了运动竞技的分类,影子站在前人肩膀上创作,有什么好吹的?”

“你们承认大俊是篮球漫画第一人,那我也承认影子的死火海目前无敌,但别忘了影子的那部《网王》是唯一一部不是他本人创作的作品,他当时只是纯画师,剧情的提供者是楚狂老贼。”

“影子的《网王》算他和楚狂联手创作的,二打一还说部落不要脸?”

“拿二十年前的作品和二十年后的作品相互比较本就滑稽,况且网球跟篮球之间有屁关系啊,咱大俊叔叔玩的是篮球,不是网球那种小众运动!”

“……”

林渊摇头。

这些虽然是死硬分子,但似乎还存在被感化的可能性,而且看基数貌似这群人占比更多啊。

“这就是情怀的力量。”

金木见林渊摇头,微笑着说了一句:“带上情怀的滤镜,看谁都眉清目秀的。”

他是门儿清的。

何大俊的粉丝绝对想不到,所谓影子和楚狂联手创作的《网王》,其实压根就是林渊一个人的作品,所以影子无愧于运动竞技类漫画第一人的称号。

林渊没吱声。

金木以为林渊生气了:

“我是觉得没必要跟他们计较一个竞技漫画第一人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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