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下下辈子都比不上人一根手指头!”
苏意本就是重生过一回的人,刘娥说的话简直就是在她纤细的神经上跳舞。苏意只觉得自己脑子传来“嗡”得一声,随后表情狰狞张牙舞爪地扑过去,和刘娥扭打在一块儿。
“反了你了,居然敢跟老娘动手!!!”
最后的结局当然是苏意被赶出家门,抱着自己的衣物又跑去了乔家。
苏家最近都成了红星村茶余饭后的笑料了,连带着乔家也被波及,谁让苏意现在是乔家订下婚的儿媳妇呢?
田芳现在可真是肠子都悔青了,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才摊上这么个儿媳妇,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影响到他宝贝儿子。心里打定主意,等乔浩考上大学两人结婚之后,她绝对不会让这么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儿媳妇跟着乔浩一起出去的,就在家好好给她待着!
作者有话要说:苏意(已黑化):那怎么行!
今日份更新已送达,欢迎品尝,期待明日同一时间继续光临,啾咪-v-
看到有很多宝对稿费这一点感到疑惑,我下面放一点我查到的资料嗷,一篇叫做《80年代的稿费》博客里提到:
【话题还是转到稿费上。上世纪80年代,应该是文学繁荣的最佳时期。人们刚刚从文化饥荒中走出来,精神空虚,需要文化填充,对文学作品的渴求是空前绝后的。青年人都以爱好文学为荣,那些征婚启事中都有“爱好文学”的列项;业余时间都花在文学作品上,谈论、诗歌、散文创作上。文学杂志虽然很少,每个省公开发行的也就二三份,每份的发行量影响力可达到数十万册,甚至上百万册,影响相对弱的也有数万册。一个文学青年哪怕一年挤上一篇,至少可能在省内成名,倍受关注。那是一个真正体现文学价值的时代。
那个时代的稿费标准是多少呢?以鄙人为例,那时也是文学青年,业余时间就是和进行所谓创作,没日没夜地捣腾,尝试和探索各种文学写法。1985年6月,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了一篇近15,编辑部付给的劳动报酬是147元(从邮局寄来的汇款单)。按这个数字计算,也就是说是每1000字的稿费标准为10元。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那时鄙人的月工资为42元,也就是说这篇的稿费相当于3个多月的工资总和。到了1986年10月,仍是在这个刊物上,发表了一部3,从邮局汇来的稿费是367元,每1000字仍为10元。而这一年我的工资涨到每月47元。以此计算,这笔稿费相当于鄙人近8个月的工资收入的总和。现在虽然稿费提高到每1000字60至100元,且用了近30年的时间。】
虽然我写的年代是八十年代初,但是架空嘛,细节方面稍微改一下别太在意嗷!!大家还是当架空来看,别太较真啦,啾咪!
悄悄逼逼一句:我有几本的千字都还没到千字十元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