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多带些人等等问题。
李将军一边点头,一边道,“宁王才是大顺的主心骨,更应该护好自己。”
沈斐突然回头,瞧了瞧努力偷听的朝曦,嘴角不自觉勾起,“李将军放心,本王有家有室,怎么敢有事?”
李将军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同样发现了偷听的朝曦,“宁王这个侍卫倒是有意思,光明正大的偷听……”
朝曦似乎发现了在说她,连忙站直了身子,耳朵依旧高高束起,不放过一丝一毫的动静,不敢回头,只隐隐约约听到鞋底踩在草地上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啊!”
朝曦本能捂住耳朵,那里被另一只手揪着,沈斐站在她跟前,“不是让你站在原地等我吗?”
朝曦眨眨眼,“没说啊。”
“还用说吗朝侍卫?”
朝曦整张脸垮下来,她现在扮演的是侍卫,侍卫的守则就是听话,自觉。
她干了什么?
先是不顾阻拦执意走近离沈斐一二十步远的地方,然后光明正大的偷听他俩谈话。
“我这不是担心你吗?”朝曦找着借口。
“李将军是我母妃的叔叔,关系不算近,但也不算远。”
差了三辈还不远?
不是同一辈的,又是隔了三辈的长辈,还能联系上当真不易。
记得原来隔壁刘大娘说她与她的叔叔根本不说话,更何况叔叔和她的孩子。
“你也知道不熟?”
沈斐就像有读心术似的,一一回答她心里的疑问。
“正因为不熟才要多多联络,培养感情。”
朝曦恍然大悟,难怪呢,沈斐这王八蛋好好的突然一个人都不带出来,原来是为了跟李将军拉拉关系,如果他带了人,说明对李将军不放心,不带人更能表现诚心,和对李将军的尊重,结果她擅自闯了过来……
“我是不是搞砸了?”
沈斐摇头,“你没有搞砸,是我疏忽了。”
???
“怎么了?”
“我忘了物以类聚这句话,文人喜欢文人,武人喜欢武人,李将军不一定喜欢我,但是肯定喜欢你。”
朝曦当即一喜,“这么说我没有搞砸?”
“不仅没有搞砸,还歪打正着。”沈斐双手拢在袖子里,“不过李将军在军中很有威望,你打败了他,哈哈……”
“哈哈什么?”总觉得这两个字里有什么含义。
“没什么。”沈斐没说。
“沈斐。”朝曦没太注意这个,反倒关注起了其它,“你想跟李将军拉关系,为什么不叫他叔公,这样不是更亲一些吗?”
沈斐微微一愣,半响道,“叫他叔公,更像借关系。”
原来如此,沈斐不想借这层关系跟李将军好,更想让李将军凭他的胆识和其它方面承认他。
朝曦暗自觉得自己太单纯,没沈斐想的多,不过沈斐的自尊心也太强了点,如果是她,接关系就接关系嘛,有这层亲情在,为什么不接?
可以省很多麻烦,但是因为沈斐自尊心强,不想借,于是只能绕远路,用实力打动李将军,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真不知道他是聪明还是笨。
也许这就是文人风骨吧。
不求人,靠自己。
“事谈完了,咱们回去吧。”俩人已经走到了马儿旁边。
马儿放荡不羁爱自由,没人牵着会跑,所以沈斐走时安排了人顾着。是个小伙,那小伙刚被朝曦打败,这会儿还要帮朝曦牵马,颇是不爽,瞧见她冷哼一声将绳索给她。
朝曦道了声谢,也不管他听没听到,自己做到就好。
俩人跨上马背,一前一后拉了拴要走,身后突然有人说话。
“侄孙。”
沈斐动作一顿。
李将军牵着马站在不远处,“当年是叔父对不起你。”
沈斐回头,莞尔一笑,“叔父说得哪里话,侄孙知道,叔父其实是为了救侄孙。”
一阵寒风刮过,吹起沈斐三千青丝,“天冷了,叔父保重身体。”
很多年前沈斐也说过这句话,只是与现在处境完全不一样。
记得那时候他母妃刚走,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挨个上门寻求庇护,每每吃个闭门羹,或干脆将人赶出去。
先皇登基,第一件事就是除掉自己的兄弟,所有比自己出色的一律想法子弄死,沈斐虽然才十二岁,可他神童之名远扬天下,亦受先帝忌惮。
沈斐自己似乎也知道,想寻求朝中有势力的亲戚为他说一句话,或指条明路,然而并没有人肯帮他,一个都没有。
他在将军府的门口跪了三天,执着到可怕,李牧无奈给他开了门,可他也没有办法,只给了他四个字。
‘自求多福’。
当时沈斐点了点头,十二岁的稚嫩脸庞上露出不太符合他这个年纪该有的成熟和苍桑,没有问他为什么?也没有哭没有闹,只大大方方道,“天冷了,叔父保重身体。”
然后折身离开,带着一个比他还小的丫头,丫头冻的牙齿打颤,哆哆嗦嗦跟在他身后。
后来听说他自个儿去求兄长,自愿为父皇守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