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上摸索,打劫死人,就好像跟随着雄狮的豺狗,他们伴随的是死神。这些发死人财的家伙们,穿行于尸堆之间,发出的声响被夜风吹拂,透过四野的林木,瑟瑟回响。
“将军,你听到了吗?这声响!”
乌尔塔城墙上,守夜的军官对剑牟岑低声道。
剑牟岑侧耳听了听:“什么声音,是夜鸟吗?”
“不是,大军厮杀一天,就算有鸟也早就被吓得飞远了!”军官苦笑道:“我曾经听人说过,战场上被杀的人的魂灵徘徊依恋自己的尸体,每当夜里,都会在战场上游荡徘徊,发出呻吟哀号,这应该就是的吧?”
剑牟岑叹了口气:“也许吧!不过我们应该也活不了几天了,到时候就可以加入他们了!”
“将军,其实你不用死的!”那军官突然低声道:“唐人打了这么大的胜仗,今晚肯定要欢宴庆祝,包围肯定不严密,如果您今晚连夜逃出去的话,肯定有机会!”
“逃出去?”剑牟岑露出一丝苦笑:“还能逃到哪里去?曾经有那么多人联合起来,新罗人、靺鞨人、契丹人、还有我们,本以为终于可以打败唐人,复兴高句丽。可是王文佐一回来,新罗换了国王,变成了他的盟友,靺鞨人和我们被打的惨败,契丹人的灭亡也就是迟早的问题。这么多军队,这么多国家都完蛋了,成千上万的士兵死了,尸骸遍野,我还活下去做什么?”
“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那军官竭力劝说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将军,乌尔塔城这么小,是不可能抵挡唐人的攻打的,你今晚不逃走,明天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不用了,如果你想逃走的话,就逃吧!”剑牟岑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再说我如果逃走的话,唐人恐怕会屠杀城内剩下的人泄愤的,他们跟随我到现在,我至少可以用自己的命向唐人换他们的命!”
次日天明,唐军的营地响起一声悠长的号角,两个骑士举着旗帜,来到乌尔塔城下,其中一人大声向城内叫喊:如果天黑之前守兵打开城门,放下武器,保证城内的房屋和财物一切完好,大将军就可以确保他们的性命,否则的话,就鸡犬不留。
城头上的守兵并没有让喊话的骑士们等太久,只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城门就打开了,最先出来的是女人、老人、和孩子们,然后是受伤的男人们,后面的是成群的士兵,赤手空拳,光着头,身上只穿着反穿的羊皮袄子,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样子,最后面的是是一副担架,上面躺着一个人,面色惨白,毫无生息。
“大将军!贼首剑牟岑已经服毒自尽了!”阿克敦禀告道。
“确认是本人了吗?”王文佐问道。
“已经让俘虏中认识他的人辨认过了,确实是他无疑!”
“很好,那伪安舜王呢?”王文佐问道。
“据俘虏说那个伪王在大军抵达前就不在城中了!”
“不在城中?那去哪里了?跟着乞四比羽走了?”
“不清楚,可能是和乞四比羽一起逃走了,也有可能是剑牟岑暗中安排秘密送走了!”
“就是说除了他自己清楚,其他人都不知道?”王文佐指了指担架上的尸体。
“是的!”阿克敦露出一丝苦笑:“属下立刻去严加追查!”
“嗯,去查查吧!”王文佐点了点头,他知道这个安舜王还就是个孩子,真正掀起这场叛乱的真正主使者是乞四比羽、金法敏和躺在担架上的这个男人,但即便只是个傀儡、旗帜,但如果落在别有用心的人手中,也会带来巨大的麻烦。
“遵命!”阿克敦应道:“那这贼人的尸首呢?”
“尸体?”王文佐看了看担架上的男人:“给他火化了吧!骨灰在林子里随便找一棵树下埋了,不要让外人知道!”
“遵命!”
乌尔塔城中的仓库里没有多少金银财物,但粮食和军资倒是不少。王文佐一面下令犒赏士卒,一面派出侦骑探寻不久前离开乌尔塔,进入蛮荒之地的乞四比羽一行人的下落。当将领们得知他打算亲自领兵追击时,不约而同的表示反对。理由很简单:王文佐千金之躯,犯不着为了乞四比羽这么一个逆贼余党冒险深入蛮荒,这种事情交由一员副将领兵追击即可。而王文佐则表现的异常的坚决,并不理会每个人的劝说,这让将领中甚至有一种奇怪的流言传播开来:乞四比羽逃跑时带走了巨额的财物,所以大将军才会这么坚持的亲自领兵追击。
这种流言说服了一部分人,但跟随王文佐日子更久,更了解他的那部分人却嗤之以鼻,原因很简单,他们知道王文佐的财库里到底有多么充裕,而且他这个人并不贪财,战争中又何等的谨慎小心,又怎么会为了钱财而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呢?不过这种争论并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几天后,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传到了乌尔塔,相比起这个,谁去追击乞四比羽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
“沛王已经离开了范阳?”王文佐神色凝重,看着卢十二:“你确认这是真的?”
“千真万确!”卢十二答道:“先前大将军令属下平日里注意沛王平日里的往来,属下派人早晚监视,可是半个月前发现府中平日采买的羊肉比平日里少了不少,经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