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间小小的石库门前楼,金溥佑觉得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算是有了个根,还很浅,但至少没有那种浮萍似的感觉,每天收摊后,找家小馆子吃碗面就回家,踏着陡峭的木质楼梯上楼,光脚踩在干干净净的木地板上的感觉,是非常舒服,仿佛脚底被人在轻轻的按摩。
到家后他并没有坐椅子上休息或者是瘫到床上,只是把大马扎和箱子小心的放开,从桌子上拿起两个热水瓶,再从抽屉里摸出两个竹筹子-去老虎灶泡开水。
当提着两个热水瓶再度到家后,先是给自己倒上一杯茶水,然后洗脸、泡脚,一切结束后,他懒洋洋的瘫在椅子上,一天的忙碌到此算是告一段落。
刚才倒好的茶水也放凉了,正好入口。
这是他最放松的时刻,椅子和桌子就放在朝南那派窗户底下,只要不是三九寒冬,他都喜欢看看外面的万家灯火,喝着温热的茶水,脑子里随心所欲的想法不停的涌出,天马行空,怪异莫测,对金溥佑来说这种状态让他觉得非常舒适,似乎世间的烦恼都在此刻离他而去。
通常休息半个钟头后,他又打开房间里电灯,开始捏活儿。
和已经老旧破败的京城比起来,上海年轻且生机勃勃,虽然城市里到处都在修路盖房子,金溥佑好几次都差点一头栽到坑里去,这种大工地似的感觉让他有些无法适应,可带来的却是比京城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至少此刻沪上,电力已经普及开来,大部分区域都可以用上电灯,如果有钱的话,还可以买一台从美国进口的威斯丁豪斯的电风扇,只要插上插头,夏天再热也不怕。
当然这价钱就不是金溥佑等普通人所能问津的。
同样上海的毛病也明显,除了到处修路造房子,路上行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行色匆匆之外,最让他头痛的就是高昂的生活费用。
金溥佑算过,如果维持差不多了生活品质,那么北京的成本大概只有上海的一半都不到,可这一年来,金溥佑并不是特别想回去,因为他已经没家,也没有牵挂了。
至于林德安,他倒是不担心,毕竟这小子很有天分,和自己比是差了点,但笑傲一下同行倒是没有问题,以他金某人在京城同行里的面子和声望,大伙儿对林德安都会客气三分,加上这小子日常也挺勤勉,混口饭吃不是问题,至少能保证每顿都是白米白面。
金溥佑不是不想他,他想给对方写封信,可是每每提起笔来便又放下,因为自己这手字实说狗爬都是轻的,虽然上过半年学,虽然载汇给他开蒙,但毕竟没有成系统学习的机会,并且学的也只是如何认字而已。
至于林德安还不如他金溥佑呢,当初叮嘱他去上个夜校也不知道这小子有没有听进去。
虽然不管是北京的胡同口,还是上海的弄堂口,通常都会有个穿长衫带瓜皮帽,留着八字胡的小老头儿,面前摆张桌子,上面贴个小纸条“代写代读书信”,可金溥佑总觉得这是自己私事,似乎没必要假手他人。
再说,他也觉得实在没什么能和林德安说的,该关照的,当初离开时都反复交代过了,至于听不听那是小林子自己的事情,他远在千里之外,想管也没处管,既然如此,那还不如不管……
再说,眼下他自己还面临着许多事情呢。
来上海已经一年多了,买卖还是那个样子,不死不活的,维持日常开销是足够,也能稍微存点钱下来,但这几十块钱存款可一点儿都派不上用处,万一有个生病什么的,去两趟外国医院就没了。
……
“金先生,明天下午别出摊了……”这天,他正摆摊呢,曹默章兴冲冲的来找他。
“干嘛?又想让我请你吃饭?”金溥佑打趣道。
曹默章家境不错,虽然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挺贵,但家里还是给了足够的支援,甚至零花钱也给足,曹默章呢,对衣食住行都没啥要求,唯一的爱好就是买书,而他这个化学专业,许多书籍资料都是外文,价格相当昂贵,他又不好意思再问家里要钱,于是便只能省吃俭用。
金溥佑晓得后也没多说,只是隔三差五找他吃饭,像新雅这样的高级大饭店是去不起,但华德路上有家叫莲香饼家的小粤菜馆倒是价廉物美。
两荤一素三个菜加个汤,吃完结账一块五都要不到,金溥佑反正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平时就把这儿当食堂,一个人来的时候吃碗云吞面或者叉烧饭就算完事,待曹默章来的时候,还会开上两瓶怡和啤酒。
金溥佑没有喝过马尿,但他能猜出来,马尿的味道应该和啤酒相去不远,但既然曹默章喜欢,他陪着就是。
而曹默章也不是白吃白喝的人,他利用课余去各种剧团勤工俭学,得来报酬后,也会回请他,两人社会地位不同,但年纪相仿志趣相投,已经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什么话,我在你眼里,难道就是这骗吃骗喝的样子?”曹默章反驳道。
“肚子里没油水了就和哥哥说,哥哥今天正好又卖出去个细活儿,能管你吃顿好的!”
“哎,你可以啊,最近细活儿买卖起来了?”曹默章很替他高兴。
“没有,还是老样子,一个月最多卖出去三套,少的时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