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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家庭副业(1 / 3)

第二天,金溥佑天刚亮就醒了。

此时潘妮已经在梳妆打扮,见金溥佑醒来,便从梳妆台前站起来,凑到他身边道:“今天也不用出摊,再多睡会吧……”

“昨晚睡得早,我睡够了。”见潘妮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金溥佑忽然浑身一机灵,瞬间从床上弹起来,倒是把对方吓一跳。

“你干嘛啊,一惊一乍的,动静小点,让小的再多睡刻把钟也好……”潘妮不满的白了他一眼。

“呼”金溥佑暗暗擦了把冷汗,觉得自己方才有点反应过度,显然是想多了,可有了昨天早晨的六出祁山以及带来的后果后,想多反而是正常的防御反应。

原因是最近他在市面上听到一段顺口溜,只一次,便牢牢记下,刻在脑中,或不敢忘,可见金溥佑天资之聪颖,实在非常人所能及。

“血气方刚,勿要连连”

“二十四五,不可天天”

“三十朝上,要像数钱”

“四十出头,教堂会面”

“五十在望,像进佛殿”

“六十多岁,像付房钱”

“六十以上,如同拜年”

“七十多岁,解甲归田”

说起来,这大概是《吕纯阳劝世歌诀》的简化版,没有“二八佳人体似酥,腰悬利刃斩愚夫”之类的恐慌言语,有的倒像是一本操作手册,不同年龄的人,对着这首儿歌都能找到自己的频率。

第一句,就是说毛头小伙子可以享受,但也别太过,最多是一而再,再而三,超过了要伤身体。

到了二十四五岁,就不要每天了。

这个时节虽然法币已经取代了银圆,但民间数钱还是习惯“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以五为进制来来计数,所以频率也就是五日一次。

之后是教堂会面,信徒去教堂做礼拜,乃是一周去一次。

佛教徒去寺庙烧香,是初一十五,也就是两个礼拜一次。

房租一月一付,拜年一年一次。

到了七十岁,那就真不行了……

这玩意说起来冠冕堂皇,实则让人听了后会暗自窃笑。

算下来金溥佑目前正处于数钱与信耶稣之间,自然要遵从教导。

虽然夫妻感情好,但很多事情不能过度,否则荒淫而死,岂不是成了笑话?

潘妮也反应过来,啐道:“一把年纪了,脑子都想些什么东西!”

金溥佑觉得面子上过不去,便不接这话茬,而是自顾自的穿衣服。

“平时都是你们送孩子上学的,今天就我来吧,你们也别着急了……”

“让你再睡会,你又不听,昨天外国坟山刚出完事,今天肯定还是一塌糊涂,你休息休息……”

“今天啊,还真得去出摊……”金溥佑从床上下来,一边扣着口子,一边解释道“昨天不去,是因为案子刚发生,如果我连续几天不去,你觉得那些无孔不入的包打听会不知道么?你站在包打听的角度想想看,哦,原来有个赤佬,天天在对面摆摊,现在一连几天都不来,不管怎么样,肯定要去问问吧,没准这就是条线索呢?”

金溥佑冷笑:“这帮赤佬啊,按照北方话说,叫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夜猫子就是猫头鹰,在北京那是不吉利的玩意。我要是真引起他们的注意,那后面可就真麻烦了,被他们盯上,要想全身而退是不可能了,少不要多被挖掉几块肉……”

“所以,我今天就得照样去出摊,当然了,肯定少不了被盘问,但街面上的盘问多半是巡捕房的正经巡捕,他们做事情相对规矩,就算是被包打听来盘问,但你想,外国坟山门口做小生意的少说也有好几十,他们也就是走个过场,顺便从我这里捞几个银角子去喝茶……这可比让他们找上门来要合算多了。”

“啧”潘妮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以至于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茬。

但她终归也是在法院里历练过的,并非不谙世事,眼珠一转,便明白了“就你精!插上毛就和猢狲一样!”

“嘿嘿,我就是孙悟空不也得折您手里!”金溥佑最后两个字加重音节,换来一记风情万种的白眼。

“正经点!孩子们都在呢!”

“嘿嘿,都睡着呢……行啦,你忙你的去,一会儿时间到了,我来叫小的起床,伺候他们穿衣服洗脸刷牙吃早饭……”

“算你有良心,那我先下楼了,嫂子应该已经忙活开了,我得去给她搭把手。”

吃完早饭,金溥佑看着身后六个叽叽喳喳的萝卜头,不由觉得眼前一黑……

原本觉得摆摊是很辛苦的事情,毕竟一天有十二个小时在街面上,天气好的时候还行,要是刮风下雨什么的那就真麻烦,可发现在家里这是真他娘的头痛啊。

嘴里喊着121,121,总算把萝卜头们一个个送到学校里。

五月,并不热,甚至早晨还凉飕飕的,金溥佑却一脑袋汗,六个萝卜头,虽然都听话且尊敬自己,但……

光一路上这叽叽喳喳就吵的他头快炸了。

更遑论半路上,这个鞋带松了,那个水壶掉地上,还见到消防水龙头莫名其妙觉得好玩,就不管不顾原地蹲下看,等别人发现时已经离开队伍20米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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