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西垂,小镇里的人都吃过晚饭,开始四处遛弯,找地方喝茶聊天去了。
林万福也是如此。
他过几日便要上京赶考去了,寒窗苦读十数年,如今却依旧前途未知,说心中不憋闷那是假的,却又不想待在家里让老母亲跟着伤心,便也就匆匆吃了两口饭,踱步出门散心去。
他这般走着,沿路瞧着小商小贩、壮年儿童,只觉人生迷茫,心中苦恼,竟更加不知往后该当如何了。
直到,一抹香味钻进了他的鼻孔。
这香味侵略性极强,丝丝缠绵,萦绕在鼻尖、勾动着胃肠,让他禁不住吞咽起口水,胃肠瞬间就空荡荡起来。
他连忙四处瞧看,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左边一间小小的“知月茶馆”。
林万福心中一顿,真是茶馆吗?这味道如此香浓,可比青云坊那边的御供饭馆都勾人!
他迟疑了片刻,想了想最终还是踏进了茶馆,心中念叨:左右进来看一看,喝杯茶也是好的。然这这一踏进茶馆,却被满屋子萦绕的香味,勾的再也走不动路了。
彼时茶馆几乎人满为患,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茶馆,多个食客食客分旁而坐,却都不出声,只专注着自己面前的饭菜,大快朵颐的样子简直极为享受,让林万福看着更觉胃内空虚异常了。
“小秦老板!再来一碗绿豆汤!”
“好嘞,您稍等!”后厨探出来一个脑袋,应声后又笑吟吟的看着林万福,“客官请坐,是喝茶还是吃饭?”
林万福这才回过神,蹙眉看着其余食客吃着正香,禁不住抿了抿唇指向其中一位食客的桌子道:“和这位大哥一样的,来一份吧。”
秦知月踱步上前瞅了瞅,而后道:“红烧肉一份、素拍黄瓜一份、绿豆汤也要吗?”
“要。”林万福点头。
“行,那您先坐,大概一刻钟上菜,桌上有凉茶可以先润润喉!”秦知月连忙回到后厨,开始忙活起来。
林万福也不多做声,有些不好意思的问着刚才那位食客:“大哥,这家饭菜,味道如何?”
此人正是午时在知月茶馆吃过葱油拌面的那位食客,甫一回家就念想起了那碗面的味道,因此晚饭都是颇有些恹恹的只吃了几口,便和自家娘子说着要和哥们吃茶去,旋即马不停蹄的跑进了知月茶馆。
而小秦老板这晚饭,也确实没让他失望!
“兄弟,不瞒你说,小秦老板这手艺真是一绝!”男人又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送入口中,满脸享受,“你吃上就知道了,那真是……啧啧啧。”
林万福被说的更有兴致了,心想我倒要看看,一个开茶馆的小丫头,做饭能有多少能耐?
然而直到秦知月将他的饭菜端上来时,他才知道原来神仙真的存在!
首先上来的是汤汁饱满、肥瘦相间、大小均匀、色泽吸人的红烧肉。
林万福咽了咽口水夹起了一块,只见红烧肉随着他筷子夹起来的动作微微一颤,晶莹剔透的肥肉顺着纹路流下一缕金黄色的汤汁,仔细看过去,还能看到瘦肉因煸油而煎出来的胡焦外皮,单看这卖相,就能让人口水直流!
可卖相再好,味道不正宗也是徒劳,于是林万福夹起一筷头红烧肉,想看看这小老板的手艺是否如其他食客说的那般好。
然这肉一入口,可真是将林万福给惊到了。
入口顺滑、肥而不腻、酥而不烂、甜而不沾、浓而不咸,汤汁充分的进入肉内,一口下去尽是满足,简直……绝品!
他并不是正儿八经的老饕,但这些年为学业四处奔波,也是尝过各地美食的,红烧肉这道菜看似做起来简单,实则做好极难。
先是肉质的选择,这位小老板可是一点都不藏假,但看品相便知,这可是西市最上品的五花肉了!再看这炒糖、炖料、烀肉的手法,每个十年八载可都拿不出手!如此好肉配好手艺,这一份色泽饱满的红烧肉,只卖十五个铜钱,值!
林万福只一口下去,便瞬间被这道红烧肉给圈粉了,心道世间美味不过如此,红烧肉配白米饭,干了这一大份,他觉得自己赶考都能中榜眼!
秦知月此时正好端着素拍黄瓜和绿豆汤出来,看到林万福吃的急促,连忙笑道:“客官慢些,您的菜齐了。”
林万福点了点头,心道自己刚才太过草率,要两份红烧肉好了,如今吃了这般美味的肉菜,其他的根本就不入眼了,何况是人人皆会做的素拍黄瓜?
但他总归没说出来,想着肉吃多了总归会腻,就当吃点黄花解腻了,于是一筷子黄瓜进口,他又一次被震惊了。
他就想问,这位小秦老板的手,还是手吗?
为什么明明如此普通的素拍黄瓜,也能让她做出惊为天人的味道?为什么!?
黄瓜似乎是一直放在井水中凉镇的,配合着浓郁的蒜汁,每一块都如此爽口、透凉、清脆!不开玩笑的说,这一口素拍黄瓜进肚,所有的油腻与烦闷都能烟消云散!
有了素拍黄瓜的教训,林万福可就不敢懈怠那盛在白瓷碗中的绿豆汤了。
瓷勺碰撞瓷碗发出叮当的脆响,被熬炖软烂的绿豆芯子崩开,随着瓷勺的动作跳着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