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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颗草莓(2 / 2)

的一小段路,已经让人热得够呛。

男男女女推门进来,迎面而来的凉爽简直是在救命。

来人都是杨元花了面子叫来的朋友,大家这么多年交情,听他说新品有多好喝,不信归不信,他们还是要来捧场的。

两位男士对草莓不太感冒,他们平时只喜欢喝烈酒,大多数时候直接冰球配威士忌,什么草莓什么柠檬搞出来的鸡尾酒,想想就甜腻,他们毫无兴趣。

但是杨元太努力了,他们觉得自己要是不点一杯尝尝,杨元的小玻璃心能当场碎一地,只好一人来了一杯。

那位女士对水果倒是挺感兴趣的,但里面的伏特加让她有些忌惮。

说实话,她不太喜欢烈酒的口感。

哎,看在杨元这么努力的份上,还是试试吧。

制作鸡尾酒是技术活,调酒师的动作赏心悦目,三个人一边看着,一边和杨元说说笑笑。

两个男人和杨元是大学同一宿舍的同学,杨元月份最大,他们习惯叫他老大。

一直被叫老二的男人吃着已经上桌的炸物,真心实意地劝他:“老大,不是我说,你这店的生意越来越……嗯,知道你不是缺钱的人,但钱也不能这么烧啊。再过几年家里父母年纪大了,我知道叔叔阿姨不缺养老钱,但你这入不敷出的……”

老三打断他:“老二说话不好听,但道理是对的。你要是平时上班,酒吧当个副业当然没问题,但现在当主业搞成这样,哪个姑娘想嫁给你啊?”

杨元叹了声气,扯出成年人标准的无奈笑容:“我这不是在自救吗,要是这次还不行……可能就放弃了吧。”

最开始开这家酒吧就是为了梦想,他喜欢看客人在自己这里结束一天的疲惫,喝着小酒聊着人生,每个人都能胡扯出一片天地。

但现实是残酷的,他的酒品菜品不够特别,环境大众水平,又不想经营成网红店,注定只能成为一家平庸的店。

后来认识了乐队的左一帆,他偶尔会叫小左过来唱歌,那天的销售额就会比较好看些。

可人家也有事要忙啊,总不能一直帮他救店。

杨元本来都不想挣扎了,吃到草莓的瞬间,他决定再试一次。

老三也跟着他叹了声气,拍拍他的肩膀:“兄弟,认清现实啊。”

说话间,三杯“春夏”被端到台上,摆在每位客人面前。

“诶?这个味道……”

唯一的女士以为会闻到酒精刺鼻的味道,最先闻到的却是草莓清爽的香。

她轻轻吸了一口,惊喜地说:“元哥,好好喝。”

她有些词穷,一时间除了好喝不知道说什么。

老二狐疑地看看她,也喝上一口。

伏特加的烈性被驯服,甘愿去配合草莓的甜美。他以为自己不喜欢草莓这种甜腻的水果,可这个草莓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其他材料的影响,那股子独属于草莓的香让他欲罢不能。

他举起大拇指:“好喝!真好喝!”

而老三喝完,“咣”地拍了下桌子,吓得同桌其他人一哆嗦。

杨元哆嗦完小心翼翼地问:“老三,你不喜欢?”

老三摆摆手:“不是。”

“那……”

老三用刚拍完桌子的手握住杨元的手,激动道:“老大,这酒太特别了,绝对能火!苟富贵,勿相忘啊!”

作者有话要说:追文的小可爱点点收藏好不好哇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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