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炉子上,一口铁锅正在咕嘟咕嘟,冒着热气。
“王爷真乃天人也。”
“老王,不必如此。坐下说。”
王神仙讪讪,寻了一个小马扎正襟危坐,手放在膝盖上,全神贯注的盯着炉火。
李郁见他如此拘束,笑道:
“这是西山搞出来的便携炭炉,我觉得不错,准备推广到全军。”
“王爷英明神武。”
说实话,这种炉子确实不错。
重量轻、价格低廉、使用起来也方便。
考虑到蜂窝煤热值太低,燃烧时间短,体积大。因而军中辎重后勤会携带大量的优质煤块和碎木屑。
碎木屑引燃蜂窝煤,然后蜂窝煤再引燃优质煤块。
如此一来,最为理想。
李郁的治下,煤炭的开采量一直在攀升,因而具备这个条件。
……
“想出国吗?”
“啊,啊(第2声)?”王神仙十分诧异。
李郁解开锅盖,水蒸气腾起,暂时遮蔽了视线。
“南洋的婆罗洲今年新崛起了一个小国,名叫兰芳。国主是个广东屡试不第的书生。你可以携带家产过去多买些地,在当地做個富家翁。”
王神仙愣住了。
只听得李郁继续说道:
“本王当初承诺过你,合伙赚的银子有你的一份。50万两的身家过去在南洋那片也算是富甲一方了。”
“谢王爷恩典。”
王神仙扑通跪地,痛哭流涕。
他是真的想离开这片土地,无论是清廷,还是吴王府,亦或是哪方势力,他都不想伺候了。
无他,害怕!
他以前觉得自己混的风生水起,长袖善舞。
后来才发现自己只是一头能说会道的猪,混在了猛兽圈里。随时都可能被任何一方宰杀。
……
李郁从侍卫手里接过长柄铜勺。
舀出一碗汤,尝了一口,很满意。
“本王是个讲信誉的人,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南洋虽好,可我毕竟是个陌生外乡人。求王爷指点,我该如何落脚,融入当地。”
“兰芳虽为一国,实际上类似东印度公司,属于商业联盟。你去了花些银两结交一二,立足不难。不过嘛,本王建议你在江南招募一些水手、家丁、丫鬟、仆人,随你定居南洋。总比外人要可靠的。到了海外没点武器是不行的。你可以去找杜仁买些枪炮武器。”
“请问王爷,我何时动身?”
“等下一次史密斯的商船再来交易,伱可以跟着他们一起走。这段时间你就抓紧时间招募人手,再去江南造船厂买条海船。”
李郁递给他一碗鱼头汤:
“尝尝。”
王神仙也不管是否烫嘴,接过来就一饮而尽。
“好喝!”
……
李郁则是小口的品尝着,慢条斯理的说道:
“据说南洋有一种橡胶树,你去了打听打听。坐吃山空肯定不行。你可多购田地、土著奴隶。再和本王进行一些商贸来往,算是多了一个进项。”
说到这里,又补充道:
“也是多了一层护身符。普天之下都一个样,没点靠山守不住财富的。”
王神仙瞬间嚎啕大哭,抱着李郁的靴子。
哭声里七分是真心感动,三分是习惯性表演。人在大清朝,混久了永远卸不了戏妆。
一锅鱼头汤打发了往昔的老友。
1776年,也就是当前这一年,兰芳国成立。
这个消息史密斯来时也提过。
无非是个弱小版的东印度公司而已,南洋所有势力对此并不诧异。毕竟,东印度公司已经有7家了。
兰芳可以算是第8家。
而此时的大清朝王朝依旧有着神秘而强大的面纱,殖民者尚存敬畏。
所以,这些闯荡南洋的贫苦汉人们地位还不算太低。
李郁希望抓住这宝贵的几十年,阻止自己的族群沉沦,打造出“虽远必诛”的汉人群体海外标签。
……
“王爷,您遣此人去南洋,可是有未来的长远打算?”归途的马车上,胡雪余问道。
“只是布一手闲棋,日后或许能用得上。”
胡雪余肃然起敬,他对自己的眼光十分得意。
只待女儿诞下外孙,将来就是皇太子。胡氏,立马跃升为帝国的顶级家族。
说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想起了徽州府的家族。
那帮老家伙此时是不是很庆幸,让自己认祖归宗了。
李郁突然无厘头的冒出一句:
“第2军团和第3军团,调哪一支军队去西线更合适?”
胡雪余一愣,认真思索了片刻,说道:
“王爷要打江西?”
“对。”
“臣觉得第2军团更合适。”
“为何?”
“第2军团是狼群,不停的奔跑进攻才是他们的宿命。”
李郁深深的望了一眼,胡雪余则是严肃的点点头。
“臣在半个月前,作为商业大臣去了一趟浙江。顺便回了一趟绍兴府的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