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辆车的消失,并没有引起干烈宗和解平生两个人的警觉,反而因为经诚的一番话,把开车的动作停了下来,问道:“你知道这种地方?”
“当然知道。”经诚笑着答了一句。但是他不再犹豫,插在大衣兜里的右手再次拔出来时,已经将手枪抽出。他用的是左轮手枪,也是一把老枪。
民国初期,左轮在中国是非常流行的,甚至在早期可以说就是左轮手枪的天下,因此民间的左轮手枪很多。你要想凭着这种枪去查人?那几乎是痴心妄想。
其实到了现在这个年头,民间依旧有着大量的左轮,军中也有,不过现在专业人士更加流行的是撸子。
经诚的这把枪,是韦伯利左轮,弹容量六发。用现代的眼光看,射程也近,火力不足,缺点一大堆。不过这都不是问题,左轮手枪最优秀的从来不是火力和射程,而是它的可靠性。从不卡壳,即便是出现哑弹,也只需继续扣动扳机就好。
这种枪的声音不算大,在击发后,会发出略微尖利的“啪”的一声。不过现在这个环境,就算是枪声大点也没关系。
经诚抽出手枪的一瞬间,他能够看出车内两个人的错愕。但也就如此了,经诚没有给对方换表情的时间,便已经对着他们连续的扣动了扳机“啪啪啪……”的六声枪响在一秒多的时间,就已经密集短促的消失。
击中对方心腹要害,以及腮帮,脖颈等等的地方,飞溅的血花在近距离也迸溅到了经诚的脸上。但是他没有介意,六枪打完,他一边查看了一下两个人的伤势,一边从左侧衣兜里拿出了一包纸袋装着的白色粉末,扔在了两个人座椅中间位置的脚下。转身快步朝着停车场的另一头而去。
经诚没有跑,但是走的很快,而且也不再观察四周的情况,因为那样做是徒劳的。如果真的有人看见了这一切,你转头四下打量,反而会把自己的脸孔,让人看的清晰。是以这种观察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他一边走一边已经把大衣脱了下来,然后用大衣抹了抹脸,不让脸上的血迹流到里面的西装上就够了。而后将大衣反过来,里子朝外卷成一个卷。
在经诚和目标二人搭话的时候,裘圣中就已经发动了汽车,只不过没有打大灯。在枪声响起的那一刻,裘圣中就开始将车子往中间开去,这样能够缩短经诚的移动距离。果然,就在经诚把大衣卷成一卷的时候,人和车已经到了一起。经诚直接打开后门坐了上去,道:“走吧。”
裘圣中脚下加了下油门,车子在五秒钟内,已经开出了停车场,一转弯不见了踪影。
莫声自从发出了信号,也就是点了支烟的动作后,就再次返回了自己的车里,静静的看着这一切,他看到了那辆普通车子开走消失在视线里,也看到了经诚开枪射杀两个目标,并且很快的上车撤离了现场。
莫声根本也不着急,在对方的车子开出停车场后,他才开始驾驶自己的汽车,也往停车场外面开。远远的坠在裘圣中的车后,一直朝黄山区开去。他一路帮着前车观察着后面,没发现任何尾巴,就已经知道,这事已经成了。
二十分钟后,在黄山区一处小别墅里,莫声和裘圣中已经倒了几杯酒水,却并不喝,反而点了一支烟坐在了沙发上。
经诚则是一进屋,就把大衣扔在了壁炉里,然后到了洗手间洗漱了起来。不过等他洗完脸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西装上虽然没有血迹,但是里面的白衬衫领口下方一点的位置,有一小滴鲜红色的圆点。
经诚无奈的将衣服脱了下来,拿在手里看了看,果然,就是衬衫上有一滴血迹,剩下的西装和领带上,竟然半点没有。不得不说这一滴血迹飞溅的很巧妙。他只能光着膀子重新走了出来,将衬衫也扔在了燃烧的壁炉里。
裘圣中看了后,道:“怎么的了?”
经诚道:“倒霉催的,别的地方没有,就衬衫上脏了。可能是迸溅的时候顺着大衣领子的缝钻进来的。”
裘圣中闻言起身,打开旁边的衣柜翻了翻,拿出一件衬衫,扔给了他,道:“我的衣服码子比你大点,你凑合一下吧。”
经诚接过后,穿在了自己的身上,然后重新系好了领带,穿上了西装外套。
“铃……”就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起来,裘圣中道:“应该是小月他们。”说着话,来到了门口打开门一瞧,果然是负责侦查的房宇辉和缪月。
等全都做好后,众人每个人都拿起一个杯子,碰了一下,一口喝干。莫声道:“行了,这次的活干的还是很漂亮的,我在一旁全程都看见了,应该不会出现任何纰漏。咱们平常干什么,以后就继续干什么就行了,相信老板和先生看到我们的能力,必然会重用咱们的。”
缪月坐下后道:“声哥,咱们现在干的都是脏活啊,这个活其实有时候真的不难,就好像是这一次。但是……最后恐怕咱们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哎,别瞎说。”经诚摆了摆手,道:“先生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咱们也都是老人了,都知道先生什么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