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下定了决心:“好,爸爸,我听您的!每年过年,就给妈买一件御寒的冬衣,一双棉鞋,夏天给买一套衣服!第二年的时候,就买春天的衣服,还有秋天的衣服鞋袜。”
这样,他作为儿子的孝心,也算是落到了实处。
就算母亲对他不咋地,可到底是生养了他,给母亲买衣服穿,他还是心甘情愿的。若是直接给钱,那钱最后被沈老二一家给花了,他才会给憋屈死呢!
说不得,到了最后,人家还极有可能,会到处的宣扬,说他沈老三对母亲不管不顾,啥孝敬都没有!买了衣服,到时候寄给爸爸,托爹当着外人的面给妈,也好让世人知道,那衣服是他给买的,而不是沈老二一家对母亲的孝敬!
如此,也算是彻底的,堵了沈老二一家拿着他的孝敬,“借花献佛”不说,还踩他一脚的路。
没有想到,父亲跟他心有灵犀,不点也通。
“嗯,到时候,你买了衣服邮寄给我。我会找一个人多的时候,当着大家面,把衣服给你妈。告诉她,这是你们两口子给她买的,是你们的孝敬!”
沈霆这么跟儿子说,简直就说到了沈长福的心坎里去。
“对了,爸爸,我昨天见到大姐了!”
大姐沈筱,也在岭南,当初他之所以会选择请调岭南,也是因为大姐也在那里。请调去那里,好歹也算是一门亲戚,不算是举目无亲。
大姐夫,如今是旅长了。这些年以来,也算是帮过他的大忙。不然的话,估计营长的位置,他都坐不稳,早被人挤兑得转业了。
这不好相处的上级,心胸狭小的上级,那是无论去了哪里,都总会遇上那么一两个。也是他倒霉,当初刚到岭南,就在无意之中,得罪了那上级的一个远房亲戚。梁子,就那么结下了。
不过,因为母亲的关系,大姐跟他之间并不亲近。
一年到头,姐弟两个,也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会见个面,吃顿饭。这还是他和妻子主动上门,主动去巴结讨好人家的。
反正,大姐就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他。
昨天,大姐竟然主动去军营里找他,还给他带了一袋大白兔奶糖,说是给他那年仅六岁的小儿子的。另外,还给了他一筐金桔,一条很长很大的带鱼。
“爸爸,大姐主动来看我了,还送了好些好东西给我!大姐甚至还记得,我有一个六岁的儿子,特意给了他一袋大白兔奶糖呢!我原本就打算好了,今天晚上就给你打电话,告诉你大姐愿意跟我亲近了!”
沈长福十分的激动,十分的开心,喜极而泣。
在他的心里,大姐的位置,一点也不比自己的母亲低!甚至,他还更愿意亲近大姐,更心疼大姐。
还记得在他很小的时候,估计也就五六岁左右吧。那年冬天,他生病了,高烧不退。然而,母亲却没有怎么放在心上,给他喂了一次感冒药,就把他扔给了保姆。然后就带着闹腾着要去外婆家的沈老二,就那样离开家三天三夜,走得十分的潇洒。
小小的他,孤独的躺在床上,内心是恐惧的,也是崩溃的。只觉得自己,被母亲给抛弃了,不要了!
那保姆是个势利眼,知道母亲并不看重他,于是对他也不怎么搭理。母亲前脚刚走,她后脚就去跟父亲请了假,回郊区的家去了。
母亲在的时候,她是不敢轻易请假的,请了也不会允许不说,还会被狠狠的数落一顿,拿辞退她威胁。距离上一次回家,都快过去半年了,她想自己的丈夫跟儿女,想得心慌慌的,吃不香睡不好。
母亲这一走,她就不管不顾的,请假回家了。而且,因为心虚,因为归心似箭,她竟然忘记了跟父亲交代一声,忘记告诉父亲,他生病了,高烧不退!
父亲不知道他病了,接了一个电话,就回部队去了。那个时候,家里就剩下他和不过才十来岁的大姐,以及十二岁的大哥。
当时,是大姐和大哥看不过眼,抛弃了对母亲的仇怨,把他送去了医院。年仅十二岁的大哥,瘦弱的大哥,背着不比自己轻多少的他,走了半个小时的路,这才到了医院。
大姐衣不解带的,守在病床前,悉心的照顾了他整整一天一夜。一个晚上,都几乎没有合过眼。大哥其实也差不多,不过大哥对母亲的怨恨,比大姐也深多了。又是个男孩子,没有女孩子贴心,更没有女孩子那么心软。
所以,大哥只是把他辛苦的背到医院,送一日三餐,就没有怎么理睬他。大哥也陪着大姐,一起留在医院,却是拿了一本书在看,照顾他的事情,都是大姐在忙。
当然了,他的心里,是绝对不敢对大哥有半点不满的。大哥小小年纪,瘦了吧唧的,能那么辛苦的背他去医院,已经是大恩大德了!
谁让他自己的母亲,背地里,总是喜欢挖苦嘲讽,甚至是小小的虐待大哥和大姐呢?之所以是小小的虐待,也是因为母亲不敢闹大,毕竟父亲可不是一般的人。
虐待如果升级了,只要大哥大姐跟父亲告状,父亲一定会追究到底,一定会严查到底。以父亲的脾气,到时候,母亲肯定是要被赶出沈家,甚至被送去吃牢饭!
这也是母亲聪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