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相机有特异功能,发现了他们之间超自然的秘密,他们只是凭着专业素养,发现这两人的气质其实水火难容。一个是沉静、专注的艺术家,懂得人情世故、矜持中含着温柔;另一个是野性有胆魄的混世魔王,讲话总是简单明了,有时粗俗得像下等人。
两种性格都尖锐、鲜明,按理说是摄影家最喜欢的戏剧性人格——但你不能让他们俩在一起,在一起就像氢气和氧气,不但不爆炸,甚至变成了水,两个人都变得模糊不清,傻气从他们眼里冒出来,艺术家不像艺术家了,变成个小猫咪,魔王也不像魔王了,变成个大傻狗。
这个问题在寻常人眼里倒还不那么突出,可悲的是够资格登门的摄影师哪个不是火眼金睛?他们的镜头也跟他们的眼睛一样,是经过千锤百炼的毒辣,因此这问题在镜头里被无限放大,以至于达到了不可回避的程度。
这多令人郁闷。
那个时代胶片非常珍贵,动态的摄像机还没能成为记者们手中常见的武器,摄影是媒体唯一辅助文字来展现人物的手段,这两个人又是新闻的热点人物,门槛都快被踩断的难得一见,摄影师们好不容易才得到拍摄的机会。因此他们斟酌又斟酌,最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独照来表达他们最想捕捉的形象——这其实是后世新闻学里颇受指摘的一个问题,记录是真实的,记录的角度却是经过裁剪的。
最后拍摄出来的白露生,或颦或笑,但都像是第二个梅兰芳;拍摄出来的金求岳,丑化倒没有丑化,毕竟对手如果太挫反而是对自己的侮辱(不拍合照的原因主要来源于此,英雄的美国人民接受不了干翻自己的是个傻狗),金总在这样那样的照片里鹰视狼顾,反正是美国人心中干翻华尔街的那个魔鬼形象,总体点评就跟灭霸差不多,冷酷又迷人的反派角色吧。
其余寥寥无几的合照,都是跟其他要员的官方摄影,两个人都距离甚远,呆不乎地目视前方。
记者们不是没发现什么,恰恰是发现了,所以隐晦地屏蔽了。这世上只有一种东西能把两个人调和成同一种色彩,如果白露生是梦露、金求岳是肯尼迪,那一定会有一大堆角度刁钻的照片百世流芳,但很可惜,他们不是。离彩虹旗在这个世界上扬起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有耶稣的国家甚至比裹小脚的国度还更保守,因此记者们不敢把空气里流动的某些东西拍摄出来,最后宁可选择呆板。
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选择糊弄完事。
唯一一张可圈可点的照片来自一个匈牙利摄影师的镜头。他打电话求见两位中国先生,希望能以独立摄影师的身份为他们拍摄一组照片。这个电话按理说金总根本不会鸟,触动金总的理由很俗,因为摄影师说:“我之前服务于《vogue》。”
金总心想,好啊,老子上辈子还没上过窝瓜呢,上辈子的金总是时尚毒药,时尚圈八百里外都能闻到金总的俗臭,避之还唯恐不及,没想到这辈子倒有时尚圈舔|脚的时候,当然恩准觐见。至于这人姓甚名谁那是完全没必要记住,金总在心里给人取了个外号,就叫vogue哥,简称V哥。
V哥来了之后先喝咖啡,果然也是一脸懵逼,随后眉头紧锁,红人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他争分夺秒地构思着画面和镜头。一壶咖啡喝完,他在房间里简单地布置了一番,出人意料地让露生和求岳一齐坐下。
金总:“你确定?”
科特兹头也不抬,在照相机的布帘子里简洁地回答:“yes.”
照片一周之后洗出来了,就是承月在纽约时报上看到的那一幅——金求岳的大脸占据了整个画面,黑白摄影中常用的、逆光的角度,并非鹰视狼顾的形象,反是稍显倦怠的若有所思,偶然一回顾所抓拍下来的真实。在他的斜上方划过一只手,姿态曼妙,是中国戏曲里颇富代表性的兰花,捏着一条丝绸手帕,帕子垂落在画面的一侧。
金先生的目光也凝聚在手帕上。
手帕在光晕里。
不得不说纽约时报太有眼光,丢开了自家养的一群大触,选择用这张照片登上头版头条。构图和用光都无可指摘,关键是它太有创意,油画一样含蓄地定格了人物最真实的一瞥,白露生以一个道具的方式出镜,这只手精妙地剖取了他艺术修养的截面——精通现代艺术的人必然能领会这种妙处所在,德加的背影和罗丹的断手都是此道中的翘楚,它比整幅的人像更引人注目。
即便放在八十年后,这也是超一流的大师级人像,普利策没跑了。
露生看了这照片,心中会意,暗呼佳作,然而金总审美还是一如既往地俗,金总大失所望并破口大骂,“狗窝瓜八十年前还是这么狗眼看人低,他妈的用手出镜,这种狗点子亏他想得出来。”
露生笑道:“给你拍个照,祖宗十八代都给你骂遍了!到底哪里不好?我看这张好得很,最像你。”
金总委屈道:“哪里不好你不知道?!我要的是合影!合影!你是工具人吗只露个手?摆明了就是瞧不起你。我就说,那天他为什么不叫我们摆姿势,你起来给我擦汗,他突然咔叽咔叽拍起来了,问他他还自信得很——真信了他娘的的臭邪,害老子白期待了一个星期,早知道白皮猪不干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