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的几个部门开会,研究此事,陈军在京城参加了这次的电话会议,并做汇报。
会议只开了几分钟,就形成了一套可行的方案,除了采访的地点需要李卫东定夺之外,其他的问题都已经得到了解决。
李卫东皱眉思索了一会,说道:“既然人家说地点在日报社,那就去他们那儿,又不是鸿门宴,平白显得咱们小家子气!”
李卫东能理解手下这些员工这么说的原因,无非还是觉得送上门去,情感上有些不好接受,不过采访都接受了,再搞这些虚的还有什么意义!
“好的,我明天一早会和吴编辑联系,确认这件事情,还有具体时间没有定,吴编辑说上午下午都可以,根据您的时间来!”
说这话的时候,陈军把手上的文件递给李卫东说道:“这是公关部和办公室做的新闻稿,每个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说明,请您过目,若是有不合适的,我们会尽快的修改!”
陈军把采访稿发给公司,公司立马组织人手,搞定这些问题的最佳回答方式,而且还要符合李卫东的个性和身份。
至于这些问题,哪些不方便回答,哪些可以回答,是老板自己决定,他们可以有建议权,但是主要任务是给这些问题找一个合理的答案,。
“明天上午吧,下午回齐州,别忘了订机票!”李卫东接过新闻稿低头看了起来,头也没有抬的吩咐道。
“好的,我明天一早就和吴编辑确认采访时间,确认好时间后订回齐州的机票!”陈军复述了一遍,说给自己听加深一遍,也是说给老板听,让老板确认一遍。
说完之后,陈军递给李卫东一支铅笔,然后就坐到对面的沙发上静静地坐着。
李卫东接过铅笔,看着这些问题,他有很多想要说的,脑海里想的,和纸上的对照,不时的画上一笔,写上几个字。
对面沙发上陈军的心情,随着李卫东落笔起笔,上下起伏。
这篇新闻稿,陈军仔细地看过,还做过校正,感觉是一篇非常好的新闻通讯稿。
为此他还多看了好几遍,若是让他讲的话,已经到了脱稿也能说的差不多。
本以为问题不会太多,但是看着李卫东手里的笔划过纸张,听着笔纸接触发出来的沙沙声,就知道问题不会太少。
得益于公司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今天负责起草新闻稿的同事虽然已经回家,但是都带着公司的笔记本,可以居家办公而不用担心泄密的问题。
几个人负责一个问题,若是李卫东有什么需要修改,或者不满意的地方,陈军可以直接找到负责这事的同事,连夜修改。
虽然可以,但是这大半夜的扰人清梦,同事们不会骂李卫东,但是指定会骂他陈军,耳根子肯定要发热。
四五页a4纸,十几个问题,李卫东边看边划重点,也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批阅完,然后又大体看了一眼自己修改的东西。
员工们写的太保守,太中规中矩,很多比较尖锐的问题,都避重就轻,净说一些虚头的,当然也有一些写的比较好的。
比如最后一个问题,大家都比较关注的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可能是日报社也觉得这个问题争议太大、太多,索性放在最后,看李卫东态度,说不说均可!
不过公关部给的答案,就比较高明,云里雾里,但是又表达了态度。
话里话外,都在说“法无禁止即自由”,还有法律追诉的“时效”问题,“从新从轻”问题,把感情的非理性的“仇富”转变成为一个严肃的理性的法律问题。
“原罪”一词源于宗教,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现在若是硬说民营企业家有什么“原罪”,甚至定罪,这是把一个宗教概念法律化了,不符合国内法律体系。
若是以单纯的法律概念讲,应该看看民营企业家“第一桶金”是不是违法,若是“闯黄灯”,打法律的擦边球,即便不合情,但是合理,就不存在违法问题,更不具有宗教色彩的“原罪”。
即便是有些企业家出现问题,也要看他们是否违反了当时的法律法规,如果他们当初就没有法律规定,按照法律“从新从轻”的原则,也就不存在违法的事情。
如果他们违反了当时的有关法律法规,而且也属于法律允许追究的,那就要依法处理,严惩不贷。
李卫东也觉得这个问题回答的不错,关于这个问题,争论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什么样的观点都有,但是大部分都是原罪论,只是在处理上有些分歧,糊弄。
现在公关部却给了一个不一样的答案,这也和李卫东平日里的论调类似,摸着石头过河,不这么干就掉河里淹死了,求生是本能,本能犯罪即便有罪,也是过失罪,小惩大诫一番就是了。
先发展,若是真的有欠债,以后再慢慢地还呗,总比掉河里淹死的好。
但是公公关部,又明确的注明了一句话,“建议不回答此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李卫东犹豫了一下,又翻看了一下自己刚才勾画批注的内容,若是按照公关部的说法,他这些东西比这个问题更容易引起麻烦!
李卫东不是怕麻烦的人,而是怕不必要的麻烦,uu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