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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第五十一章(1 / 2)

西北旷远的荒野,常有雄鹰盘桓。

初春,祁连山脉泛起青翠的嫩绿,连绵起伏,一直延伸到天际,猎鹰呼啸着从山顶掠过,猛地下伏,飞快地抓住了草原上食草的野兔。

“——嗖!”

下一秒,流矢直直冲向了展翅的猛禽,箭镞破风袭来,闪电似的从眼前划过,毫不犹豫地贯穿了雄鹰的右眼。

紧接着,另一只箭急遽地射出,眨眼间便将挣扎的猎鹰扎进了草地,野兔吃了一惊,立刻转身,飞快地钻回地窟。

“哈,”皓白的高头骏马迎风奔驰,马背上的少女笑了起来,赤红的披风一甩,在空中扬起烈焰似的弧度。她转头道:“小独狼,你又没比过我!”

这是个典型的中原姑娘,有着白皙的面庞与黑亮的中发,一双上挑的杏眼比春夏的草原都要翠绿鲜活,明媚得扎眼。

塞北动荡的风吹了五年,却好像格外善待她,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西北干燥,常有风沙肆虐,可她脸上却连风吹的血丝都不见多少,仍旧是当年雒阳的少女模样。

这姑娘唇红齿白,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乍一看颇有亲和力,眼神却比山野的狼王都要尖锐锋利,一把弓、一支箭就能射杀十步开外的羌族将士,遑论与人比赛打猎了。

秦楚跳下马,一把拎起野鹰的尸体,刚好看到身后的少年追上来,便把它提溜到他眼前:

“喏,这只今晚带回去,让你老子给你加餐。”

“小独狼”——扶风郡造反中的“合众将军”马腾之子,马超,听到她这话,有些不服气地从背后取出弓:

“我没赢过你,就不回家!”

十五岁的少年显然还处于叛逆期,一边梗着脖子说,一边拉弓瞄准了远处。

“嗖”地一声,两支铁箭接连射了出去,弓弦被弹回开始不断震颤。马超等了一小会儿才收下弓:“我比你晚一点,但是打了两只兔子。”

“行,行,两只兔子。秦楚认输了,”秦楚毫无诚意地对他抱了一拳,虚情假意地赞美,“马将军真是武艺超群、雁过拔毛——所以我们现在能回去了吗?”

马超:“……”雁过拔毛是什么?

他有时候真怀疑“伏楚”和“秦楚”压根就是两个人。

他听秦楚身边的谋士,那个没事喜欢把野兔头放到羊奶里煮的,名叫“昭姬”的女人说,眼前这位金城太守秦楚,真名叫伏楚。

伏楚本是京城雒阳里的贵族女儿,生母还是当朝的阳什么长公主,气派的很——也不知道为什么想不开来西凉,还埋名隐姓地在金城这鬼地方当了个破太守。

就算马超自己也是凉州长大的人,对武威郡以外的地方,平心而论,也只能说一句“鸟不拉屎”。

有必要吗?

秦楚不过比他大了四岁,放着首都好好的贵族小姐不做,非要来西凉当地头蛇,还仗着自己的郡守身份,老拿他当小孩哄,真是让人恼火。

马超越想越觉得没理由,只怕自己再想就要心梗,连忙转移注意,回答她:

“我们先回去吧。”

“走吧,阿玥她们还等着计数呢。”

凉州偏远荒凉,大家平日要么就是出军打羌人,要么就忙着打猎耕作准备过冬,更本没空做其他事情。

这两年羌乱渐渐稳定下来,秦楚又推广了一批高产量小麦,粮草也不成问题了,大家才有了心思,闲下来偶尔玩一玩游戏。

不过西北不比雒阳,再怎么高雅的情趣都被塞外的风沙磋磨干净了,士人中流行的投壶围棋显然不适合这里。

西北军的娱乐活动只有一项,那就是打猎。

比赛的人骑上马,同时从金城西门出发打猎,等城楼上号角吹起来的时候再回来,清算谁的猎物最多最珍贵,谁就算赢家。

秦楚在城门后的空地里扔下最后一只鹰时,高玥已经清点得差不多了:“三狼一虎,二鹰四鹿……”

阿楚打了个岔:“这下是三只鹰了。”

高玥从善如流改道:“三鹰四鹿,还有五只角羊。”

马超低头看了眼自己的:三只兔子,两只羚羊,还有一头狼。

好在被秦楚衬得黯然失色的不止他一人。

他和秦楚回来后,又陆陆续续地有参赛者带着猎物回来了,其中典韦杀了最多的老虎,整整三只,其中有一头还是白毛老虎,和秦楚有件皮裘一模一样。

接着是高玥手下的娘子军——这些人大多数是秦楚从西北招募来的本地女人,一个个都身强力壮,身姿矫健。

她们对草原的了解比典韦深得多,知道打什么最“有用”,因此带回了大量的鹿、羊充做物资,其中还有两个人合力猎了一头熊,那畜牲被甩下去的时候,马超简直能感觉到地面在抖了一抖。

高玥前两天才拿了第二名,今天就留在城里计数,又依照惯例算了几次,终于宣布:

“主公第一名。”

“啊,主公又赢了!”

娘子军们纷纷凑上去,把马超典韦,还有其他几个参赛的男将挤到了外围,甜言蜜语不要钱地往外冒:“不愧是主公,果然百步穿杨!主公下一次也让末将跟着吧!”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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