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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2 / 3)

不若带她们逛下金陵繁华。

还不知道已经被发现了的张挽晴和宝珠二人,只觉得这人真能逛,而且还是瞎逛。

不过宝珠很聪明的从里面探出了一点儿门道,你看他逛的不是胭脂铺,就是簪子铺,男人哪里用得着这些东西,四舍五入,他肯定是买来送给心上人的。

哼哼,要是她他知道他的心上人是谁,有他好看。

宝珠见他要走,立马跟上,路过他刚才逛的小摊子时,卖货的货郎突然出声喊住她,“姑娘,请您等一下。”

“我?”停下脚步的宝珠,疑惑地指了指自己。

“正是。”货郎说着,便打开木盒,把里面的簪子双手递过去,“姑娘是今日第一百个路过小摊前穿红衣服的,不巧的是小店近日正在做活动,但凡是每日第一百个路过小摊前,但是又穿红衣服的姑娘,都会送上一支发簪,以求财源滚滚,生意兴隆。”

说是发簪,更准确来说是一对做工精美的步摇。

色泽鲜艳欲滴的红玛瑙串成糖葫芦,安静的躺在黑绸布上,更显璀璨明亮。

“宝珠,这对步摇居然是糖葫芦造型的,我记得你小时候也有一对。”羡慕她好运气的张挽晴取过步摇,轻轻的插在宝珠乌黑的髻发间。

她今日穿着水红色圆领撒金褙子,海棠霞刺绣妆花裙,那对步摇分开别在她两边髻发上,好似精心为她准备的礼物。

“算你有眼光。”拿过铜镜的宝珠对镜臭美,显然对他送的步摇很满意,从紫薇色小荷花荷包里取出一两银子扔过去,“赏你的。”

“多谢姑娘赏。”货郎笑着接过,心里也纳闷现在的有钱人都喜欢那么玩了不成。

“快点跟上他,要不然跟丢了。”此时的宝珠,依旧没有忘记正事。

日头高挂,已经累得不行宝珠见他依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心生埋怨起来,“你说他怎么那么能逛,都不停下来休息一下的,就算是牛,走一天也总得要歇一下吧。”

一直和她们保持着不远不近距离的沈归砚嘴角抽了抽,抬脚走到最近的馄饨摊,刚要坐下,又皱起眉头走到一旁的茶馆里。

宝珠以为他要在那个馄饨铺上吃饭的时候,又见他走开了,瞬间松了一口气,因为她很讨厌馄饨。

要问她为什么讨厌馄饨,她也不清楚,只知道很讨厌。

两人见他进去后,立马跟着进去,正值饭点,吃饭的人多,他们一前一后进来并不显突究。

宝珠和张挽晴两人拿着店小二递来的菜单,看了好一会儿都不知道吃什么,也不知道什么好吃。

同样有选择困难症的宝珠伸手点了柱子后那一桌的沈归砚,“他点什么,你就给我们两个上一样的就好。”

店小二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随后点了一个好。

很快,店小二端上来了两碗猪肉白菜馄饨,还有一碟花生。

张挽晴看了一眼馄饨,又看了一眼花生米,饥肠辘辘的她向来对食物不挑,用勺子舀起一颗放进嘴里,眼睛一亮,“宝珠你尝一下,味道还不错。”

“不要,我不喜欢吃馄饨。”虽然她也饿,但是她真的讨厌馄饨,又招来店小二,要了一份鸡丝面,还有一笼蒸饼。

等吃完饭,宝珠以为他指定要去干坏事了,谁知道他又带着她们逛起金陵。

大半日下来,张挽晴跟着他走得腿都酸了,也没有见他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宝珠,他逛了那么久都没有回家,该不会是发现我们,故意在逗弄我们的吧。”

毕竟她不久前才发现了他表里不一,睚眦必报的本性。

手上拿了串糖葫芦,一口咬下的宝珠不太确定的否认,“应该不会。”

她要是发现有人胆敢跟踪自己,一定会让人把他的狗腿打断,才不会像现在这样带她满金陵乱晃。

“宝珠,你看他去的地方,是,是,是。”张挽晴震惊得伸手扯了扯宝珠的袖子。

宝珠眯着眼儿望过去,原来她们两个不知不觉跟着来到了城南著名的杨柳胡同。

因在杨柳胡同里居住的皆是暗娼窑姐儿,以及上不得台面的下等妓//女,所在位置又多处窄巷暗门,所以金陵人也常把寻花问柳说成“逛胡同”。

杨柳胡同之所以名声在外,皆因这里种有一棵遮天蔽日的杨柳树。

“好啊,我就知道他不是个老实的!”连糖葫芦都不吃的宝珠兴奋得两眼放光,表示一定要把这件事如实禀告给母亲。

等母亲知道他小小年纪就不学好逛花楼,母亲肯定会对他失望,然后收回让他教自己学习的话。

这时,张绾晴又一次出声,“宝珠,他站在外面那么久,怎么都不进去啊。”

“该不会是没有带钱,然后囊中羞涩吧。”宝珠想到这个可能,连忙解下腰间的钱袋,抬手从里面拿了十两银子扔过去。

然后,宝珠看着他没有半分不好意思的捡起了那十两银子,心生鄙夷,果然,他就是那种卑鄙无耻下贱的人。

学正都教过他们拾金不昧,他倒好,就差没有龇着大牙喜乐。

宝珠认为他拿到钱了,肯定迫不及待的要进去花掉,就算他没有进去,可他来了啊,四舍五入,那就相当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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