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里,商人提前将马匹养在这里,她倒是不需要再将马赶到其他地方了。 买下这一百匹骏马后,洛千歌便招来工人修建了养马场,又让李成带领着大家制造了许多马车。 她将马匹分成三波,一种膘肥体壮,四肢粗短耐力好的,便用来运送货物。 第二类,是性格温顺,合群,集体配合度高的,便用来载人。 第三类是四肢修长,跑起来比较快的,可以单独租用或是购买,第三类马匹多是江湖人士用的。 当贵妇第二次来取货的时 候,洛千歌便向她推荐了她自己的马车队,价格比贵妇用的便宜一些,贵妇当场便签订了协议。 就这样,洛千歌的马车队也开办起来了,日进斗金,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平日里,洛千歌便将马场交给李成打理,李成干活儿是把好手,基本上不需要她操心。 只是每日里更忙碌了些,引得王兰频频抱怨。 “什么活儿都让他去干,就觉得他老实憨厚,好用是吧,他们两个却整日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 她这话虽然是对李氏说的,但却是说给洛千歌听的。 李氏连忙打圆场。 “王兰,你就少说几句吧,咱们家能有今天,多亏了千歌。” 接着又看向洛千歌。 “千歌,你嫂子就是这样,性子直又小气,你别跟她一般计较。” 洛千歌笑着安抚李氏。 “娘,我不会跟她计较的。” 她一边说一边走到王兰身边,经过之前发生的事情,王兰对她有着本能的恐惧,根本不敢抬头看她。 “娘说的对,我就是性子直,千歌你别跟我一般见识。” 洛千歌点点头。 “其实我觉得你说的也没错,大哥肩上的担子确实太重了些,我们倒是可以商议着请两个人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