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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拥有吃软饭基因的人都会比较识趣,刘易斯得知了大卫的要求后,果然就没有来打扰他。

不过还是给他发了一封堪称“杜克入学指南”的邮件。

邮件是凌晨发的,大卫第二天早上醒来看到,本来没当回事,后来吃早餐无聊,随便点开看了一眼,才发现里面的内容,其实挺有意思。

刘易斯把从他住处到杜克大学四个校区的最佳路线都列了出来。

除此之外,校内校外的餐饮分别有什么特色,大卫学的专业有哪几位知名教授,教授们在学生之中的风评,也全部罗列了一遍。

大卫学的是艺术史。

这是一个拼家底,练社交的专业,所以在正式开学前,了解教授们大概是何性格,确实是一件挺重要的事。

如果大卫真的只是来这里修读艺术史的,看完这封邮件,大抵会十分感动。

可惜他不是。

他提前两个月搬到达勒姆,也不是为了跟艺术史专业的教授们搞好关系,从而方便自己刷履历。

他是来参加杜克男篮夏训的。

不过刘易斯把学校里大大小小的地方介绍得这么详细,也算是帮了他的忙。

吃完早餐,去篮球馆的路上,出于礼貌,他还是回复了这封邮件,向刘易斯表达了感谢。

杜克男篮今年的成绩是全国亚军,决赛时以两分之差,输给了同在北卡州的北卡教堂山分校。

不过今年的NBA选秀,进入首轮秀的人数,却是杜克大于北卡。

因为北卡男篮夺冠的主力控卫今年没参加选秀。

他在选秀前夕对媒体放话,他要在北卡打满四年,带队拿下NCAA三连冠,再毕业参加选秀。

很多人为他可惜,说以他的天赋,不该在大学篮球里蹉跎光阴,而是应该趁自己名声大噪,立刻参加选秀,开启自己的职业篮球生涯。

这也是大部分在NCAA里成名的年轻人会做的选择,毕竟进了职业联赛,哪怕是新秀合同,一年也能有将近百万美金的收入,更别说像他这样,被全美期待的新星,选中他的队伍,必定会把他当做球队未来的基石来培养。

结果他居然要再打两年NCAA,真是叫人大跌眼镜。

大卫和大部分人一样,不太理解这个人的选择,不过想到这样一来,他就有了跟此人交手的机会,又觉得挺好。

他看过这个冠军控卫的比赛,自认论控运水平不会输。

他们俩打的又是同一个位置,他很期待他们将来的交手。

但这是将来的事,眼下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任务还是参加夏训。

这么想着,他推开篮球馆的大门,走了进去。

大学篮球不比职业篮球,本质上前者是后者的跳板。

这也就意味着,每打完一届比赛,校队这里,就要送走一批用完跳板、走向职业的人。

所以每年夏天,正式开学之前的这两个月,各个大学的男篮队,都会让新招进来的篮球特长生提前来参加训练,以便在新一届的大学生联赛开赛之前培养彼此之间的默契。

大卫不是篮球特长生,但他一早把自己的情况告知过查尔斯教练。

对方表示理解,并邀请了他参加今年的夏训。

他到得不早也不晚,进入篮球馆时,查尔斯教练还没来,但里面已经有好几个明显是新生的少年,正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

其中有一个打大前锋的球星二代,叫莫里斯·约克,也是来自纽约,在去年高中生联赛上见过他,一见到他,立刻认出了他,远远地朝他招手,喊他名字。

“克里斯托弗!”约克看起来很惊喜,“你也来了杜克?”

“嗯。”大卫走过去,点了点头,又看向他身边那个看起来比他还高好几厘米的少年,“这位是?”

约克立刻给他介绍:“他叫罗恩,迈克尔·罗恩,来自洛杉矶。”

原来是从美西来的,难怪没印象,大卫想。

美国的高中太多,除非冲出地区,否则很难被所有观众记住。

不过眼前这个罗恩,看起来身体条件确实很优秀,应该打的是中锋。

“大卫·克里斯托弗。”他主动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和约克一样,也是纽约人。”

“我知道你。”罗恩看着他,表情奇异,“你差点就带着你们学校赢了约克他们。”

和大卫的母校不一样,约克这个NBA星二代,在纽约上的就是一所老牌体育强校。

这样一所学校,自然是每年都要冲出地区,才算勉强合格。

但去年,这所学校却差点在一所不注重篮球成绩的贵族学校身上翻车。

虽然最终还是磕磕绊绊赢了,可过程那么艰辛,实在叫人意想不到。

大卫也是因为那场比赛,才被杜克的球探队伍注意到。

他在那场输了的比赛里,拿下32分6篮板16助攻2盖帽,同时还只有2次失误,数据非常夸张。

很多看了这场比赛的人都觉得,要不是他的队友实在水平太差,他们就能赢下来,成为一匹真正的黑马。

罗恩就是其中一员。

他在十岁出头的时候,就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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