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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血兔子(二)(1 / 2)

怪异的事情,又在刑寡妇被关进牢房的当夜发生,那孩子的尸体本是在衙门里的,衙门里没离过人,一直是有人看守,可等到第二天,仵作想再仔细验验时,走进房间一看,只有一副血淋淋的骨架,在那儿摆得好好的,这样的一幕,把老仵作都吓傻,让老仵作想起了刑寡妇家墙上写的那句话。

县令得知此事,连忙派人去刑寡妇家,可等衙门里的人再去,刑寡妇家的墙上干干净净,不要说是血字,就是一个带血的斑点都没有。

芙蓉镇的县令不信鬼神,坚信这件事是人为,下令找出镇上所有在炖肉的人。

结果,被县令找出了三家,这三家人不知自己炖肉犯了什么法,但反抗不了衙门,仵作一一查验,证明这三家人炖的都是猪肉以后,县令才傻眼了。

与此同时,芙蓉镇外的荒野,一个离开芙蓉镇的老乞丐见野外有人生了火,火上架着一只锅,锅里不知道炖着什么,好像已经熟了,发出很香的味道,他见四下无人,因是长久饥饿,便想趁此机会,上去偷吃几口。

由于没有筷子,老乞丐是从柴火堆里抽出一根没有烧断的树枝,伸进锅里挑肉,当他流着口水,挑起肉正想吃,发现那块肉上,居然有一小块像鱼鳞一样的硬物,老乞丐凑近了看,看清像是人的指甲,令他想起芙蓉镇里发生的命案,想起那个死掉的小孩儿和突然消失的血肉,想到这些,老乞丐哪里还敢吃,当即吓得屁滚尿流,返回芙蓉城报官。

县令听了连忙带人前去抓凶手,可等他赶到,老乞丐所说的地方,只剩下燃尽的火堆,还有一口空锅。

想到有人吃了那孩子,衙门的人忍不住到一边去呕吐。

县令对那个凶手是恨得咬牙切齿,把证物带回衙门后,想再次提审刑寡妇,可等人去牢里提她时,却发现刑寡妇正哼着一首童谣撞墙自尽,当时她嘴里哼的便是‘血兔子,血兔子,血兔子饿了抓孩子,抓孩子,抓孩子,抓了孩子填肚子。’

最后,刑寡妇虽因救治及时,而留下条命,但也从此变成了一个两眼空洞的白痴,对什么都没有反应,问什么也不会回答,只会在饿的时候流口水。

这个案子,让县令很是头疼,找不到凶手的线索,而血兔子的童谣却在芙蓉镇传开。

刚开始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杀人凶手一定是和刑寡妇有什么恩怨,所以,才会杀了她的孩子复仇。

但他们错了。

不等刑寡妇的案子查清,又发生了一桩血案。

与刑寡妇家相同,死的也是个孩子,同样是被悬在家中的房梁,被人剥了皮,血流而死。

这一次,即便是县令不睡觉的盯着那具血淋淋的尸体,那尸体还是在他眼皮子底下不见了血肉,只剩下骸骨。

县令险些被气疯!

但他依旧不信鬼神,他翻来覆去的理清死者的各种关系,什么事情都不放过,甚至连死去的两个孩子不小心踩死过蚂蚁,那蚂蚁是打哪个洞出来的,他都记录得仔细。

众人明白,县令是想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找出凶手。

然而,还没等到他查出什么,下一个命案再次发生。

芙蓉镇的人也开始恐慌,但凡是有孩子的人家,都连夜逃离这镇子,生怕自家的孩子遭到毒手。

但他们的逃离不起丝毫作用,三天一次,总会有一个孩子死。

因为第三次死的是一个离开了芙蓉镇的孩子,这件事就更添诡异。

有人说,那孩子的爹娘在孩子死之前,似听到了有人在笑,说什么。

‘你们以为逃跑有用吗?逃不了,根本逃不了!’

那咯咯咯的笑声,在夜里听起来异常恐怖,吓得那对夫妻惊醒,去搂睡在他们中间的孩子时,发现中间一空,忙点燃油灯去寻找,却看到地上有血,抬头望去,便见他们孩子的尸体悬挂在房梁。

那孩子的娘当场就给吓死,孩子的爹也被吓疯。

有此一个例子,那些逃出芙蓉镇的人,又乖乖的回到了芙蓉镇上。

一桩桩命案相继发生,死的都是孩子,令县令痛心疾首,他自责自己查不清案子,救不了那些孩子,向长安写了请罪书,但他的请罪书没能送进长安城,因为所有的人都没办法离开芙蓉镇,送信的人在半路上,所骑之马突然发疯,把他摔到了路边,让树枝戳瞎了双眼,等他忍着巨痛,摸着想要回到路上,却摸到一个血肉模糊的东西,等他摸清长短和形状,便发出一声惊叫。

又一个孩子,丢了性命。

不信鬼神的县令,终于低头,相信鬼神的存在,为了不再有人受害,县令开始每天吃斋,燃香念经,企图以己打动上天,能终止这芙蓉镇的恶梦。

或许是县令的心诚起了作用,又过三天,没有孩子遇害,但到了第四天,还是有孩子死去。

为了让芙蓉镇里的孩子能够活着,百姓们觉得兴许只有县令一个人祈祷不够,便所有人商量好,大家一起,每天关门闭户,吃斋念经。

如今,已是过了七天,没有孩子死,所以,刚才那几个孩子才能笑得出来,才能唱着那恐怖的童谣嬉戏。

而大人也没有时间管他们,只忙着吃斋念经。

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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