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班花,感谢书友提供的图)
当陆诚骑车带着林静怡穿过校园,刚好看到同样骑车经过的朱小北。
陆诚直接打了个招呼:“小北,你这是出去给你姐帮忙吗?”
“是啊,陆诚,这位是?”
“这是我高中同学,咱们学校计算机系的,我们一起出去吃个饭。”
“哦,好,你们忙,我先走了。”
等朱小北走后,林静怡有些好奇的询问:“陆诚,这是你同班同学吗?看上去很个性的一个女生。”
“确实是同班同学,比较喜欢打篮球。”
其实,朱小北长的并不差,只是被一头短发和眼镜封印了颜值,看上去更像个假小子。
林静怡一直暗恋着陆诚,之所以没有表白,也是担心表白了之后连朋友都没得做,故而才一直维持着目前的关系,也很喜欢和陆诚待在一起。
到校外新开的火锅店,两人吃着火锅聊着天,林静怡不经意间就把话题转移到了陆诚身上:“陆诚,听说最近有不少女生都在给你送情书,你就没有心动的?”
陆诚呵呵一笑:“这还真没有,以前在忙于学习,是没那份心思。至于现在,还没有完全适应大学生活,也不着急。”
“哦,那…你大概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要不要我帮你物色一下?”
“也没什么类型,大概是喜欢投缘的吧。”
见没问出什么,林静怡心中多少有些泄气,低头吃了会儿东西,又转移了话题。
“之前听你说起,想要多修一门课程,现在想好要修哪门课了吗?其实,我推荐你修一下计算机。现在电脑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各行各业都会用到电脑。就像你们建筑系,将来也会学习工程制图。学一些计算机方面的知识,还是很有好处的。”
“你还真别说,我确实有这个打算。”
“真的?这可真是太好了。我大姑刚给我买了一台笔记本,回头你需要的话,我给你送过来。”
这年头,手机、手表,笔记本,绝对是富二代的标配。
而且,像陆诚同宿舍的陶明轩,虽然家里有个袜子厂,可也没舍得买笔记本。
最普通的台式机都要大几千,笔记本基本上都是过万。
林静怡的父亲是教师,母亲是外科医生,其实只能算是中产家庭,还算不上富二代。但林静怡的大姑开连锁超市的,正儿八经的女强人,富一代。
“那行,回头要是真有需要,我会找你借的。”
其实,陆诚已经准备自己配置一台台式机,方便使用。
虽然跨界背包中有先进的未来平板电脑,但却并不太方便拿出来用。
有了电脑,就会多很多赚钱的渠道。此时的互联网还未起飞,某巴巴和某企鹅都还正处于起步阶段,某传奇游戏也刚刚运行一年,每一个都是机遇。
以陆诚的计算机技能,足够在互联网高速腾飞的阶段,分到一块大蛋糕。
吃完火锅,陆诚骑车带着林静怡在玄武湖边转了一圈,随后才把她送回女生宿舍。
陆诚这边刚回到宿舍,陶明轩三人立刻就围了上来:“老陆,怎么样?进展如何?”
“有没有牵牵小手,亲亲小嘴什么的?女生的嘴到底是什么感觉?是不是香软软的?”
陆诚微微一笑:“真想知道?我有点渴了。”
“我刚买的可乐,还没打开呢,诚哥请。”
陆诚接过还冰凉的可乐,喝了一口:“哈,不错。”
“老陆,快说快说。”
陆诚神秘一笑:“这种感觉嘛,只可意会,不可言谈。实践出真知。”
“去你丫的,还我可乐!”
“不给!”
为期二十天的军训很快结束,开学典礼也随之落下帷幕,大一新生们也终于正式迎来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紧接着,就是各大学校都会有的“百团招新大战”,校园各大社团一起在操场上摆起了摊位,竖起了牌子。
什么民俗风社,什么军事爱好者协会,围棋社,书法、绘画等等。
还有厨艺社团的,直接现场支起了锅碗瓢盆儿,炒起了菜。有吉他社团的,几个男生坐在一起,各自弹着吉他。
也有话剧社团的,现场表演起了《雷雨》:“就让天上的雷劈死我吧!”
陆诚和同宿舍的三个舍友,时时也在操场上闲逛看热闹,并聊着加入那个社团的事。
“老陆,据我观察,舞蹈社、文学社、英语角、吉他社这几个社团,女生比例最多。你说,咱们要不要加入这几个社团?”
周松涛也开口道:“英语角不错,可以好好学学外语。”
徐超前呵呵一笑:“谁他妈报英语角是为了学英语?都是为了泡妹子的。听说英语角还有金发碧眼的留学生,不如让我先去打探打探情况?”
“老徐,你这话就不对了。社团不就是一群有共同爱好的人互相聚在一起交流学习吗?怎么能只想着泡妞呢?”
“老周,这里没外人,别假正经了。陆诚,你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