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它们喜欢用下巴去摩擦东西,留下自己的气味,以此来划分地盘,不过这种味道,人类是闻不到的。
但是秦朗是半妖,他闻得到阮可可在自己身上留下的味道。
太甜了,像水蜜桃味软糖的味道。
秦朗关了厨房的门,将兔子搂在怀里亲,兔子很乖,被吻时,两条兔耳朵都会让他捏,被亲得舒服了,就会轻轻地咬他的嘴唇,表示亲够了,很舒服。兔子轻咬就表示够了,可以结束了。
这天也是秦朗的生日,他们在屋子里喝酒玩闹,周潮是第一次见阮可可,不知道阮可可是秦朗的什么人,只以为阮可可是一个喜欢戴兔耳朵玩具的奇怪男人。
周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喝大了,直接起哄问秦朗什么时候跟云冉冉在一起,还说云冉冉为了给他过生日,提早两个月就在准备生日礼物。
阮可可手里的胡萝卜掉了下来,啪叽一声。胡萝卜在地板上滚了两圈。
云冉冉低着头。
秦朗眉心拧了拧,从冰箱里拿了一颗桃子出来,洗干净,递给阮可可:“别吃胡萝卜了,吃桃子。”
阮可可接过桃子,没有吃,他的眼睛在开心的时候就会显得特别亮,眼尾会往下压,笑容灿烂,可是现在,这双眼睛透露着失落的情绪。
秦朗揉了揉兔子的耳朵安抚情绪。
他对周潮说:“我有恋人了,他比较胆小,容易被吓到,以后你不要开这种玩笑。”
周潮摸了摸鼻子,囫囵着哦哦两声。
阮可可看了云冉冉一眼,云冉冉瞥到阮可可的视线,将脑袋埋得更低。
阮可可不讨厌这个雌性人类,他将自己的桃子分了一半给云冉冉,云冉冉说了声谢谢,阮可可问她手里拿的是什么饮料,云冉冉说是酒。
阮可可说他也想喝酒,可是秦朗不让他喝。
云冉冉就给了他一杯,阮可可偷偷地喝。喝醉后,他脑袋有点晕,浑身起了疹子也不知道,秦朗发现的时候,阮可可在抱着秦朗的衬衫舔。
兔子舔人的时候,是想要表示感谢,他喝醉了,在衬衫上闻到了秦朗的味道,就以为自己舔的是秦朗。
秦朗赶紧弯腰将兔子抱起来,兔子没穿鞋,光着脚,想要往他怀里缩:“别动,我带你去医院。”
兔子不舒服的时候会把身体蜷起来,一旦触碰,后脚就会很有力地弹射出去,秦朗被踢了一脚,直接被踢到房间角落。
兔子的力气一如既往的大,还好秦朗是半妖,要他真是普通的人类,这会儿已经可以等着别人给他收尸了。
柜子上的瓶瓶罐罐掉下来,因为是老房子,住过他姥爷、爸妈还有欣欣,房子里到处都是杂七杂八的东西,被他这么一砸,角落里的柜子和墙上的相框装饰掉了一地。
秦朗爬起来,去抓兔子的脚。
阮可可又踢了踢,闻到秦朗的味道,终于睁开眼睛,看见秦朗抓着他的脚踝,嘴角还流着鲜红的血,他疑惑又关切地问秦朗:“狼大人,你怎么了?为什么流血了?”
秦朗见阮可可醒了,松了口气,将阮可可抱起来去医院。他对阮可可说是自己喝了红酒没擦干净嘴,阮可可要来舔“红酒渍”,秦朗拒绝了,用外套把阮可可罩着。
秦朗打车去医院,司机是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他抱着阮可可一进去就被盯着看。
阮可可的兔耳朵露出来,司机笑了下,秦朗觉得不对劲想下车,可是司机已经开车了。
小城市的生活节奏慢,晚上八九点,路边基本没什么人了,路上的车也不怎么堵,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地往医院去。
到医院,秦朗抱着阮可可一下车,就被三界司的人抓住。十几个穿着天蓝色制服的人窜出来,电棍打在秦朗的腰上、肩膀上,秦朗吃痛,差点没抱住阮可可。
他单脚跪下来,用立起来的膝盖支撑起阮可可。
“秦朗,我们怀疑你私藏妖界前往人类世界的偷渡客,破坏三界秩序。”为首的长官是一位三十岁出头的年轻男人,脸上有一道疤,只有他手上拿了一把手枪,其余人拿的都是电棍。
秦朗看着近在眼前的医院和怀里不断升温的阮可可,问脸上带疤的男人:“能让我先送他去医院吗?他发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可是他还在烧。”
发烧对于常人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大病。可是如果是妖族呢?
秦欣就因为血统不纯粹,发烧后在人类世界迟迟治不好,结果烧成了哑巴。如果阮可可也因此烧成了哑巴,秦朗觉得一辈子他都没有办法再原谅他自己。
“你可以试试看。”长官眯着眼不怀好意道。
秦朗挣扎着站起来,抱起阮可可往医院里跑,长官拿枪瞄准了秦朗的右腿。
抬枪,瞄准,准星对着秦朗的右腿,射击。
子弹像一根钉子一样扎进秦朗的后膝盖窝,他打了一个趄趔,继续往医院跑。这时候,子弹上膛的声音继续响起。
秦朗短暂地停步,又继续往医院跑。
第二颗子弹被他躲了过去,他继续往前跑,血流了一地。阮可可用鼻子蹭了蹭秦朗,表示哀求:“放我下来好不好?”
秦朗不愿意。下一秒,一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