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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1 / 2)

之才回来。

他仍旧穿着昨天的那件针织毛衣,没有披外套,嘴角带着伤,右手的几根手指指节擦破了皮,渗了点血出来。

岑邮之走过来抱着我,他的脑袋埋进我的颈窝里。

他略微弯着腰,这个姿势可能会让他的身体感觉到比较累,因为他的脊背一直都是弯着的。

“方烬,给我抱抱好不好?”岑邮之问我。

他的询问并没有想要征求我意见的意思,他拿了把椅子,自己坐下后,把我抱到他的腿上。

他圈着我的腰,很用力。

“岑邮之,有点疼,你能不能轻一点?”我问他。

岑邮之就松了一些气力,他说:“还好我有你。”31.岑邮之生母在他四岁的时候就跟他的父亲离婚了,岑邮之的父母刚离婚不到三个月,他的父亲就娶了岑邮之的继母小苏女士。

也是那个时候,岑邮之才知道,他有一个仅比他小两岁的妹妹。

他的父亲在婚内出轨,被他的母亲发现,之后他的母亲毅然决然地决定离婚。

岑邮之本来想要跟妈妈走,他的母亲原本也是想要带走他的,可是母亲的工作不是很稳定,打官司很可能赢不了父亲,因此岑邮之选择了跟着父亲,让父亲把家里的房子和车子留给了母亲。

岑邮之对继母并不喜欢,父亲婚内出轨,还生下了岑沫沫,岑邮之小时候就十分讨厌岑沫沫和小苏女士。

直到他十六岁时,患有心脏病的岑沫沫被班里的几个小孩儿欺负。

他们说岑沫沫是病秧子,是拖油瓶,他们抢了岑沫沫的书包和文具,又把书包和文具丢到大马路上。

岑沫沫去追那几个小男生,过马路时被车撞了,自此左腿就落下了残疾。

这事儿原本是不关岑邮之的事儿,但那天他恰好看见了那几个男生欺负岑沫沫,他对岑沫沫不管不顾,这才间接导致岑沫沫左腿残疾。

“我爸说,她是我的责任,我答应她,要照顾她一辈子。”岑邮之说,“我遇见你,远远比在大一开学的时候还要早,但你或许不记得。”

他咬着我的耳垂,用很温柔的语气把他的事情说清楚:“我很希望,你对于我的记忆是从今年的秋天才开始,而不是从我们十六岁时开始。方烬,我能够遇到你,是我生命里为数不多的幸运。”

【作者有话说】

来啦~

◇ 第107章 《190》32-35

32.我十六岁还是个在学校和家里两点一线的高中生,在我十六岁这一年,发生过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事儿,是有人造谣我喜欢男人。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往我的桌洞里天天塞早餐,早餐的样式都不带重样的,有一天给我送早餐的人被捉到了,是个杀马特。

真的是个杀马特男人——戴着红色发套,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嘴里咬着泡泡糖,桀骜不驯还特傻气。

班里的同学都在笑话我,说我在跟杀马特交往,我气得要把杀马特揍一顿表明自己的决心。

可是像我这种四体不勤,脑子发达,注重学习却忽视了身体锻炼,连引体向上都做不了几个的男娃娃,我刚出手就被杀马特给一手握住。

随着我的用力,我咬紧了牙关,杀马特眉心拧了一下,然后装出被我打败的样子,往后倒在我的座位上。

我的男性尊严得到了维护,我恶狠狠凶巴巴地逼迫他不准再给我送早饭,也不准再喜欢我。

我说这话时,脸热耳朵热,被一个男人喜欢什么的,在当时学生间简直是奇耻大辱。

杀马特倒在我的座位上,咀嚼着泡泡糖,看我的样子像是在看一只蹦蹦跳跳的猴子。

他看起来很不驯,个子挺高,眼睛大鼻梁挺,当着我们班其他男生的面,说:“谁说我喜欢你了?”

“你不喜欢我,你给我送早餐?”我说。

“给你送早餐就是喜欢你啊?”

“你都给我送早餐了,你——你还能不是喜欢我?”我梗着脖子回答。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不是给我送早餐的,他是来偷我早餐的。

每次他都从我桌肚里偷一个包子半根油条,偷完就走。

他是隔壁班成绩吊车尾的一个同学,属于班主任想救一把,其他任课老师完全无视并且放其生死的那种差生。

我问过我妈,才知道是她每天到学校给我塞的早餐,我妈总说我在家里吃得少,想要我多吃点。

我觉得我妈在把我当猪养,但我没证据。33.因为我误会了杀马特,我每天都会把我的早餐分享给杀马特吃,有人曾告诉我,不要和杀马特走得太近。

原因是杀马特曾经害过他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妹妹。

他害自己的亲妹妹在大马路上被车撞了,而且杀马特可能精神还有点问题,经常动不动就在课堂上睡觉,班主任也不管。

我去学校的论坛上查了很多关于杀马特的资料,隔天杀马特就找到我,他主动加我的QQ。

他的QQ是一只绿色杀马特头套。

红配绿,他的品味非常的nice……负面意义的那种,俗到极致即为雅。

他的昵称也很直白,叫【每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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