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了下他露在外面的部位,没有什么痕迹。
夏知非朝他靠近了几步,秦旭扬抬手把他的上衣掀起来,小腹上面很明显的一大块淤青,随即又让他转过身去。
秦家两兄弟之前被秦旭扬收拾过一回,后来就知道挑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打了。虽然上次秦旭扬收拾两兄弟的理由并不是完全因为自己,好歹也让那两人收敛了一点。夏知非背对着秦旭扬,有点走神。
“疼吗?”秦旭扬手上用了点力,检查骨头有没有受伤。
感觉对方的掌心贴自己背上按压了一下,热气透过皮肤钻进脊椎,瞬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还行。”夏知非闷闷地应了声,疼是肯定疼的,但也没到受不了的地步。
看来骨头没事,秦旭扬的目光往旁边移了移,腰侧也青了一块。用手握在上面,正好可以把这块痕迹覆盖。掌心下的皮肤很凉,秦旭扬把衣服向上推了推,肩胛骨上没有淤青,又把人转过来。
衣服一推高,看后背不觉得有什么,一转过身来跟半裸差不多。夏知非有点不好意思,但又不敢表现出来。
目光逡巡了一遍,确定没有其他地方受伤才把衣服放了下来。
“去床上躺着吧。” 秦旭扬丢下一句话,拉开门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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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沉迷“大少爷文学”,心动不如行动,那就写吧。这篇十万字以内,写完这篇就写顾林的故事了~
第二章 一碗姜汤
所谓的床,不过是放在书架下面柜子里的一张折叠床垫。夏知非把折叠床垫拿出来摊开就是一张单人床,一侧有个隆起正好可以当枕头,柜子里还有一条轻便的软被。后背刚挨着床垫,就疼得他赶紧翻身变成侧躺,不用想,后背肯定也青了一片。
外面的雨还没有停,噼里叭啦地敲打在玻璃窗上,随着几声雷鸣,窗外一道闪电劈了下来。把软被拽过来搭在身上夏知非想起当初来秦家时好像也是一个雨天,他从没见过自己爸爸,记忆里小时候是和妈妈住在一间很狭小的房子里。会来秦家完全是一个意外,自己妈妈救了秦先生一命,算是为了报答救命之恩,变成孤儿的自己被秦家收养了。
刚来的时候他才6岁,最近几年通过秦先生自己的描述以及其他人的嘴里的只言片语,夏知非大概拼凑出当时事件的经过。秦家早年是做黑道生意发家的,虽然生意做大后慢慢洗白上岸,但在道上混久了,那些恩怨情仇不会因为你想洗白就一笔勾销。
十年前,秦先生在一家会所用餐时遇上一个被仇家买凶的服务生,对方趁上菜的时候动了刀子,最后这把刀阴差阳错地被一旁同是服务员的自己妈妈挡住。匕首扎在脾脏上,虽然凶手被制服,妈妈也及时送医了,但大出血没救回来,临死前唯一的要求就是自己。对于秦家这样巨贾,收养一个孤儿就跟收养一条流浪狗一样,不过是在一楼的杂物间里放张床而已。
具体的细节无从得知,这么多年夏知非一直没弄明白自己妈妈当初为什么要替秦先生挡下那一刀?同样疑惑的还有秦太太,早些年曾一度怀疑夏知非是秦先生在外面的私生子。后来看秦先生对自己的态度完全没当回事,加上相貌长开后怎么看都不像跟秦先生有关系的,才慢慢放下心来。
刚来秦家的时候日子还是好过的,秦瀚博和秦瀚轩两兄弟是双胞胎,跟他同年大半岁。那是幼儿园最后一个暑假,夏知非还不能完全理解失去亲人的含义,在这里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两个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伙伴,好像也没那么痛苦。五六岁的小孩能有多少坏心眼,双胞胎也只是当多个玩伴。
沟壑都是人为打造的,来秦家一个月后管家提醒他,不要觉得秦先生收养了自己,就真把自己当少爷了。想长久地在秦家呆下去,要认清自己的身份,秦家三个儿子才是真正的少爷。其次尊卑有别,自己现在有的一切都是秦家给的,时刻记住不要惹三位少爷不高兴。
夏知非没觉得管家说错什么,管家能在秦家干一辈子靠得就是懂规矩,办事妥帖。但自己跟秦家付钱请来的佣人还是不一样,毕竟他没有付出什么就可以获得别人眼中的“锦衣玉食”。他的处境慢慢尴尬起来,秦家的佣人们不会把他当主人,只会背后讥讽他运气太好。两个小少爷也不再把他当玩伴,只当是个可供差遣的跟班。大家都有意无意地把他当成一个透明,就像长在院子墙根处的一丛狗尾草,不拔掉已经是仁慈,谁还会费神多看一眼。
他逐渐习惯扫在自己身上或冷漠或轻视或不屑的目光,学会如何在这个家生存,努力不给任何人添麻烦。他没那么娇贵,不过是跑腿买买饮料买买饭抄作业背书包,出点力就行了。只需要让两个少爷时刻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也没那么难。
五年级的时候,秦先生作为校董去学校参观,得知同在一个班,夏知非名列前茅,自己两个儿子却是吊车尾,回家后把双胞胎叫过来训斥了几句,算是彻底埋下仇恨的种子。他第一次拒绝了两个小少爷让自己以后考差点的要求,比起得罪秦家两兄弟,他更怕被秦先生嫌弃,总归给他一口饭吃的不是两个小少爷。
后果就是被两兄弟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