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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锄奸(1 / 3)

金中都,燕京城。

一座凝聚了完颜亮所有野心的城市。

自完颜亮弑帝即位后,于天德三年下诏,迁都燕京。

经过一百多万人的日夜建设,至天德五年始告完成。

建成当年,完颜亮便迫不及待下令迁都,并改燕京为中都,定名“中都大兴府”。

如今八年过去,中都城馆阁林立,人烟阜盛,商贾云集,一片繁华景象。

这日晡时,城中最为热闹的西门市集上,走来两个美貌小娘子。

一个十五六岁,娇憨可人,另一个二十多岁,冷艳孤傲,令人不敢靠近。

不过,中都城里除了女真人和汉人,还有契丹人、渤海人、奚人、蒙古人。

这里面,总有几个不长眼的,欺负两人没有护卫同行,便会上前调戏几句。

却被那个少女,一剑一个,全部刺伤在地。

“明月,为师说了多少遍,这招剑影花舞,需得剑随身走.....”

“明白了,师父。”

“还有,最后一剑,明明要将这泼皮胳膊斩断,你却高了三寸,只将他砍伤.......”

“师父,这人虽然言语轻薄,可罪不至残......”

“哼,你可知道,临时变招,是比武大忌?”

完颜明月吐了吐舌头,不敢再顶嘴。

这对师徒,自然就是姜轻怜和完颜明月。

话说完颜明月到了金国后,几乎整日都扑在学剑之上,极少外出。

完颜雍看着心疼,便说服姜轻怜,令她带着徒儿到中都城逛逛。

完颜明月自小在熊山长大,去过最大的城市,便是房县。

如今见着中都繁华,顿时看得眼花缭乱。

从早上出门,玩到这刻,眼睛半秒都未合上过。

姜轻怜对中都城自然熟悉之极。

不过,女人天性爱逛街,虽然是陪徒弟,自己倒也不闷。

突然,完颜明月一声惊呼,指着对面成衣铺喊道:“师父,你看,这裙子好漂亮!”

姜轻怜抬头一看,这是一件宋人女子常穿的百褶裙,粉红颜色,纤长坠地,若是身材修长的女子穿上,必会摇曳生姿,成为瞩目焦点。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店主才将裙子挂在店外,用以招徕客户。

“你喜欢,就买下吧!”

少女却盯着裙子,抿着嘴巴,眉毛时而舒展时而紧皱。

良久之后才轻声问道:“师父,这裙子会不会很贵?”

“你好歹也是陛下册封的栖霞县主,俸禄该不少吧?王爷每月给你的,也不少吧?”

“可是......可是......”

姜轻怜以手抚额,对这个徒儿算是彻底无语。

她二话不说,直接上前将裙子买下,然后塞进少女手中。

“你月底生日,这条裙子,就当我提前送你的礼物。”

完颜明月这才收下,可随即又道:“师父,晚上我请您吃饭?”

姜轻怜知道,若是自己不答应,这徒儿怕是晚上又会睡不着,当即答道:“也好,既然来了中都,就要喝喝醉月楼的酒。”

两人朝西而行,走了一刻钟,便看到街边耸立着一栋古色古香的建筑。

门头悬挂着雕花匾额,上书“醉月楼”三个大字。

姜轻怜刚到门口,便有一位老者迎了上来。

“姜女侠,今日又来比剑?”

“店主说笑了。今日我带徒儿见识一下醉月楼的好菜。”

和店主打完招呼,姜轻怜又对徒弟介绍道:“到醉月楼吃饭,一定要去三楼包间,品酒赏月两不误......”

店主见完颜明月不解,便笑着解释道:“姜女侠定的规矩,每次比剑,输者必须出钱定一桌酒菜,而且必定是三楼望月包间。只因那里正好可见到后院的景致。”

完颜明月却望着店主道:“一桌酒菜,多少钱?”

姜轻怜摆摆手,“店主莫管,你照老规矩上一桌酒菜,包间也给我留着。”

店主却满脸歉意:“姜女侠见谅,今日三楼已被贵客全部包下.......”

姜轻怜眉尖一扬,便要发作。

完颜明月急忙拉住她的衣裳,小声道:“师父,就坐二楼吧?”

半个时辰后,正是晚饭时间,两人坐在了二楼靠窗的位置。

作为补偿,店家专门送了一壶醉月楼的招牌酒,“月露”。

“醉月思乡,最好便是饮上一壶月露。”

姜轻怜提起酒壶,一人倒了一杯。

“师父,我不喝酒.....”

“没事,等你江湖混久了,酒量也就好了。”

师徒两人正在边吃边聊,一群人簇拥着两名男子,涌上二楼。

为首两人,一人作宋人打扮,一人是金人打扮。

那宋人男子身形高大,偏偏弓着身子,走在金人旁边,神情甚是恭敬。

这群人并未停留,沿着楼梯直接上了三楼。

原来这便是三楼贵客。

旁边有酒客知道内情,便悄悄嘀咕起来:“听说是在京兆府立了功,被朝廷授为宣武将军。”

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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