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孟羲把这段时间想到的屯田之策,整理完毕。
刘备看去,见纸张之上,写着满满当当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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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之法,涉选地,安置,管束,屯垦等诸事。
屯田策第一,选地。
选地:屯田之地,方圆盖阔,不亦大,不亦狭。
以百人屯田,治田百亩为佳。
一者,此去屯田,为免与乡人纷争,只寻荒滩野谷等无主之地,即为荒滩野谷,必为偏僻处,大逾百里之地,难寻也。
二者,狭小地块,或亩数十几或亩数几十,虽多矣,然地小则屯丁必少,一处屯田之处,非百丁不能有自保之力。
故,屯田之所,必选可耕垦百亩,置百丁之地。
又有,起居所需,屋舍随地可盖,然,用水不便。
若开井,一者,水脉难找,二者,挖井费时日久。
故,屯田之所,必选于近水之处,或临河,或临湖,或临溪。
屯田策第二:置物。
屯田所需,耕锄,陶瓮,地尺,界砖,屋舍,床褥,柴薪。
耕锄:耕锄寻购月余,人手一具,已足。
陶瓮:瓮以周径一尺三寸,高四寸,底阔口窄之小瓮为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