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所需,亦可需时打点各方,或招降,或笼络,或与某军某人某城某池交好之时。
三为,军中常备工具,不止应有木匠铁匠之器,更要有如锹、锄等可工程作业的工具。且,不仅只匠人用具并工程工具,诸般器具或有用之时,或经年不用,但皆应有备。
一军所处,等若一城。
一城所需如何,军中当备如何。
纵不能多,但,不可无。
四为,若随军采买为后勤保障手段之一,则必须精通物价之商业人才。
五为,随军商业行为,不等同于普通商业。商人逐利、求利,而军中采买,则应重实用,重效率,而不当重价重利。”
停笔。
李孟羲把方才所写的东西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他回顾一遍,又思考一遍。
突然,李孟羲若有所感。
似乎,若是古代的话,最理想的后勤保障手段,是拿钱买了吧。
在运力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沿途能买得到粮食,那么,还不如所有车辆全部拉铜钱呢。
一辆车若是两百斤的运力,若拉粮食,只能拉两百斤粮食。
而若是拉铜钱。
一斤铜钱,几十斤粮食的吧?
那么,等同于,一辆车,等于拉了几十车辆。
此是最理想状态的后勤保障手段。
可能,在境内作战时,这个方法才能用吧。
比如,从势力中心带钱走到边境,到了地方,把钱换粮。
这样,就能以有限的运力,换到足够多的粮食。
这算是一个方法吧。
于是,已经停笔的李孟羲,抬笔又在墨迹未干的纸上写到寥寥数语。
“第六,军中带財帛,抵边,以財帛购粮,以为节省运力之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