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时代,我们就讲求孝。
圣贤曾经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正是对尊老爱幼的生动诠释。
当塞外的野蛮部落老人们独自寻死时,我们的老人却能够得到侍奉,这难道不正是我们文明的体现吗?
当古代至高的皇权,尚且要在高龄的老人面前低下头来时,难道还不能体现我们对尊老的不懈追求吗?”
滴!
时间到。
主裁判官示意正方停止发言,伸手指向反方,“有请反方代表发言。”
对刚才正方代表的发言,洛子叶的评价是稀烂,一点自己的意见都没有,恐怕是随便从网找了一点就充当了发言。
蓟城大学的一辩手中稿子是洛子叶主攻,几人修改了许多次,此刻一站起来就有一种不成功便成仁的气势,“大家好,我方所持有的观点是‘尊老爱幼是不正确的道德观念’。
诚然我国有几千年尊老爱幼的历史传统,但实际在这种传统中所蕴含的并非是老以及幼,在古代社会中,由于医疗条件的不足,老人是不多见的,幼儿则极其容易夭折。
我们以古代至高的皇帝来举例,超过五十岁的皇帝,不超过二十人,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而夭折的皇子以及公主的数量则超过了一千个。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老所代表的是盼望族群长寿,幼所代表的是族群希望,从本质来说,这是将群体愿望通过具体的人事所体现出来。
在现代社会,医疗技术有了长足进步,人均寿命不断提高,甚至出现了老龄化现象,婴幼儿几乎不再出现夭折现象。
在这样的新背景下,传统道德观念下的尊老爱幼已经不再适用,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个人年龄更大,就给予他更多的尊敬,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个人年龄更小,就给予他更多的爱护。”
滴!
发言结束!
正方有些不安,他们发现了蓟城大学队的几个人眼神如同嗜血的狮子般紧紧的盯着他们几个人在看,仿佛要将他们吃掉一般。
05
辩论进入了双方攻辩的环节。
正方首先发难。
“反方辩友的发言是在解构我国的传统道德吗?
尊老爱幼就是真理,难道对方辩友在家中不尊重自己的长辈,不爱护自己的晚辈吗?”
反方:“传统不代表真理,我在家中尊重长辈、爱护晚辈,不是因为他的年龄,而是因为亲情。
请问正方辩友,故意推到摩托触犯法律的老人难道也值得你去尊敬吗?”
正方:“反方辩友不要试图用极端个例来否定群体,触犯法律的老人自然有法律去制裁,但其余的老人却依旧需要我们去尊敬,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触犯法律。”
反方:“大理寺统计去年老年人违法犯罪数量环比升了3个百分点,已经是过去十年来最高,这难道是极端个例吗?
这分明是海量个例!
不是每一个老人都会遵守法律,那么尊老爱幼就是错误的,如果正方不理解自己在说什么,我方可以提醒给正方辩友。
尊贤爱善。
这才是我们所应该提倡的社会道德,而不仅仅是凭借着年龄就能够获得社会优待。”
06
攻辩结束的很快,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正方溃不成军,但主裁判还是在正方再次发言完毕后,停止了双方的攻辩,洛子叶等人都不意外,并未有什么异议,这一次的辩论所拿到的好处已经很多了。
在最后的结辩阶段,正方再次发表了一番略有些干巴巴的发言,但毕竟是专业的选手,还是能够自圆其说。
洛子叶站起身深吸口气道:“当越来越多老人违法犯罪的新闻出现在媒体时,伤害的是谁呢?是那些善良的老人。
当越来越多低龄违法犯罪的新闻出现时,伤害的是谁呢?是那些无辜的幼儿。
当整个社会都在尊老爱幼的呼声中,将尊敬和爱护局限在年龄身时,我们的法律就会受到影响。
一个人在七十岁的时候依旧在主观作恶,那我们可以思考他在青年以及中年时期曾经做下了多少恶事。
一个人在年幼时期便做下恶事,那我们可以思考他在长大之后,会有多少机会去继续作恶。
曾经有一位皇帝说过,天下要依靠德行和法律来管理,德行是用来教化人向善的,法律则是为了惩罚。
经过教化后依旧触发法律的,那便是失败品,失败品应该要抹杀掉,以免混在良善之人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坏,法律从来不承担教育的责任。
尊敬那些贤能的人爱护那些善良的人,这才是我们的社会所应该呼吁的。
年龄,是一个既不特殊,也不尊贵的划分标志,它本质和性别、职业等毫无区别。
大家好,我是反方四辩洛子叶,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07
辩论赛以蓟城大学的落败而告终,但这场辩论赛果然在网络引起了轩然大波,热度高的可怕,几乎在各个社交媒体的第一挂着。
在辩论结束之后,网络掀起了一场场的大辩论,那些能够熟练使用网络工具的青年们,肆意的在各个平台发表着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