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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重提四十年前的老屋分配(1 / 2)

当然,这是他们应得的那份房产钱,而那三分之一的老屋的金额,在后奶奶和三叔拿到手里后,就已经确定了三兄弟之间的房屋契约形成。

只是他们没有要房子,是将房子按当时的市场价值兑换成了金额,目的就是拿着这些钱能更好去开始自己新的生活,在后奶奶改嫁到乡下时,事实就已经成型。

随着岁月的流逝,父亲、二叔和三叔三亲兄弟之间相处的时间越来少,除了有那点可怜的血亲关系维系外,不光在情感上已经不算亲厚,财产上更是毫无牵涉。

四十多年过去后,三兄弟已经步入中老年的时期,二叔居然还能在中间挑拨离间,说什么当时房产分给三叔的少了,应该补偿三叔。

如果三叔真的需要补偿,那二叔也应该有其中一份吧,再没有头脑的人应该都能想得明白,但事实上,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而三叔婶还深信不已。

二叔也真的成了这个没有头脑的人物而不自知,蕊一听二叔的意思就知道他想要干什么,于是直接笑着回了二叔一句:

“我家父亲养我们长大已经很辛苦了,本来已力不从心,可没有钱补偿三叔,二叔你们家经济条件好,是双职工家庭,你觉得应该补偿,那二叔可以补偿一下,我们肯定是没有意见的”。

二叔一听蕊说这话,可能一时没有想到蕊能反应这么快,还会这么直接的说出来吧,二叔连着看了蕊好几眼。

看得蕊都有点不敢直视了,但二叔竟然没有能说出什么话来,随着便沉默了下来,但蕊却从二叔的话语里明白了二叔想要干什么,内心对二叔人品的恶劣有了新的认识。

蕊更是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出戏在四十年后,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在蕊的家里上演。

随着改革开放彻底的进入所有大大小小的市场,只要是勤劳的有耕地的农民,都能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上种出一些农副产品拿到街道上去卖钱,以贴补家用。

三叔家就是这样,一家子都是农民,能将自己所种植的东西卖出钱来,那也是一种生存之道,三叔婶在日积月累的这种勤劳中生存已成了常态。

蕊的母亲和三婶两妯娌还处出了感情,也可以是大家经济条件比较相近的缘故吧,蕊的母亲看着三婶每天很辛苦的背着一大背篓的蔬菜瓜果,迈着沉重的步伐,往返于家到小城的街道之路上时。

蕊的母亲心痛了,有些同病相连的内心即视感,然后做出一个决定,就是让三叔婶,每天将自己卖剩下的东西不用再背回去。

因为家住乡下的三婶娘经常到这个小城里的街道上卖一些农副产品以补贴家用,但不是每天都能卖完,所以,有时会将卖不完的又背回家。

蕊的母亲看三婶这样很辛苦,便给她腾出一间屋子的一个角落来,让三婶不光不用把卖剩下的东西再背回去,还能在累了的时候进屋子休息一下,随便喝口水,吃顿饭,甚至还给了她一把钥匙,方便她进出。

三婶一开始唯唯诺诺,不太好意思,后来时间一长就熟悉起来,大胆起来,东西是越堆越多,后来简直觉得就像是她家的一样。

蕊其实也能感觉得出三婶的变化,现在经二叔这样一说,蕊十分的确定了,除了人心不足,蛇吞象之外,可能还有二叔的推波助澜在里面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蕊每次回家,都能听见母亲的念叨,说不知道三婶因为什么,现在爱去二叔家了,而且房子给她用了后,从最开始的感恩感谢慢慢的消失不见。

有时候反而从行动上看出或者在语言上感觉到对蕊家的不满意来,甚至有时候还表露出来,那间房子应该是她家的,至少她家也有份的意味。

蕊听到母亲说这话的时候,总是觉得不可能,一般正常点,有点头脑的人,是完全不可能会这么去认为,也不可能会这么去想的。

但今日一听二叔说的这话,蕊看到了更深的层面东西,除了三婶家不光这么认为了,还和二叔家互通有无的开始说起蕊家的不是来。

蕊觉得真的是奇了怪了,做好人就这么难吗,一片好心,眼看着要变成驴肝肺了,甚至于主权都要有失去了的危险,真的有点让人心寒啊。

蕊在二叔家里听见了二叔说的话,并没有在意,感觉到母亲说二叔是个坏人,还想挑拨离间的让三叔家来分蕊家的房子的事是真实存在的,心里确实有点生气。

但转念一想,这都是他们自己认为,随便你们怎么认为,不管是在法律上,还从事实依据上,都是不可能成立的。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的规定:

诉讼期超过了二十年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受理,但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主张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当事人仍有起诉的权利,法院也会受理。但是,法院不再保护当事人的该项民事权益,即当事人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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