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道,“傻囡,珍惜眼前人。赵丰年是个好小伙,你不要,外面多的是女人抢。老太太是不会看走眼的。”
“是,太太,我晓得的。”提起男友,丁香心情复杂,她对赵丰年并非没有真心,可赵丰年却一直对她不咸不淡,若即若离,像是在应付沈沧的任务。
“对了,老太太,”丁香又想起一件事,“郭海彪这颗棋废了,二爷身边不就没我们的人了吗?”
“这颗棋不是废了,而是给其他棋让路呢。”曹锦和又坐回轮椅上,闭眼享受焚香缭绕的味道:“郭海彪和沈沧的接触哪有赵丰年多?走了郭海彪,你男朋友才能成为沈沧的心腹。”
丁香惊讶道:“所以下一步是把赵丰年拉拢成我们的人吗?”
曹锦和睁开眼,慈爱地笑道:“不然我当初为何让你接近赵丰年?”
作者有话说
民国文好难写(_;查资料的时间比码字还要久
收藏破150啦,谢谢大家!
第26章 永远
休息了两周的时间,沈满棠终于可以自如地上蹿下跳了。这两周里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寒假的学习状态,简直和坐牢没什么区别。可金朝却不认,他觉得这世上简直没有比自己更好说话的私教了。
每日卯时三刻,照旧是金朝给睡梦中的沈满棠念书:“子贡曰:有美玉于斯,下一句是什么?”
沈满棠呼吸平稳,打算装睡蒙混过关。
金朝揪起他的耳朵,又问:“有美玉于斯,下一句。”
沈满棠努力想了想,迟钝地回答:“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
金朝“嗯”了一声,又问,“韫是哪个韫字?”
沈满棠:“韫辉哥哥的韫。”
“韫辉哥哥是哪个韫?”金朝没让他蒙混过关。
沈满棠装死,故意发出沉重的“呼呼”声。
金朝又揪起他的耳朵,强迫他睁开眼,把书顶到了他面前。“我数十下,记住后写给我看。”
沈满棠抬起眼皮,强行记住了这个字,不等金朝报完数便拉过他的手,在手心写下一个“韫”字。刚写完,下一秒他便又闭上了眼,把刚入脑的知识赶了出去。
“嗯,那藏字怎么写?”金朝还没放过他,又抓起他的手要他写在掌心上。
沈满棠炸毛了,又想像以前早读时一样,卷起铺盖滚到另一边去。可他的脚坏了,现在还搁在金朝的身上不能动弹。他只好睁开眼,又用瞬间的好记性糊弄了过去。
金朝没有为难他,接着读了下去:“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
沈满棠一般撑不了多久就会睡着。可金朝一听到他呼吸声重了,就会拍拍他的脸:“在听吗?”
“在听,在听。”沈满棠意识混沌,胡乱应道。
就这样,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完成每日的早读互动。金朝心里也清楚,这种学习方法对沈满棠来说收效甚微。可不知为什么,他每日还是不厌其烦地想把他叫醒。
在去学堂的前一晚,沈满棠终于拆去了绷带,白皙的脚背上不可避免地留下了红褐色的疤痕。
“丑丑的。”沈满棠晃动着脚丫,有些不开心。
沈沧:“时间长了会淡掉的。你是小姑娘吗?这么爱美。”
沈满棠不服气地告状:“姆妈!二叔说我是小姑娘!”
傅君佩正和芦荟商量着,想给沈满棠的衣柜换个季,因此并没有搭理他。金朝给芦荟打着下手,听到沈满棠的话不禁轻笑出声。
沈满棠见没人搭理他,只能自顾自地念叨着:“我不是小姑娘,你才是小姑娘。”
过往六年,沈沧对沈满棠的评价一直是:和他亲爹一个德性,文弱的像个姑娘。资质平庸,心肠还软,恐难堪大任。可这半年来也不知怎么的,他对沈满棠是越看越顺眼,觉得他格外招人喜欢。哪怕未来接不了沈家的营生也无甚要紧,能留在家里讨傅君佩欢心就行。
沈沧突然起了兴致,悄声道:“儿子,叫声爸爸来听听。”
“不要。”沈满棠果断拒绝。金朝说了,他不想叫就可以不叫的,何况沈沧刚刚还那般戏弄他。
“叫一声给你买巧克力吃,比小姑买的还好吃。”沈沧也不泄气,利诱道。
“不要。”沈满棠不为所动。金朝给他做的糖味道上虽然比不上外面买的,但胜在有新意,好多都是他没见过的品种。而且他特别享受看金朝做东西的样子,偶尔帮点倒忙也觉得新奇有趣。
沈沧诧异,孩子大了不好骗了。他又问道:“那你要什么?你说一个出来。”
沈满棠沉思片刻,想到了什么。他抬头,眼圈红红地看着沈沧:“你可不可以别让元宝穿这身衣服了?学堂里别的同学老笑话他,我不高兴。”
这套白大褂、紫马甲的标配佣人装金朝已经穿了快三个月了,冷的时候就在大褂里面缝上一层夹棉布,天气暖了就把夹层拆掉。两套一模一样的佣人服轮换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件衣服连穿了三个月。
学堂里,常遇青总是当面挑衅金朝,嘲讽他是买不起衣服的穷鬼。金朝从未搭理过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可这却让沈满棠心里更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