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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聚众闹事(2 / 2)

问题很简单啊,把人放了!我们也没别的要求。”

所长硬着头皮说道:“这放人不是我说放就能放的,那些人销赃的事儿,已经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我们已经走完流程,移交检察院了。现在我就是想放人,我也没这个权力啊,现在就等着走法律流程了。”

所长这话,当然不全是真话。

放人肯定是不能随随便便放的。

毕竟都刑事立案了,也进行了讯问,证据确凿的事儿。

随便把人放了,先不说苦主这边交代不了,就是按照流程,这种事情也是不被允许的。

但你要说移送检察院嘛,肯定没那么快。

毕竟才把人抓回来也就几个小时,再快也不可能这么快。

但所长还是这么说了,就是因为他知道,这群老闭灯是讲不通道理的。

你跟他们说流程,说规矩,说法律..........

没用。

只能徒增烦恼。

最明智的做法,就是“甩锅”。

反正我把案子移送检察院了,你们别跟我闹,要闹,有本事去县里检察院闹去..........

但老毕灯之所以是老毕灯,就不可能是常理能推断的。

王顺安大手一摆。

“你少来这套!”

“人是你们抓的吧,也是你们关的吧?”

“咋了抓人的时候就有权力,放人的时候就没权力了?”

“真当我们都老糊涂了啊!”

“放人!”

“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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